가흥참(可興站) 
☞   可興가흥: 충청북도 충주시 엄정면 


나라에 받치는 경상도의 세곡을 낙동강을 따라 상주까지 운반 후에 조령재를 넘어 가흥창으로 모였던 곳이다. 
일찍이 1477년 선산부사를 지낸 점필재 김종직이 이곳을 지나며 '가흥참(可興站)'이라는 시를 남겼는데 경상도 백성들이 세곡을 바치는데 따른 고통과 부패한 가흥참 관리들의 실상이 고스란히 드러나 있다. 

가흥참(可興站) 

嵯峨鷄立嶺            우뚝 솟은 계립령은 

終古限北南            예로부터 남북의 경계가 되었네. 

北人鬪豪華            북쪽사람들은 다투어 사치하는데

南人脂血甘            남쪽사람들의 기름과 피를 빠네 

牛車歷鳥道            우마차로 조령고개 넘는 길엔 

農野無丁男            농사철 들판에 일하는 장정 보이지 않고 

江干夜枕藉            강가에서 밤이면 서로를 베개 삼아 잠을 자네 
 
吏胥何婪婪            아전 서리들은 어찌하여 욕심을 버리지 못하는가.

小市魚欲縷            시장의 생선 가늘게 회치고 

茅店酒如泔            주막에 술은 쌀뜨물처럼 하얀데 

醵錢喚遊女            돈 거두어 계집 불러 즐기니

翠翹凝紅藍            엉덩이를 살랑살랑 연지곤지는 덕지덕지

民苦剜心肉            백성들 심장이 깎이듯 괴로운데 

吏恣喧醉談            아전들 취해서 방자히 떠들며  

斗斛又討嬴            됫박질하면서 또 꾸역꾸역 채워 넣으려하니

漕司宜發慚            출납을 맡은 관리는 의당 부끄러워야 할 것이거늘 

官賦什之一            관가에 받치는 건 십분의 일인데 

胡令輸二三            어찌하여 두 곱 세 곱을 실으라고 호통을 치는가.

江水自滔滔            강물은 절로 도도히 흐르건만

日夜噓雲嵐            밤낮으로 탄식하는 구름 물안개

帆檣蔽峽口            배 돛대 그득한 좁은 강나루에서 
 
北下爭驂驔            북쪽서 내려와 다투어 슬쩍 슬쩍 빼내가니
 
南人蹙頞看            남쪽 사람들 도끼눈 뜨고 살펴보는 것을 

北人誰能諳            북쪽 사람들 누가 신경이나 쓴다던가.





200년이 지난 뒤  비안 박연에 살던 용담 김계선생의 시절에도 그 고통은 더욱 심해져만 간다.

1651년 효종 2年  용담 77세
칠곡 가산산성을 쌓을 때부터 많은 사람들이 죽고 노역의 고통에 시달렸다. 성을 쌓은 이후에도 쌀을 실어 올려야하는 고통과 산성의 보수 일에 노역은 계속되는 상황에 백성들의 원성이 쌓여 오죽하면 가산산성을 쌓은 관리들을 원망하며 그 살을 씹고 그 가죽으로 이불을 덮을 것이라 했을까. 거기에 더해서 농지세를 광목이 아닌 쌀로 정하여 멀리 충주까지 실어 날라야하는 고역을 치르니 원망이 극에 달한 때이다.   
용담 선생이 참다못해 붓을 들었다.  

-용담일기 중에서-

○田稅作木上疏草伏以臣等所居比安爲邑地偏民鮮水土淺滿少有澇旱先自阻飢常賦之役竭力供奉而每患不逮勅物之徵星夜措辦而每必生事民力竭盡儘合變通欲陳於方伯而非其檀裁來訴於該曺而又非自斷故遑遑間迫不得不呼顱於父母之前糞蒙採納伏惟遍下試垂憐察焉
농지세를 면포로 낼 수 있도록 해달라고 임금께 상소문을 올린다.  
엎드린 저희들은 땅과 물길은 적은 장마에도 물에 잠기며 가뭄에 앞서 먼저 굶주림에 허덕이고 항상 세금을 내지 못해 노역으로 진력을 다해 받들고 일하고도 청나라 사신이 올 때마다 받치는 공물을 징수하여 언제나 걱정을 떨쳐내지 못하니 밤늦게 별을 보면서까지 열심히 일을 하는 것은 모두 살아남고자 하는 일입니다. 
백성들이 있는 힘을 다해 모두 뜻을 모아 다른 방법을 찾아보고자 경상감사에게 하소연하였으나 저희들의 뜻을 어찌 헤아려줄 수 없다고 하여 또다시 담당중앙 관청인 해조에 고하였던 바 그 곳에서도 스스로 결정 할 수 없다고 함으로 급한 마음에 어쩔 수 없어 허둥지둥 부모님께 불쑥 볼을 들이 밀었으니 어린아이를 닦아 주듯 저희들의 뜻을 받아주소서. 
삼가 엎드려서 아래 글을 두루 보시고 불쌍히 여기시어 살펴 주시기 바리나이다. 

夫朝家賦役於民者一視同仁均有定式而本縣襡以至殘之邑兼他邑所無之役何者嶺南一道分爲上中下三道上都則年年田稅載輸於可興倉五日之程中道則田稅米太今數作木上納於京中而甹自架山城設立之後中道各邑盡屬於山城擬諸緩急保守故兵糧盡討於山城而本縣處於上都之下中道之上故謂之上都而轉輸米太於可興于謂之中道而儲峙糧械於架山以一縣而兼上中道之役則本縣獨不寃若乎
조정에서 부과하는 세금과 노역은 백성이라면 누구나 하나같이 똑같이 정해지는 법인데 저희 고을에서만은 부역이 끝나기기 전에 다른 읍에는 없는 노역일이 또다시 겹치니 어쩐 일입니까. 
영남의 한도에 속하여 상중하로 3도로 나눈 上都상도에서는 년 년이 농지세를 충주에 있는 가흥 창고까지 마차에 실어 나르는데 5일이 걸립니다. 
中道중도에서는 농지세로 내는 쌀과 콩 대신에 최근에는 수차례 광목으로 서울에 받쳤는데 일이 꼬여 칠곡군 가산산성을 쌓은 이후에는 중도의 각 읍이 모두 가산산성에 소속된 것이 의문스럽습니다. 급히 성을 보수하는 일로 산성의 군량미로 모두 쓰였는데 본 현은 상도에 소속되어 있으니 下中道하중도가 상도가 된 꼴이라 하겠습니다. 
상도이니 쌀과 콩을 가흥 창고까지 실어서 나른다는 것이라 하고 중도에 속해 있으니 가산산성의 높은 고개에 군량과 곡식을 쌓아야하니 하나의 현이 이중으로 상중도의 역할을 맡아 하는 것이니 오직 우리 현만의 억울함이 이와 갔습니다.  

臣等請先陳可興遠輸之艱與架山貯糧之斃焉鳴件田稅輸倉惟民所供如不有思宜苦之狀萬萬難堪者
저희 들이 청하고자 하는 것은 우선 계속해서 충주 가흥창고까지 멀리 실어 날라야하는 어려움과 칠곡 가산산성에 곡식을 지어 올려야하는 폐단입니다. 
이번 일은 농지세를 실어 나르는 창고는 백성들이 받치기 알맞은 곳으로 정해야하는데 적절한 고려 없이 정해진 것이니 어려운 상황이 한두 가지가 아니어서 난감합니다. 

臣等問敢百舍重滿凟擾於過災修省之日乎夫遠輸之難有三焉鳥嶺之險惡不必形容其危機石磴而民力之貧富不齊夫馬之有無不同貧而孤寡者典賣其田土富而有馬者索高其輸價督發及期之際南負女載必至顚仆而後己此臣等之所望於至上之軫念者一也 
저희들의 이 문제로 감히 멀리서 거듭하여 시끄럽게 소요하는 것은 지나가는 재앙에서 몸을 구한 날이 되기 때문입니다. 
무릇 멀리 실어 나를 때 세 가지 어려움이 있사오니 조령산맥의 길이 험난함을 형용할 필요도 없겠거니와 위험한 자갈 비탈길에서 백성들의 고생은 부자나 가난한 사람이나 마차가 있거나 없거나 하나같사오며 자식 없는 과부들은 그 토지와 집을 저당 잡히거나 팔아 치우고 부자들은 마차를 구해 봐도 운임이 너무 비쌀뿐더러 관청에서 정한 기간 내에 실어오라고 재촉하여 날짜를 맞추느라 남자는 지고 여자는 이고서 결국은 엎어지고 넘어지고 나서야 그 일을 마치게 됩니다. 
이것이 저희들이 바라는바 전하께 올리는 첫 번째 근심입니다.  

及夫踰嶺輸倉之際一碩所納米則幷計其運價行糧必費二碩有半然後可望准納則田結多而家甚貧者數三碩所納之米虛費其米者又幾多耶以此民困日甚而雇價日增民情所在必欲作木者誠可愍也此臣等之所望於至上之軫念者二也   
또 저 고개를 넘어 창고까지 실어 나르는 일을 마치려면 한가마를 바치는 데에 따른 추가 운임이 필히 두 가마 반이 들어야만 확실한 수납이 가능하니 논밭이 많은 집에서는 부담이 크고 가난한 사람들은 세 가마를 운송하는 비용으로 식량을 삼고 또 그 런 일이 많아지다 보니 이곳 백성의 곤궁함은 날로 더해가서 노임은 날로 치솟아 갑니다. 
백성들의 마음은 꼭 세금은 곡식 대신 광목으로 바칠 수 있기를 바라고 있으니 참으로 안타까울 따름입니다. 
이것이 저희들이 바라는바 전하께 올리는 두 번째 근심입니다.  


不徒此也自從牛㿄之後民間富饒者常不能多畜牛馬初其貧無牛馬者乎以此田價賤而抛黃居多民生析而不尊厥居此臣等之所望於至上之軫念者三也 
이뿐만이 아니라. 소들이 마름병에 걸린 후로는 민가에서는 배불리 먹던 부자도 평소와 같이 많은 소와 말을 기르지 못하고 애초 소와 말이 없던 가난한 사람들은 이리하여 농지는 헐값에 집어던지고 병들고 지친 많은 집들이 뿔뿔이 흩어져 그 집에선 제사도 올리지 못합니다. 이것이 저희들이 바라는바 전하께 올리는 세 번째 근심입니다.
鳴呼本縣田三稅所納於可興者況是六百有奇則其數不靜而十室殘邑民力己竭一碩之運重若千斛侗蒙准十許於作木經費所需米布奚捀而民間專輸輕重自別矣 
아 아 우리 현에서 세 가지의 농지세를 내는 곳은 충주 가흥이니 더구나 지금 육백집이 지금의 법대로 한다면 안정하지 못하고 그 가구 수는 열 집이 쇠잔해질 것이고 읍민의 기력은 다해서 한번 나르는 무계는 천섬과 같으니 어리석은 아이라도 비교해보고 열 번이라도 광목으로 받칠 것입니다. 
거두어들이는 쌀과 면포의 경비가 어찌하여 받치는 백성들 간에 오로지 실어 나르는 무계로 구별되는 것입니까.

抑念臣等所謂本縣兼他邑所無之役者切近傍邑如軍威義城等官之距可興道里均於本縣而以其有貯糧械於架山之苦而猶在作木之列則本縣旣屬於架山恒儲七百餘祖及軍器什物而山嵐篜濕易致腐黑間年改色則民力之困亦己極矣更無一分餘力可堪搬輸故冀免遠輸於可興狎得專力於山城其情不其哀乎
문득 저희들은 소위 다른 읍에는 없는 노역을 겸해서 하는 것은 군위와 의성 등의 관청과  같이 가까이 있는 읍이 잘려나가 갔기 때문입니다. (경상도의 중앙인 칠곡에 가산산성을 쌓으면서 지역이 분리됨)  멀리 떨어진 가흥인근 지방과 균일한 방법으로써 본 현에서 그렇게 쌓아야하는 곡식과 군 병기라면 가산산성에 쌓는 고통이 오히려 더하니 면포로 받치는 것이 순리인 즉 본 현은 이미 가산산성에 소속되어있어 항상 7백여 석의 군량이 쌓여있고 사당과 또 군병기와 온갖 기구가 있는데 산속의 아지랑이와 찌는 듯한 습기로 검게 썩어버려서 한해 걸러마다. 다시 바꾸어야하므로 백성들의 곤욕이 역시 극에 달해 있으니 기력을 찾을 만한 일각의 여유도 없이 쌀을 실어내는 일을 감당해야하므로 멀리 가흥창고까지 실어 나르고서는 번갈아 맡아서 가산산성에 전력을 다해야하니 그 사정이 애석하다 하지 않겠습니까.

敢疾呼之望其極濟於偏苦之閟乎伏乞天地父母哀憐臣等之訴如窮人無所於歸本縣田三稅全數作木永作恒規尊安一邑之民不勝幸甚臣等無任膽天懇祈之至謹昧死以呻
감히 급하게 호소하여 바라는 것은 남보다도 더 많은 고통을 받는 답답함에서 구제해 주십사 엎드려 바라오니 천지의 부모님이시여 애처롭고 가엾게 여기소서. 신들의 하소연은 마치 돌아갈 곳이 없는 궁벽한 사람과 같습니다. 
우리 현의 세금을 모두 광목으로 꾸준히 바칠 수 있도록 규정을 정해 주시어 편안히 따를 수 있게 돼오면 한 읍의 백성으로 전하의 깊은 은혜에 신들은 황공하여 어쩔 바를 몰라 하늘같은 은혜에 감사할 것입니다. 삼가 죽기를 무릅쓰고 읊조립니다.  

                                                                    --- 김계---

 

<만장사운무>

 

“비안!”그 이름만으로도 신비스러운 비밀을 간직한 듯 하다.
어쩌면 영어나 불어 인 듯한 어감이기도 하고, 세상을 두루 편안하게 하며 여러 사람들을 서로 아우르게 하는 지명을 가진 그 이름 비안!
이곳이 한때는 의성의 중심지로서 행정을 총괄하고 화려한 문화를 꽃 피웠던 곳이기도 하다.
지명의 어감에 걸맞게 주변 산천의 지세도 만만찮다. 동으로는 막 피어나는 연꽃 봉오리를 형상하는 화장산이 있고, 서쪽에는 천하를 평정할 듯 청화산이 우뚝 자리해 있으며 북으로는 병풍을 두르듯 백학산과 해망산이 팔 벌려 비안을 안고 있다. 멀리 팔공산에서 발원한 위천의 물줄기를 휘감아 받아들이고, 금성산의 정기가 녹아 흐르는 쌍계천과 의성읍의 오토산 기운을 머금은 남대천 강줄기를 이곳 비안에서 한데 모아서 아우르고 버무려 비안 고을의 들판마다 기름진 젖줄이 된다. 이는 오곡을 풍성하게 하고도 남음이 있어 아래로 흐르면서 구천 벌판과 안계평야를 적시며 용이 꿈틀대듯 휘감아 굽이굽이 흐른다.
비안은 현재 의성군의 전신인 비안현 이였던 곳으로 당시 비안현은 1423년(세종5년)에 비옥현과 안정현이 흡수되면서 비안현이라 불리어지게 됐다.
17세기 초에 현 의성군 행정 구역 내에 의성현과 비안현으로 나누어져 있다가 1895년(고종32년) 전국 고을이 조정될 때 의성군과 비안군으로 개편되면서 비안군은 한때 상주와 예천까지 관장했던 큰 군세를 이루는 때가 있기도 했다.
당시 번성했던 비안의 흔적은 대부분 사라졌지만 아직도 남아있는 여러 곳의 흔적을 살펴보면 한때 찬란했던 문화와 역사를 조금은 느낄 수 있다.
먼저 청동기 문화를 읽을 수 있는 고인돌과 선돌, 성혈암이 여러 곳에서 100기가 넘게 볼 수 있어 아주 오래전부터 부족이 터를 잡고 살았음을 알 수 있고, 17세기 초에 건립된 것으로 보이는 비안향교가 비안면과 경계지점인 안계면 교촌리에 오랜 세월을 참아온 듯 아담하게 자리하고 있다.
비안면 동부리에는 굽이치는 위천을 내려다보며 날아갈듯 한, 한 폭의 그림 같은 정자가 절벽위에 있는데 이것이 바로 병산정이다.
고려 문화시중을 역임하고 벽상공신으로서 병산군에 봉해졌던 박우(朴瑀)의 묘제를 지내던 곳으로 공은 비안(병산)박씨의 일세가 되는 중시조이며 고려 때 비안 호족으로 성세를 누려왔다.
공의 후예로서 조선 세종조에 이조참판 대사헌 안동대도호부사를 지내고 청백리에 녹선 된 박 서생(朴瑞生)은 세종을 도와 화폐경제로 전환을 위한 금납세제와 시장경제 형성을 제창하고 농사를 위한 수차를 손수 제작했고 후생과 실학정치를 실천한 대선각자를 배출하기도 했다.
1880년(고종17년)경에 학문과 의로 후학을 가르치고 예의범절을 힘쓰신 지암 김재경 공의 학덕을 기려 후학들이 세운 숭덕사(崇德祠)가 비안면 옥연1리에 위치하고 있으며 이와 함께 1752년(영조28년)에 후학을 길러내기 위해 창건한 백학 서당이 비안면 이두2리에 소재하고 있다.
이렇게 오래전 역사부터 충과 효와 예를 강조한 후학들을 배출한 이유 때문인지 나라가 어려움에 처했을 때마다 나라를 위해 목숨을 초개와 같이 버리신 인물들이 많다.
임진왜란 때 향병을 인솔하고 용감한 전투를 치루고 많은 공을 세운 박사숙(朴嗣叔)과 임란 때 의병장으로 활동했고 싸움에서 장렬이 전사해 머리는 적이 베어가고 시신만 말가죽에 싸여 돌아와 죽은 후에 나라에서 호조좌랑을 증하게 된 백공 김희공(金喜公)과 이름을 나열할 수 없을 정도로 많은 의병활동을 하신 분들이 많다.
이후 일제시대에 와서도 독립운동을 선도한 애국투사 현호 박석홍 선생이 있고 경북도내에서 최초로 3.1 만세운동을 일으킨 곳이기도 하다.
당시의 정신을 기리기 위해 현재 비안면 서부리의 목단봉 주변에 3.1독립 만세운동 기념탑과 공원이 조성돼 있다.
비안에는 잘 보존된 문화재를 여러 곳 볼 수 있는데 산제리에 위치한 화장산성은 1592년(선조)에 축조된 것으로 추정되며 임진란 때 의병의 은신처로서 자연지형을 잘 이용한 요새지로서 비안과 안평 신평면의 경계지점에 축조돼 있으며 규모가 크며 아직도 그 흔적이 많이 남아 있다.
화장산성에 인접해 산중턱에 비밀스러운 만장사(卍藏寺)라는 사찰이 구름위에 보일 듯 말 듯 자리하고 있는데 이 사찰은 신라시대의 것으로 추정되는 미륵불상을 10년 전 발굴 복원해 경북도 지정문화재로 지정돼 있으며 갈수록 찾는 사람이 많고 경관이 수려해 명승지로 손색이 없을 것이다.
이곳 만장사에서 산등성이를 하나 넘으면 4㎞ 거리에 자락리 해망산 정상 절벽에 석굴사원인 석불사(石佛寺)가 있다.
자연 석굴을 법당으로 한 보기 드문 곳으로 지방문화재로 지정돼 있으며 산꼭대기에 'ㄱ'자형의 거대한 절벽이 병풍처럼 둘러 싸여 있어 신비스러움을 더하고 있다.
이밖에도 국도에 인접하고 있어 쉽게 접할 수 있는 장춘리의 석조비로자나불좌상(경북도문화재 304호)이 있고 용천사 사찰과 구연석불, 후천석불, 자락리 석조여래좌상, 구천서원, 백천서원, 병호서원, 경덕사 등 수많은 유적이 있을 뿐 아니라 나라를 위해 온몸을 바치신 훌륭한 인물들이 셀 수 없을 정도로 많고 그들을 기리기 위한 유적비가 유별나게 많은 곳이기도 하다.
이렇게 역사의 숨결이 흐르는 비안에 최근에는 굽이쳐 흐르는 위천을 중심으로 사람들이 찾는 고을 만들기 사업이 한창이다.
우선 봉양을 지나 비안의 경계지점에 들어서면 얼마 전 조성한 항아리 탑과 커다란 장승이 오는 사람에게 인사를 건넨다.
그곳에서 조금 지나 백사장이 펼쳐진 위천의 고수부지에는 파릇파릇한 기운이 한창인데 곧 봄이면 만발하게될 유채꽃과 청보리를 수만평 식재해 볼거리와 관광거리를 만들고 있다.
또한 면 소재지 앞 고수부지에도 수만평의 청보리를 식재해 봄을 기다리고 있다.
이곳 강모래는 오염이 적어 강조개가 많이 서식하는데 여름이면 피서와 조개 잡는 사람들로 비안강을 찾는 이가 많아 또 다른 풍경을 만들기도 한다.
아직 그리 알려져 있지는 않지만 강을 추억하고 조용한 산사에서 마음을 다독이고 싶은 사람이면 이곳 비안이 제격이라 여겨지며 한번쯤 걸음을 권하고 싶다.
정휘영기자 <일간대구경북 2009년 1월 22일>

출처 : 日刊 대구경북
글쓴이 : 정휘영 원글보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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칠곡 가산산성  (0) 2008.06.23

 


 
林慶業임경업 

 

조선 중기의 명장(名將)으로, 본관은 평택(平澤), 자(字)는 영백(英白), 호(號)는 고송(孤松)이다. 판서(判書) 임정(林整)의 7대손으로, 임황(林 )의 아들이다. 그의 출생지에 대해 충주 달천(達川)과 평안도 개천(价川)이 언급되고 있으나, 충북도지(忠北道誌)와 원주시 부론면 손곡리 평촌마을의 전설과 현지 주민, 그리고 임씨 문중에서는 손곡리 태생임을 밝히고 있다. 1618년(광해군 10) 무과(武科)에 합격하여 무인(武人)으로서의 길이 열렸다. 인조반정(仁祖反正)이 성공한 뒤에 이괄(李适)의 난(亂)이 일어나자 관군으로 출전하여 공을 세워 진무원종공신(振武原從功臣) 1등이 되었다. 1627년 정묘호란 때 중군(中軍)으로 강화도까지 군사를 몰아갔으나 조선(朝鮮)과 후금(後金)은 이미 형제의 의(義)를 맺은 뒤였다. 당시 건주위(建州衛)에서 일어난 후금은 명(明)나라를 합병할 야심을 갖고 있었고, 조선은 임진왜란의 원조와 대의명분 때문에 정객(政客)이나 친명파(親明派)들은 후금과 싸울 각오를 하고 있는 형편이었다. 이때 명나라 장군 공유덕(孔有德)과 경중명(耿仲明)이 후금으로 투항하였고, 이들 반장(叛將)을 토벌하기 위해 명나라에서 조선에 원병(援兵)을 청했을 때 임경업이 나아가 토벌하여 명나라 숭정황제(崇禎皇帝)는 총병(摠兵) 관직을 주기까지 하였다. 1636년(인조 14) 병자호란(丙子胡亂)이 발발하자 의주부윤(義州府尹)으로 있으면서 압록강 맞은 편의 봉황산(鳳凰山)에 봉화대를 설치하고 백마산성(白馬山城)을 굳게 지켜 적의 진로를 둔화시키는데 진력하였다. 1638년 평안감사(平安監司)가 되어 안주(安州)에 병영(兵營)을 설치하고 청나라의 동태를 살폈다. 1640년 청나라가 명나라의 금주(錦州)를 치게 되어 조선에 원병을 청해오자, 조정에서는 임경업을 출전하게 했다. 그러나 친명파(親明派)인 그는 대릉하 앞 석성도(石城島) 근처로 몰래 사람을 보내어 조선의 형세를 알리고 명군(明軍)과 협력하여 청군을 치려고 계획까지 세웠다. 이러한 모의는 청군에게 탄로되어 책망이 대단하여지자 조정은 그를 잡아 올리라는 엄중한 명령을 내렸다. 그는 머리를 깎고 장삼(長衫)을 걸친 후 스님 행세를 하였고, 한양 마포를 출발하여 중국 해풍도(海豊島)에 표착하여서는 명나라에서 평로장군(平虜將軍) 벼슬을 내리고 4만의 병사를 이끌도록 하였다고 한다. 그러나 청나라는 마침내 북경(北京)을 함락시켰고, 청 태종은 산해관(山海關)으로 들어가니 임경업은 석성(石城)에 진을 치고 있으면서 재기의 기회를 노렸다. 남경으로 옮긴 명나라는 곧 망하였고, 1645년 정월 명나라의 항장(降將) 마홍주(馬弘周)에게 잡혀 북경으로 압송되어 청나라 황제는 임경업에게 편발(編髮)하고 청에 귀순하라고 했으나 끝까지 버티다 북경옥(北京獄)에 갇히게 되었다. 1646년 6월 죄인의 몸으로 본국에 송환되어 그해 6월 20일 심기원(沈器遠) 옥사(獄事)의 연루와 자기 나라를 배반하고 남의 나라에 들어가서 국법을 어겼다는 죄를 뒤집어쓴 채 형리(刑吏)의 모진 매에 이기지 못하여 마침내 숨졌다. 1697년(숙종 23) 12월 숙종(肅宗)의 특명으로 복관(復官)되었고, 충주 충렬사(忠烈祠) 등에 제향되었다. 시호는 충민(忠愍)이다. 원주시 부론면 손곡리에 그의 추모비가 건립되었는데, 이 비는 임경업 장군의 뜻을 기리기 위하여 1968년 8월 원주문화원에서 고증을 찾아 장군의 출생지인 생가 터에 세운 것이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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관직활동〕

1618년(광해군 10) 아우 사업(嗣業)과 함께 무과에 합격, 함경도 갑산으로 추방(秋防 : 새로이 무과에 합격한 자에게 관직을 제수하기 전에 의무적으로 부과했던 일정기간의 赴防)을 위해 나갔다가 1620년 삼수의 소농보권관(小農堡權管)으로 부임해 군량과 군기 구비에 공을 세워 절충장군의 품계에 올랐다.

이듬해 행첨지중추부사 겸 우림위장(行僉知中樞府事兼羽林衛將)을 거쳐 방답첨사(防踏僉使)로 임명되었고, 1626년 전라도 낙안군수로 부임하였다.

1631년 검산산성(劒山山城) 방어사에 임명되어 정묘호란 이후 퇴락한 용골(龍骨)·운암(雲暗)·능한(凌漢) 산성 등을 수축했으며, 정주목사에 승진하였다. 그의 이와 같은 활약에도 불구하고 정묘호란 이후 청천강 북쪽인 서북로의 군사력이 큰 타격을 입었기 때문에 당시 조정에서는 한 때 청북 포기의 의논이 일어났다.

즉, 그 방어선을 청천강 이남으로 후퇴시켜 안주 중심의 방어를 펴는 동시에 강도(江都)와 남한산성(南漢山城)을 수축해 수도권 방어에 전념하려 하였다. 이에 대해 청천강 북쪽의 백성들은 맹렬한 반대를 했는데, 이와 같은 청북인의 반대운동을 임경업이 뒤에서 조종했다 하여 탄핵받고 구금되었으나 곧 석방되었다.

1633년 2월 기복(起復 : 상중에 벼슬에 나감.)해 청북방어사(淸北防禦使)에 임명되고 곧 안변부사를 겸하였다. 이 때 백마산성(白馬山城)에 웅거하면서 이를 수축하고 방비를 튼튼히 하였다.

그 해 4월 명나라의 반장(叛將)인 공유덕(孔有德)·경중명(耿仲明)이 우가장(牛家莊) 앞 바다를 경유해 구련성(九連城)으로 들어가 후금군과 통하려고 하였다. 이에 의주부윤 윤진경(尹進卿)과 함께 이 사실을 명나라 대도독 주문욱(朱文郁)에게 연락해 이를 협격, 섬멸했으나 명나라 장군간의 싸움으로 반장을 사로잡는 데는 실패하였다.

이 공로로 명나라 왕으로부터 금화(金花)와 많은 상을 받았고, 명나라의 총병(摠兵) 벼슬을 받아 이 때부터 임총병으로 명나라에도 크게 알려졌다.

그 뒤 아버지의 탈상을 위해 고향에 왔다가 1634년 부호군에 복직되고, 곧 의주부윤 겸 청북방어사에 임명되었으며 의주진병마첨절제사까지 겸하였다. 그러나 그의 근거지인 백마산성을 방어하기에는 인적·물적 어려움이 많았다.

그리하여 그는 조정으로부터 백금(白金 : 銀을 말함.) 1,000냥과 비단 100필을 받아 중국 상인과 무역을 해 이(利)를 축적하는 동시에 유민(流民)을 모아 12곳에 둔전을 개설해 안집해 살도록 하였다. 이 공로로 1635년 가의대부(嘉義大夫)에 올랐다. 그러나 무역거래가 지나치게 이익을 추구했다는 책임을 물어 파직되었다.

1636년 병자호란이 일어나자, 송골·봉황의 봉화대에서 연락을 받고 산성을 굳게 지켜 적의 진로를 둔화시키는 데 진력하였다.

청군은 임경업이 지키는 백마산성을 포기하고 직접 서울로 진격했으며, 인조는 남한산성으로 피했으나 역부족이었다. 결국, 이듬해 정월에 주화론자인 최명길(崔鳴吉) 등의 주장으로 굴욕적인 화의를 성립시켰다.

〔반청활동〕

이에 수군장(水軍將)에 발탁된 그는 철저한 친명배금파(親明排金派)로서 선봉에 서는 것을 주저하며 명나라의 도독 심세괴(沈世魁)에게 내통, 그들의 피해를 최소한으로 줄이게 하였다.

한편, 피폐한 의주의 물적^인적 자원을 확보하기 위해 상인들을 다시 심양에 보내 물화 교역으로 이를 해결하려다가 청인에게 발각되어 인조의 노여움을 사, 평안도 철산으로 유배되었다.

이후 청나라에서는 명나라를 치기 위한 병력의 동원을 여러 차례 다시 요청해왔으나 조정에서는 이에 응하지 않았다. 청나라는 이것이 조약에 명시된 사항이라면서 질책하였다.

비변사에서는 임경업의 죄를 용서하고 마침내 조방장(助防將)으로 기용해 그로 하여금 명나라를 치도록 하였다. 그는 군사 300명을 이끌고 구련성으로 나가 진격하는척하면서 군사동원과 군량조달의 어려움을 들어 심양으로 나가 이 사명을 완수하였다.

이 공로로 인조로부터 숙마(熟馬) 한 필이 하사되고 의주부윤으로 복귀했다가 9월 평안병사·수군절제사 겸 안주목사로 승진하였다.

1639년 말부터 청나라는 명나라의 근거지인 금주위(錦州衛 : 지금의 盛京지방)를 공격하기 위해 다시 병력 동원과 군량미의 원조를 강력하게 요구하였다. 조정에서는 청나라의 요청에 의해 임경업을 주사상장(舟師上將), 황해병사 이완(李浣)을 부장(副將)으로 삼았다.

이듬해 4월 그는 전선(戰船) 120척, 격군(格軍 : 조선시대 水夫의 하나로 沙工의 일을 돕던 사람) 1,323명, 사수(射手) 1,000명, 포수(砲手) 4,000명, 화약 1만근, 철환(鐵丸) 4만 2000개, 조총(鳥銃) 4,170정, 군량미 1만 7160석, 그리고 세공청국미(歲貢淸國米) 1만석을 싣고 안주를 출발해 금주위로 향하였다.

한편, 재상 최명길과 밀의해 승려 독보(獨步)를 보내 이 사실을 등주의 명군문 홍승주(洪承疇)에게 통고하고 애써 싸우게 하지 않았다. 그 해 7월 청나라는 범문정(范文程)을 통해 심양에 있는 세자에게 항의하였다.

그들은 임경업의 함대가 전진시키려 하나 전진하지 않고, 세폐미를 요하 입구까지 운반하라고 했으나 거절하고, 또한 명나라 배를 만났으나 싸우지 않았으며, 배가 표류했다고 속여 두 사람을 몰래 명나라로 보내 내통했으므로 우리 조정과 짜고 명나라와 내통한 것이라고 힐책하였다. 소현세자(昭顯世子)는 모르는 사실이라고 극부 부인하였다.

이에 따라 범문정은 그들 황제의 칙서를 가지고 재삼 임경업을 달랬으나 듣지 않았다. 7월 14일 임경업은 부장 이완을 본국으로 돌려보내고 나머지 50척의 배와 1,500명의 선군 및 격군을 이끌고 개주위(蓋州衛)에 이르러 배에 있던 세폐와 군량미를 모두 버리고, 다시 해주위(海州衛)·이주위(伊州衛)·금주위·대승보(大勝堡) 등지로 진주했다.

그러나 다만 청나라 장수의 지휘에 따라 진퇴를 같이 했을 뿐, 그 동안 한번도 명군과 싸우지 않았다.

〔명나라로의 망명〕

1641년 정월 임경업은 배를 버리고 육로로 요양·심양·압록강까지 청나라의 허와 실을 일일이 정탐하면서 서울로 돌아왔다. 청나라에서는 그가 명나라와 내통한 사실을 눈치챘으나 확증을 잡지 못해 고민하였다.

또한 그 해 10월에는 정주의 고충원(高忠元)이 심양 감옥에서 이 사실을 목격했다고 증언해 그가 청나라에 협력하지 않은 죄상이 드러났다.

청나라에서 이러한 확증으로 압력을 가하자 조정에서는 형조판서 원두표(元斗杓)에게 임경업을 체포해 청나라로 압송하도록 하였다. 압송 도중 11월 6일 일행이 황해도 금천군 금교역(金郊驛)에 이르렀을 때 임경업은 밤을 틈타 도망하였다.

그는 붙잡히기 전에 심기원(沈器遠)을 만나 그에게서 은 700냥과 승복(僧服) 및 체도(剃刀)를 얻어 기회를 노리다가 도망치는 데 성공한 것이다.

그는 명나라로 망명할 기회를 잡기 위해 처음 양주 회암사(檜巖寺)에 맡겨두었던 승복을 찾아 포천과 가평의 경계지대에서 중이 되어 양구현의 어느 골짜기에서 초막을 치고 겨울을 지냈다.

이듬해 정월 양양으로 갔으나 복병 때문에 뜻을 이루지 못하고 다시 양구로 돌아왔다가 사잇길로 상원(祥原)으로 갔다가 다시 회암사로 숨어들어 탈출의 기회를 노렸다. 그 동안 조정에서는 청나라의 독촉에 못 이겨 그의 처를 비롯해 형제 등 가족을 체포해 청나라로 압송했으며, 그의 처 이씨는 이듬해 9월 심양옥에서 자살하였다.

한편, 임경업은 1643년 5월 26일 김자점의 종이었던 상인 무금(無金, 일명 孝元)의 주선으로 배 한 척과 사공 10명, 그리고 그의 군관이었던 이형남(李亨男)·박수원(朴守元 : 일명 車自龍)과 일찍이 사귀어온 임성기(林成己)·최수명(崔守明)의 두 승려(일설에는 知明·小明이라고도 함)를 대동하고 상선을 가장해 서울의 마포(麻浦 : 일설에는 泰安이라고도 함)를 출발해 황해로 나갔다.

그 해 가을 중국 제남부(濟南府)의 해풍도(海豊島)에 표착하였다. 그곳에서 명나라의 수비대 군관인 곽이직(郭以直)의 조사를 받고 등주도독(登州都督) 황종예(黃宗裔) 군문의 총병인 마등고(馬騰高)의 휘하에 들어갔다. 명나라에서는 그에게 평로장군(平虜將軍 : 일설에는 부총병)을 내리고 4만의 병사를 이끌도록 했다 한다.

그러나 청나라가 마침내 북경(北京)을 함락하고 청 태종이 산해관(山海關)으로 들어가니 도독 황종예마저 남경으로 도망쳤다. 임경업은 마등고와 함께 석성(石城)으로 들어가 재기의 기회를 노렸다. 명나라 조정은 남경으로 갔으나 그곳도 곧 함락되자 마등고도 청나라에 항복하고 말았다.

한편, 본국에서는 후원자인 심기원의 옥사가 일어나 임경업이 연루되었다는 소식이 전해지자 그는 갈 곳을 잃어버렸다. 임경업은 이곳에서 탈출하기 위해 독보에게 배의 주선을 부탁했으나 실패로 돌아갔다.

그리하여 마침내 그의 부하였던 장련포수(長連砲手) 한사립(韓士立)의 밀고로 1645년 정월 명나라의 항장(降將) 마홍주(馬弘周)에게 잡혀 북경으로 압송되었다.

청나라는 당시 섭정자 예친왕(睿親王)이 집권하면서 대사령을 내리고 임경업에 대해서도 재략(才略)을 아껴 과거의 일을 불문에 붙이려 하였다. 그러나 역관 정명수(鄭命壽)·이형장(李馨長), 그리고 조신 김자점 등 반역 부청배(附淸輩)가 결탁해 본국으로 송환되었다.

〔조선으로의 송환과 죽음〕

1646년 6월 임경업은 죄인이 되어 사은사 이경석(李景奭)에 의해 본국으로 송환되었으며, 18일 서울에 도착해 인조의 친국을 받았다. 조정에서는 임경업을 심기원의 옥사에 관련시키려 하였다.

그는 심기원으로부터 은 700냥과 승복 및 체도를 받은 것은 시인했으나 역모 가담은 극력 부인하였다. 그러나 임경업이 달아날 당시 형조판서로 있다가 그 사건으로 파직된 원두표와, 임경업과 지난날 가장 가까웠던 김자점이 그의 처형을 주장하였다.

김자점은 임경업이 평안병사 겸 의주부윤으로 있을 때 도원수로서 서북면의 방어에 전 책임을 졌고 임경업은 막하로서 그를 따랐다. 또한 임경업이 상인 잠송사건을 일으켰을 때에도 적극적으로 그를 옹호해 형벌을 면하게 해준 장본인이었다. 그런데 임경업을 죽여야 된다고 주장한 데는 다음과 같은 이유가 있었다.

결국, 임경업이 문초를 받으면 무금의 처도 문초해야 되고 무금의 처가 김자점에게 알렸다고 하면 김자점도 임경업의 탈출을 도운 결과가 되며, 그러면 심기원의 당으로 몰려 자기도 죽어야 된다는 논리가 성립되기 때문이었다.

그 해 6월 20일 임경업은 심기원사건의 연루 및 자기 나라를 배반하고 남의 나라에 들어가서 국법을 어겼다는 죄를 뒤집어쓴 채 형리(刑吏)의 모진 매를 이기지 못해 마침내 숨지고 말았다. 그의 나이 53세였으며 고향인 충주의 달천에 장사지냈다.

〔평 가〕

임경업은 당시 친명반청의 사회분위기와 함께 우국충정에 뛰어난 충신이요 무장이었다. 그러나 가장 불행한 장수였다. 명성을 떨치면서도 한번도 청나라와 싸움다운 싸움을 해보지 못한 불운의 명장이었다.

뿐만 아니라 당시 사회분위기대로 의리와 명분에 투철하고 고집 센 무장이었지만, 당시 실제적인 국제정세 즉 역사의 흐름에는 어두운 장군이었다.

그러나 이는 그의 무능이 아니라 이를 충족시켜주지 못한 그의 조국이 무능했던 것이다. 그는 이미 망해 가는 명나라와 힘을 합쳐 청나라에 저항해 병자호란의 부끄러움을 씻으려 했지만 조국이 이를 뒷받침하지 못했던 것이다.

그러나 그의 생애는 당시의 국민이나 조정의 감정과 함께 충의^지조, 그리고 용기 등으로 점철되어 민족의 마음속에 자리했으니 뒤에 그의 무용담을 소재로 한 고대소설 〈임경업전〉이 널리 읽혀졌던 것으로도 알 수 있다.

1697년(숙종 23) 12월 숙종의 특명으로 복관되었다. 충주의 충렬사(忠烈祠), 선천의 충민사(忠愍祠), 백마산성의 현충사(顯忠祠) 겸천(兼川)의 충렬사 등에 제향되었다. 시호는 충민(忠愍)이다.

≪참고문헌≫ 仁祖實錄
≪참고문헌≫ 瀋陽狀啓
≪참고문헌≫ 瀋陽日記
≪참고문헌≫ 恕菴集
≪참고문헌≫ 宋子大全
≪참고문헌≫ 明陪臣考
≪참고문헌≫ 林忠愍公實記
≪참고문헌≫ 朝鮮名將傳
≪참고문헌≫ 燃藜室記述
≪참고문헌≫ 顯忠祠誌
≪참고문헌≫ 林慶業傳(京枝本)
≪참고문헌≫ 林慶業(張德順, 韓國의 人間像 2, 新丘文化社,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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태종 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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청나라의 제2대 황제

아이신줴뤄 홍타이지(愛新覺羅皇太極[애신각라황태극], 만주어:아이신교로 홍타이지 ,1592년 11월 28일 ~ 1643년 9월 21일)는 청나라의 2대 황제(재위: 1626년 ~ 1643년) 이다. 아바하이(阿巴海)라는 이름을 쓰기도 하며 부황인 천명제가 세운 후금을 이어받아 1636년 나라 이름을 청(清)으로 바꾸었다.

 


  중국 청나라의 제2대 황제(1592~1643). 이름은 황태극(皇太極). 태조(太祖) 누르하치(奴兒哈赤)의 여덟째 아들로, 몽골 등을 복속시키고 나라의 기틀을 세웠다. 재위 기간은 1626~1643년이다.

여러 국가 조직들을 정비하는데 힘써 청나라의 기초를 확립하였고, 내몽골을 평정한 이후 주변의 여러 나라들을 침공, 정복하여 속국으로 삼았다. 1636년 12월에는 병자호란을 일으켜 조선의 항복을 받아냈다. 중원 본토에도 침공을 하였지만, 중원 제패의 꿈은 끝내 달성하지 못한 채 뇌출혈로 죽었다.


 

龍骨大용골대  

 

 

 융알다이(英俄爾岱 : 조선의 각종 기록에는 용골대로 표기

중국 청나라의 장군(?~?). 본명은 영고이대(英固爾垈). 인조 14년(1636)에 사신으로 와서, 청나라 황제의 존호를 쓰고 군신의 의를 맺을 것을 요구하였으나 거절당하자, 그해 12월 10만 대군을 거느리고 쳐들어와 병자호란을 일으켰다.


 

馬夫大마부대

 

  마푸다馬福塔, 瑪福培 : 조선의 각종 기록에는 마부대로 표기

 

 

병자호란 때 조선에 침입한 중국 청나라의 장군. 1636년(인조14)의 병자호란(丙子胡亂) 때 조선에 침입한 장수로서 청나라의 전신인 후금(後金) 때부터 사신으로 여러 차례 조선을 왕래했다. 1635년에는 후금의 친서(親書)를 가지고 조선에 오기도 하였다. 병자호란 때는 청태종(淸太宗)의 막료(幕僚)로서 행패가 심하였다. 

 

陽九記事(奎11509), 編者未詳.
          4卷 4冊 筆寫本 35×25.7cm.
          四周單邊 半郭:24×17cm.
          有界 10行 20字.
          版心:上下紋魚尾.

     丙子胡亂과 그후 淸과 강화한 전말을 기록한 책. 병자호란 이전 淸使가 내왕하는  등
   明·朝鮮·淸 3국의 외교관계에서부터 丙子胡亂 후의 여러사실도  기술했다.  序·跋이
   없는 編者 미상의 필사본으로 1662년(顯宗 3)경에 이루어진 것으로  보인다.  丙子胡亂
   의 과정을 凝川日記·朝野記聞·丙子錄·日月錄 등에서 뽑아, 권  {1}:丙子胡亂,  丁酉
   南漢出城, {권2}:丙子胡亂, 南漢出城, {권3}:丙子胡亂, 江都敗沒,  {권4}:그후의  사실
   등으로 엮었다. 각권의 대강의 내용은 다음과 같다.  {권1}:1631년(仁祖  9)  淸兵들이
   압록강 일대에 來侵하여 노략질한다는 사실을 적고, 이에 李敏求가 明兵과  합세공격해
   야 한다는 상소와, 禁聖龜가 조정에서 출병해 달라는 상소를 올렸다. 1632년(仁祖  10)
   에는 胡差使新道里등이 黃金·白金 각 萬냥, 五色布 5만, 白苧布 1만, 精兵 3만,  戰馬
   3천필 등을 요구해 온 사실이 기재되었다. 이를 申得淵이 접대하여 끝내  거절하여  돌
   려 보냈다. 1636년 龍骨大가 왔고 또 李浚·林慶業 등이 狀啓로 淸의 來侵을  예고하였
   다. 이에 崔鳴吉은 主和를 다시 들고 나왔다. 동년 12월 9일 淸兵 12만은 압록강을  건
   너, 16일에는 南漢山城을 포위했다. 仁祖와 조정대신은 江華島로 갈 겨를이 없어  南漢
   山城에서 對峙하였다. 南漢山城에서 金尙憲 등의 斥和派와 崔嗚吉 등의 主和派가  예리
   하게 대립, 입씨름만 벌리고 있었다. {권2}:아무 준비없는 南漢山城은  기근이  격심하
   여 王자신도 「無寢具 不解衣而寢 御供只用鷄一脚」 한 참상을 기재하고 있다.  또  적
   은 강간·방화·약탈을 수없이 자행하고 있었다고 했다. 이런 와중에서 主和派의  주장
   이 관찰되어 洪瑞鳳 등이 강화를 청하였고, 이에 淸은 대략 다음과 같은  서신을  보내
   왔다. 여기에서 淸太宗은 자신을 「朕」·「皇帝」, 仁祖를  「爾」·「朝鮮國王」이라
   고 표현하고 있었다. 이에 조정에서는 崔嗚吉·李植·張維 등에  撰書케  하여  答書를
   보냈다. 내용은 치욕을 극한 글을 보냈으나, 淸은 兄弟의 표현 등 미흡한 점이  많아서
   이것을 받지 않아서 다시 撰書하여 보냈다고 기재되어 있다. 이로써 和議를  맺고,  昭
   顯世子·鳳林大君 이하 많은 斥和派의 인사들을 볼모로 보내고 禮物도 함께 보낸  내용
   을 적었다. 이 和議의 전말뒤에는 江華島 및 각지에서 활약한  忠義士에  관한  사실을
   기록하였다. {권3}:江華島의 官軍의 敗戰을 첫머리에 기재하고 각지의 義兵 활동과  招
   募 사실 등을 기록하였다. 그리고 「江都殉節人」항엔金尙容·權順長·金益兼 등의  抗
   戰·殉國 및 간략한 약력을 적고, 忠烈祠에 配享한 전말을  기재하였고,  「殉節婦女」
   항엔 尹宣擧妻 李氏, 李聖求妻 權氏, 李廷龜妻 및 孫一和 등의 자결한  내용을  기재하
   였다. 「諸將士事蹟」항엔 忠淸監司 鄭世規, 知兵使 李義培, 全羅監司 李時昉,  平安監
   司 洪命耉 등 많은 장수들의 활약과 그 공로등을 略記하였다.  그리고  「亂後時事」항
   은 亂後의 제반 사실을 적은 것이다. 여기엔 江華島에서 책임을 다하지 못한  장수들의
   失律의 죄에 관한 관계 사실을 기술하였고, 臺諫에서 主和派 張維, 江華檢察副使  李敏
   求가 왕을 江華島로 移駕하지 못했다고 賜死해야 한다는 등의 내용이 있다. 또  李景奭
   이 撰한 三田渡碑文과 그 내력이 기재되어 있다. 끝에는 柳琳將軍의 記事가  있다.  柳
   琳은 화의가 성립된 후 淸의 요청으로 淸軍과 함께 桭島를 공략,  明軍을  격파했었다.
   이 공로로 瀋陽에 초청받았으나 이를 거절하였고, 그 때문에 白馬城에  圍籬安置되었던
   것이다. {권4}:첫머리에는 승려 獨步에 관한 記事가 나온다. 獨步는  明都督  沈世魁·
   洪承疇의 휘하에 있을 때, 淸이 燕京을 침범하자 瀋陽에 잠입하여 적정을  정탐하였다.
   崔鳴吉은 丙子胡亂 직후 獨步를 明에 보내 胡亂의 전말을 알린 전후  사실이  소재되어
   있다. 다음은 林慶業장군에 관한사 실을 기록했다. 林慶業장군은 胡亂에 공을  세웠고,
   그후 攻明의 전초로 淸이 가島의 明軍을 섬멸코자 할 때 水軍將이 되었으나,  明과  내
   통, 피해를 최소로 줄이게 하였다. 이어 明의 쇠망과, 볼모로 간  朝鮮人士들의  사정,
   그리고 金尙憲과 崔鳴吉의 主和·斥和에 관한 논쟁 등을 수록하였다. 그리고  吳達濟·
   尹集 등 三學士의 사정과 世子·風林大君 및 嬪宮이 燕京을 왕래한 동정  등을  1661년
   까지 기록하였다. 이상의 내용은 丙子胡亂에 관한 전후 사실을 망라한 것이다.  丙子胡
   亂 이후 朝鮮이 韓末까지 淸을 宗主國으로 섬기게 되었고 그로 하여 淸의 來侵을  막았
   었다. 당시의 主和·斥和의 대립을 살피는 데《南漢紀略》·《丙子錄》등과 함께  좋은
   문헌이 되어 준다.
  

 

 


 

 淸 史 稿 卷 二

 

 

    本 紀 二

 

 

      太 宗 本 紀 一

 

 

 

    太 宗 應 天 興 國 弘 德 彰 武 寬 溫 仁 聖 睿 孝 敬 敏 昭 定 隆 道顯 功 文 皇 帝 , 諱 皇 太 極 , 太 祖 第 八 子 , 母 孝 慈 高 皇 后 。上 儀 表 奇 偉 , 聰 睿 絕 倫 , 顏 如 渥 丹 , 嚴 寒 不 栗 。 長 益 神勇 , 善 騎 射 , 性 耽 典 籍 , 諮 覽 弗 倦 , 仁 孝 寬 惠 , 廓 然 有大 度 。

    天 命 元 年)1616) , 太 祖 以 上 為 和 碩 貝 勒 , 與 大 貝 勒 代 善、 二 貝 勒 阿 敏 、 三 貝 勒 莽 古 爾 泰 為 四 大 貝 勒 。 上 居 四 ,稱 四 貝 勒 。

 


    太 祖 崩 , 儲 嗣 未 定 。 代 善 與 其 子 岳 託 、 薩 哈 廉 以上 才 德 冠 世 , 與 諸 貝 勒 議 請 嗣 位 。 上 辭 再 三 , 久 之 乃 許。

 


    天 命 十 一 年 丙 寅 九 月 庚 午 朔 , 即 位 於 瀋 陽 。 詔 以明 年 為 天 聰 元 年 。 初 , 太 祖 命 上 名 , 臆 制 之 , 後 知 漢 稱儲 君 曰 「 皇 太 子 」 , 蒙 古 嗣 位 者 曰 「 黃 台 吉 」 , 音 並 闇合 。 及 即 位 , 咸 以 為 有 天 意 焉 。

 


    辛 未 , 誓 告 天 地 , 以 行 正 道 , 循 禮 義 , 敦 友 愛 ,盡 公 忠 , 勗 諸 大 貝 勒 等 。 甲 戌 , 諭 漢 官 民 有 私 計 遁 逃 及令 奸 細 往 來 者 , 雖 首 告 勿 論 , 後 惟 已 逃 被 獲 者 論 死 。 丙子 , 諭 曰 : 「 工 築 之 興 , 有 妨 農 務 , 前 以 城 郭 邊 牆 , 事關 守 禦 , 有 勞 民 力 , 良 非 得 已 。 茲 後 止 葺 頹 壞 , 不 復 興築 , 俾 民 專 勤 南 畝 。 滿 洲 、 漢 人 , 毋 或 異 視 , 訟 獄 差 徭, 務 使 均 一 。 貝 勒 屬 下 人 , 毋 許 邊 外 行 獵 。 市 稅 為 國 費所 出 , 聽 其 通 商 貿 易 , 私 往 外 國 及 漏 稅 者 罪 之 。 」 丁 丑, 令 漢 人 與 滿 洲 分 屯 別 居 。 先 是 漢 人 十 三 壯 丁 為 一 莊 ,給 滿 官 為 奴 。 至 是 , 每 備 禦 止 留 八 人 , 餘 悉 編 為 民 戶 ,處 以 別 屯 , 擇 漢 官 廉 正 者 理 之 。 設 八 固 山 額 真 , 分 領 八旗 。 以 納 穆 泰 為 正 黃 旗 固 山 額 真 , 額 駙 達 爾 漢 為 鑲 黃 旗固 山 額 真 , 額 駙 和 碩 圖 為 正 紅 旗 固 山 額 真 , 博 爾 晉 為 鑲紅 旗 固 山 額 真 , 額 駙 顧 三 泰 為 鑲 藍 旗 固 山 額 真 , 托 博 輝為 正 藍 旗 固 山 額 真 , 徹 爾 格 為 鑲 白 旗 固 山 額 真 , 喀 克 篤禮 為 正 白 旗 固 山 額 真 。 又 設 十 六 大 臣 , 贊 理 庶 政 , 聽 八旗 訟 獄 。 又 設 十 六 大 臣 , 參 理 訟 獄 , 行 軍 駐 防 則 遣 之 。乙 未 , 蒙 古 科 爾 沁 土 謝 圖 汗 奧 巴 遣 使 來 弔 。

 


    冬 十 月 己 酉 , 以 蒙 古 喀 爾 喀 札 魯 特 部 敗 盟 殺 掠 ,私 通 於 明 , 命 大 貝 勒 代 善 等 率 精 兵 萬 人 討 之 , 先 貽 書 聲其 罪 , 上 送 至 蒲 河 山 而 還 。 癸 丑 , 別 遣 楞 額 禮 、 阿 山 率輕 兵 六 百 入 喀 爾 喀 巴 林 地 , 以 張 軍 勢 。 丙 辰 , 科 爾 沁 土謝 圖 汗 奧 巴 及 代 達 爾 漢 等 十 四 貝 勒 各 遣 使 來 弔 。 達 朱 戶征 卦 爾 察 部 , 獲 其 人 口 牲 畜 以 歸 。 明 寧 遠 巡 撫 袁 崇 煥 遣李 喇 嘛 及 都 司 傅 有 爵 等 來 弔 , 並 賀 即 位 。 甲 子 , 大 貝 勒代 善 等 大 破 札 魯 特 , 斬 其 貝 勒 鄂 爾 齋 圖 , 獲 貝 勒 巴 克 及其 二 子 並 拉 什 希 布 等 十 四 貝 勒 而 還 。

 


    十 一 月 辛 未 , 上 發 瀋 陽 迎 大 貝 勒 代 善 , 師 次 鐵 嶺樊 河 界 。 癸 酉 , 行 飲 至 禮 , 論 功 , 頒 賚 將 士 。 戊 寅 , 上還 瀋 陽 。 察 哈 爾 阿 喇 克 綽 忒 部 貝 勒 圖 爾 濟 率 百 戶 來 歸 。乙 酉 , 遣 方 吉 納 、 溫 塔 石 偕 李 喇 嘛 往 報 袁 崇 煥 , 且 遺 書曰 : 「 頃 停 息 干 戈 , 遣 使 弔 賀 , 來 者 以 禮 , 故 遣 官 陳 謝。 昔 皇 考 往 寧 遠 時 , 曾 致 璽 書 言 和 , 未 獲 回 答 。 如 其 修好 , 答 書 以 實 , 勿 事 文 飾 。 」 崇 煥 不 以 聞 , 而 令 我 使 齎還 。 卓 禮 克 圖 貝 勒 之 子 衛 徵 巴 拜 攜 其 家 屬 來 歸 。 科 爾 沁貝 勒 青 巴 圖 魯 桑 阿 爾 齋 、 台 吉 滿 珠 什 哩 各 齎 鞍 馬 牛 羊 來弔 。

 


    十 二 月 庚 子 , 禁 與 蒙 古 諸 藩 售 賣 兵 仗 。 壬 戌 , 黑龍 江 人 來 朝 貢 。

 


    天 聰 元 年(一六二七) 春 正 月 丙 子 , 命 二 貝 勒 阿 敏 , 貝 勒 濟 爾哈 朗 、 阿 濟 格 、 杜 度 、 岳 託 、 碩 托 率 兵 征 朝 鮮 。 上 曰 :「 朝 鮮 累 世 得 罪 , 今 明 毛 文 龍 近 彼 海 島 , 納 我 叛 民 , 宜兩 圖 之 。 」 復 遣 方 吉 納 、 溫 塔 石 遺 書 明 袁 崇 煥 , 言 興 師由 七 大 恨 , 並 約 其 議 和 , 及 每 歲 餽 報 之 數 。

 


    二 月 己 亥 , 以 書 招 諭 蒙 古 奈 曼 部 袞 出 斯 巴 圖 魯 。

 


    三 月 壬 申 , 阿 敏 等 克 朝 鮮 義 州 , 別 遣 兵 搗 鐵 山 ,明 守 將 毛 文 龍 遁 走 。 又 克 安 州 , 進 至 平 壤 城 , 渡 大 同 江。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遣 使 迎 師 。 阿 敏 等 數 其 七 罪 , 仍 遣 使 趣和 。 倧 懼 , 率 妻 子 遁 江 華 島 , 其 長 子 李  遁 全 州 。 阿 敏復 遣 副 將 劉 興 祚 入 島 面 諭 倧 。 倧 遣 其 族 弟 原 昌 君 李 覺 獻馬 百 匹 、 虎 豹 皮 百 、 錦 苧 各 四 百 、 布 一 萬 五 千 。 庚 子 ,與 朝 鮮 盟 , 定 議 罷 兵 。 壬 申 , 明 袁 崇 煥 遣 杜 明 忠 偕 方 吉納 等 以 書 來 , 並 李 喇 嘛 書 , 欲 釋 恨 修 好 。 惟 請 減 金 幣 之數 , 而 以 我 稱 兵 朝 鮮 為 疑 。 辛 巳 , 阿 敏 等 遣 使 奏 捷 。 乙酉 , 命 留 滿 洲 兵 一 千 、 蒙 古 兵 二 千 防 義 州 , 滿 洲 兵 三 百、 蒙 古 兵 一 千 防 鎮 江 城 。 並 諭 李 倧 曰 : 「 我 留 兵 義 州 者, 防 毛 文 龍 耳 。 」 阿 敏 等 旋 師 , 以 李 覺 歸 。

 


    夏 四 月 甲 辰 , 遺 袁 崇 煥 書 曰 : 「 釋 恨 修 好 , 固 所願 也 。 朝 鮮 自 尊 輕 我 , 納 我 叛 亡 , 我 遲 之 數 年 , 彼 不 知悔 , 是 以 興 討 。 天 誘 其 衷 , 我 軍 克 捷 。 今 已 和 矣 , 而 爾詭 言 修 好 , 仍 遣 哨 卒 偵 視 , 修 葺 城 堡 。 我 國 將 帥 , 實 以此 致 疑 。 夫 講 信 修 睦 , 必 藉 物 以 成 禮 , 我 豈 貪 而 利 此 ,使 爾 國 力 不 支 ? 可 減 其 半 。 歲 時 餽 答 , 當 如 前 議 , 則 兩國 之 福 也 。 」 書 成 , 聞 崇 煥 方 築 塔 山 、 大 凌 河 、 錦 州 等城 , 遂 罷 遣 使 , 而 以 書 付 杜 明 忠 還 。 更 責 崇 煥 曰 : 「 兩國 修 好 , 當 分 定 疆 域 。 今 又 修 葺 域 垣 , 潛 圖 侵 逼 。 倘 戰爭 不 息 , 天 以 燕 、 雲 畀 我 , 爾 主 不 幸 奔 竄 , 身 敗 名 裂 ,為 何 如 也 。 自 古 文 臣 不 更 事 者 徒 為 大 言 , 每 喪 師 殃 民 ,社 稷 傾 覆 。 前 者 遼 左 任 用 非 人 , 而 河 東 西 土 地 盡 失 , 今尚 謂 不 足 戒 而 謀 動 干 戈 耶 ? 」 癸 丑 , 阿 敏 等 自 朝 鮮 凱 旋, 上 迎 於 武 靖 營 , 賜 阿 敏 御 衣 一 襲 , 餘 各 賜 馬 一 匹 。 乙卯 , 論 征 朝 鮮 將 士 功 , 擢 賞 有 差 。 戊 辰 , 上 還 瀋 陽 。 乙丑 , 以 書 諭 察 哈 爾 台 吉 濟 農 及 奈 曼 袞 出 斯 巴 圖 魯 來 和 。

 


    五 月 戊 辰 , 遣 朝 鮮 國 王 弟 李 覺 歸 國 , 設 宴 餞 之 ,並 賜 鞍 馬 裘 帶 等 物 。 辛 未 , 上 聞 明 人 於 錦 州 、 大 凌 河 、小 凌 河 築 城 屯 田 , 而 崇 煥 無 報 書 , 親 率 師 往 攻 之 。 乙 亥, 至 廣 寧 , 乘 夜 進 兵 。 丙 子 , 明 大 凌 河 、 小 凌 河 兵 棄 城遁 , 遂 圍 錦 州 。 明 臺 堡 兵 二 千 餘 人 來 降 , 悉 縱 之 歸 。 丁丑 , 明 鎮 守 遼 東 太 監 紀 用 、 總 兵 趙 率 教 遣 人 詣 師 請 命 。上 開 誠 諭 之 , 并 許 紀 用 親 來 定 議 。 用 不 答 , 遂 攻 錦 州 。垂 克 , 明 援 兵 至 , 退 五 里 而 營 , 遣 人 調 瀋 陽 兵 益 師 。 庚寅 , 固 山 額 真 博 爾 晉 等 以 兵 至 。 癸 巳 , 攻 寧 遠 城 , 殲 其步 卒 千 餘 人 。 既 , 明 總 兵 滿 桂 出 城 而 陣 , 上 欲 擊 之 , 三大 貝 勒 均 諫 止 。 上 怒 , 趣 諸 將 戴 兜 鍪 , 率 阿 濟 格 疾 馳 而進 , 敗 其 前 隊 , 追 至 寧 遠 城 下 , 盡 殪 之 。 諸 貝 勒 不 及 冑而 從 , 濟 爾 哈 朗 、 薩 哈 廉 、 瓦 克 達 俱 被 創 。 錦 州 守 兵 亦出 城 合 戰 , 我 軍 復 迎 擊 之 。 游 擊 覺 羅 拜 山 、 備 禦 巴 希 陣歿 , 上 臨 其 喪 , 哭 而 酹 之 。 我 軍 還 駐 雙 樹 鋪 。 乙 未 , 復至 錦 州 。

 


    六 月 己 亥 , 攻 錦 州 , 值 天 溽 暑 , 士 卒 死 傷 甚 眾 。庚 子 , 班 師 。 丁 未 , 上 還 瀋 陽 。 是 歲 , 大 饑 , 斗 米 值 銀八 兩 , 銀 賤 物 貴 , 盜 賊 繁 興 。 上 惻 然 曰 : 「 民 饑 為 盜 ,可 盡 殺 乎 ! 」 令 鞭 而 釋 之 , 仍 發 帑 賑 民 。

 


    秋 七 月 己 巳 , 蒙 古 敖 漢 瑣 諾 木 杜 稜 、 塞 臣 卓 禮 克圖 、 奈 曼 袞 出 斯 巴 圖 魯 舉 國 來 附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遣 使 報謝 , 並 獻 方 物 , 命 阿 什 達 爾 漢 等 往 報 之 , 尋 以 義 州 歸 朝鮮 。 是 月 , 明 袁 崇 煥 罷 歸 。

 


    八 月 辛 亥 , 察 哈 爾 阿 喇 克 綽 忒 部 貝 勒 巴 爾 巴 圖 魯、 諾 門 達 賚 、 吹 爾 扎 木 蘇 率 眾 來 歸 。 是 月 , 明 熹 宗 崩 ,其 弟 信 王 嗣 位 , 是 為 莊 烈 帝 。

 


    九 月 甲 子 朔 , 諭 國 家 大 祀 大 宴 用 牛 外 , 其 屠 宰 馬騾 牛 驢 者 悉 禁 之 。

 


    冬 十 一 月 庚 午 , 察 哈 爾 大 貝 勒 昂 坤 杜 稜 來 降 。 辛巳 , 薩 哈 爾 察 部 來 朝 貢 。

 


    十 二 月 甲 午 朔 , 察 哈 爾 阿 喇 克 綽 忒 貝 勒 圖 爾 濟 伊爾 登 來 降 。

 


    二 年一六二八 春 正 月 戊 子 , 格 伊 克 里 部 長 四 人 率 其 屬 來 朝。

 


    二 月 癸 巳 朔 , 以 額 亦 都 子 圖 爾 格 、 費 英 東 子 察 哈尼 俱 為 總 兵 官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遣 其 總 兵 官 李 蘭 等 來 獻 方物 , 並 米 二 千 石 , 更 以 一 千 石 在 中 江 平 糶 。 庚 子 , 以 往喀 喇 沁 使 臣 屢 為 察 哈 爾 多 羅 特 部 所 殺 , 上 率 師 親 征 。 丁未 , 進 擊 多 羅 特 部 , 敗 之 , 多 爾 濟 哈 談 巴 圖 魯 被 創 遁 ,獲 其 妻 子 , 殺 台 吉 古 魯 , 俘 萬 一 千 二 百 人 還 。 丁 巳 , 以戰 勝 , 用 八 牛 祭 天 。

 


    三 月 戊 辰 , 上 還 瀋 陽 , 貝 勒 阿 敏 等 率 群 臣 郊 迎 ,行 抱 見 禮 。 以 弟 多 爾 袞 、 多 鐸 從 征 有 功 , 賜 多 爾 袞 號 墨爾 根 戴 青 , 多 鐸 號 額 爾 克 楚 虎 爾 。 庚 寅 , 以 賜 名 之 禮 宴之 。 戊 子 , 給 國 人 無 妻 者 金 , 使 娶 。 以 貝 勒 多 爾 袞 為 固山 貝 勒 。

 


    夏 四 月 丙 辰 , 巴 林 貝 勒 塞 特 爾 , 台 吉 塞 冷 、 阿 玉石 、 滿 朱 習 禮 率 眾 來 歸 。 明 復 以 袁 崇 煥 督 師 薊 、 遼 。 崇煥 素 弗 善 毛 文 龍 。 時 文 龍 據 皮 島 , 招 集 遼 民 , 有 逃 亡 則殺 以 冒 功 , 遂 得 擢 總 兵 , 便 宜 行 事 。 後 更 致 書 與 我 通 好。 上 遣 科 廓 等 賚 書 往 報 。 既 , 文 龍 執 科 廓 等 送 燕 京 。 崇煥 以 文 龍 私 通 罪 紿 殺 之 。

 


    五 月 辛 未 , 明 人 棄 錦 州 。 貝 勒 阿 巴 泰 等 率 兵 三 千略 其 地 , 隳 錦 州 、 杏 山 、 高 橋 三 城 , 毀 十 三 站 以 東 墩 台二 十 一 。 先 是 顧 特 塔 布 囊 以 其 眾 自 察 哈 爾 逃 匿 蒙 古 地 ,遇 歸 附 者 輒 殺 之 。 辛 巳 , 命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 豪 格 率 兵 討顧 特 塔 布 囊 。 乙 酉 , 顧 特 伏 誅 , 俘 其 人 口 牲 畜 以 萬 計 。長 白 山 迤 東 濱 海 虎 爾 哈 部 頭 目 里 佛 塔 等 來 朝 。

 


    八 月 辛 卯 , 與 喀 喇 沁 部 議 和 定 盟 。 乙 未 , 賜 奈 曼貝 勒 袞 出 斯 號 達 爾 漢 , 札 魯 特 喀 巴 海 號 衛 徵 。 乙 卯 , 朝鮮 來 貢 。

 


    九 月 庚 申 , 徵 外 藩 兵 共 征 蒙 古 察 哈 爾 。 癸 亥 , 上率 大 軍 西 發 。 丙 寅 , 次 遼 陽 。 敖 漢 、 奈 曼 、 喀 爾 喀 、 札魯 特 、 喀 喇 沁 諸 貝 勒 、 台 吉 各 以 兵 來 會 。 己 巳 , 駐 師 綽洛 郭 爾 。 甲 戌 , 宴 來 會 諸 貝 勒 。 科 爾 沁 諸 貝 勒 不 至 。 土謝 圖 汗 額 駙 奧 巴 、 哈 談 巴 圖 魯 、 滿 朱 習 禮 如 約 , 請 先 侵掠 而 後 合 軍 。 上 怒 , 遣 使 趣 之 。 時 奧 巴 違 命 , 徑 歸 。 滿朱 習 禮 及 台 吉 巴 敦 以 所 俘 來 獻 , 上 賜 滿 朱 習 禮 號 達 爾 漢巴 圖 魯 , 巴 敦 號 達 爾 漢 卓 禮 克 圖 , 厚 賚 之 。 丙 子 , 進 兵擊 席 爾 哈 、 席 伯 圖 、 英 、 湯 圖 諸 處 , 克 之 , 獲 人 畜 無 算。

 


    冬 十 月 辛 卯 , 還 師 。 丙 申 , 諭 敖 漢 、 奈 曼 、 巴 林、 札 魯 特 諸 貝 勒 , 毋 得 要 殺 降 人 , 違 者 科 罰 。 壬 寅 , 上還 瀋 陽 。 以 劉 興 祚 詐 稱 縊 死 , 逃 歸 明 , 繫 其 母 及 妻 子 於獄 。

 


    十 二 月 丁 亥 朔 , 遺 土 謝 圖 汗 額 駙 奧 巴 書 , 數 其 罪。 巴 牙 喇 部 長 伊 爾 彪 等 來 朝 貢 。 蒙 古 郭 畀 爾 圖 、 札 魯 特貝 勒 塞 本 及 其 弟 馬 尼 各 率 部 來 歸 。

 


    三 年 春 正 月 庚 申 , 土 謝 圖 汗 奧 巴 來 請 罪 , 宥 而 遣之 。 辛 未 , 敕 科 爾 沁 、 敖 漢 、 奈 曼 、 喀 爾 喀 、 喀 喇 沁 諸部 悉 遵 國 制 。 丁 丑 , 諭 諸 貝 勒 代 理 三 大 貝 勒 直 月 機 務 。

 


    二 月 戊 子 , 諭 三 大 貝 勒 、 諸 貝 勒 、 大 臣 毋 得 科 斂民 間 財 物 , 犯 者 治 罪 。 己 亥 , 合 葬 太 祖 高 皇 帝 、 孝 慈 高皇 后 於 瀋 陽 之 石 嘴 頭 山 , 妃 富 察 氏 祔 。 喀 爾 喀 札 魯 特 貝勒 戴 青 、 桑 土 、 桑 古 爾 、 桑 噶 爾 寨 等 率 眾 來 附 。 甲 辰 ,上 南 巡 , 閱 邊 境 城 堡 , 圮 薄 者 修 築 之 。 戊 申 , 次 海 州 ,有 老 人 年 一 百 三 歲 , 妻 一 百 五 歲 , 子 七 十 三 歲 , 召 見 賜牛 種 。 辛 亥 , 上 還 瀋 陽 。

 


    三 月 戊 午 , 申 蒙 古 諸 部 軍 令 。

 


    夏 四 月 丙 戌 朔 , 設 文 館 , 命 巴 克 什 達 海 及 剛 林 等繙 譯 漢 字 書 籍 , 庫 爾 纏 及 吳 巴 什 等 記 注 本 朝 政 事 。

 


    五 月 丁 未 , 奈 曼 、 札 魯 特 諸 貝 勒 越 界 駐 牧 , 自 請議 罰 。 上 宥 之 。

 


    六 月 乙 丑 , 議 伐 明 , 令 科 爾 沁 、 喀 爾 喀 、 札 魯 特、 敖 漢 、 奈 曼 諸 部 會 兵 , 並 令 預 採 木 造 船 以 備 轉 餉 。 丁卯 , 喀 喇 沁 布 爾 噶 都 戴 青 、 台 吉 卓 爾 畢 , 土 默 特 台 吉 阿玉 石 等 遣 使 朝 貢 。 辛 巳 , 土 默 特 台 吉 卓 爾 畢 泰 等 來 朝 貢。

 


    秋 七 月 辛 卯 , 喀 爾 喀 台 吉 拜 渾 岱 、 喇 巴 泰 、 滿 朱習 禮 自 科 爾 沁 來 朝 。 甲 午 , 孟 阿 圖 率 兵 征 瓦 爾 喀 。 乙 未, 庫 爾 喀 部 來 朝 貢 。

 


    八 月 庚 午 , 頒 八 旗 臨 陣 賞 罰 令 。 乙 亥 , 諭 曰 : 「自 古 及 今 , 文 武 並 用 , 以 文 治 世 , 以 武 克 敵 。 今 欲 振 興文 教 , 試 錄 生 員 。 諸 貝 勒 府 及 滿 、 漢 、 蒙 古 所 有 生 員 ,俱 令 赴 試 。 中 式 者 以 他 丁 償 之 。 」

 


    九 月 壬 午 朔 , 初 試 生 員 , 拔 二 百 人 , 賞 緞 布 有 差, 免 其 差 徭 。 癸 未 ,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等 略 明 錦 州 、 寧 遠 諸路 還 , 俘 獲 以 三 千 計 。 丙 戌 , 阿 魯 部 杜 思 噶 爾 濟 農 始 遣使 來 通 好 。 癸 卯 , 喀 喇 沁 布 爾 噶 都 來 朝 貢 。

 


    冬 十 月 癸 丑 , 上 親 征 明 , 徵 蒙 古 諸 部 兵 以 次 來 會。 庚 申 , 次 納 里 特 河 , 察 哈 爾 五 千 人 來 歸 。 壬 戌 , 次 遼河 。 丙 寅 , 科 爾 沁 奧 巴 以 二 十 三 貝 勒 來 會 。 上 集 諸 貝 勒大 臣 議 征 明 與 征 察 哈 爾 孰 利 , 皆 言 察 哈 爾 遠 , 於 是 征 明。 辛 未 , 次 喀 喇 沁 之 青 城 。 大 貝 勒 代 善 、 三 貝 勒 莽 古 爾泰 止 諸 貝 勒 帳 外 , 入 見 密 議 班 師 。 既 退 , 岳 託 等 入 白 諸將 在 外 候 進 取 。 上 不 懌 , 因 曰 : 「 兩 兄 謂 我 兵 深 入 , 勞師 襲 遠 , 若 糧 匱 馬 疲 , 敵 人 環 攻 , 無 為 歸 計 。 若 等 見 及此 , 而 初 不 言 , 朕 既 遠 涉 , 乃 以 此 為 辭 。 我 謀 且 隳 , 何候 為 ! 」 岳 託 堅 請 進 師 。 八 固 山 額 真 詣 代 善 、 莽 古 爾 泰議 , 夜 半 議 定 。 諭 曰 : 「 朕 承 天 命 , 興 師 伐 明 , 拒 者 戮, 降 者 勿 擾 。 俘 獲 之 人 , 父 母 妻 子 勿 使 離 散 。 勿 淫 人 婦女 , 勿 褫 人 衣 服 , 勿 毀 廬 舍 器 皿 , 勿 伐 果 木 , 勿 酗 酒 。違 者 罪 無 赦 。 固 山 額 真 等 不 禁 , 罪 如 之 。 」 乙 亥 , 次 老河 , 命 濟 爾 哈 朗 、 岳 託 率 右 翼 兵 攻 大 安 口 , 阿 巴 泰 、 阿濟 格 率 左 翼 兵 攻 龍 井 關 。 上 與 大 貝 勒 代 善 、 三 貝 勒 莽 古爾 泰 率 大 兵 繼 之 。 丁 丑 , 左 翼 兵 克 龍 井 關 , 明 副 將 易 愛、 參 將 王 遵 臣 來 援 , 皆 敗 死 。 漢 兒 莊 、 潘 家 口 守 將 俱 降。 戊 寅 , 上 督 兵 克 洪 山 口 。 辛 巳 , 上 至 遵 化 。 莽 古 爾 泰率 左 翼 兵 自 漢 兒 莊 來 會 。 遺 書 明 巡 撫 王 元 雅 勸 降 。

 


    十 一 月 壬 午 朔 , 右 翼 諸 貝 勒 率 師 來 會 。 先 是 濟 爾哈 朗 等 克 大 安 口 , 五 戰 皆 捷 , 降 馬 蘭 營 、 馬 蘭 口 、 大 安營 三 城 , 明 羅 文 峪 守 將 李 思 禮 降 。 山 海 關 總 兵 趙 率 教 以兵 四 千 來 援 , 阿 濟 格 迎 擊 斬 之 。 甲 申 , 諸 貝 勒 攻 遵 化 ,正 白 旗 小 校 薩 木 哈 圖 先 登 , 大 兵 繼 之 , 遂 克 其 城 。 明 巡撫 王 元 雅 自 經 死 。 上 親 酌 金 卮 賜 薩 木 哈 圖 , 擢 備 禦 , 世襲 罔 替 , 賜 號 巴 圖 魯 , 有 過 赦 免 , 家 固 貧 , 恤 之 。 蒙 古兵 擾 害 羅 文 峪 民 。 令 曰 : 「 凡 貝 勒 大 臣 有 掠 歸 降 城 堡 財物 者 斬 , 擅 殺 降 民 者 抵 罪 , 強 取 民 物 , 計 所 取 倍 償 之 。」 己 丑 , 敘 克 城 功 , 將 士 賞 賚 有 差 。 壬 辰 , 參 將 英 俄 爾岱 、 文 館 范 文 程 留 守 遵 化 , 大 軍 進 逼 燕 京 。 有 蒙 古 兵 殺人 而 褫 其 衣 , 上 命 射 殺 之 。 甲 午 , 徇 薊 州 。 乙 未 , 徇 三河 。 丙 申 , 左 翼 貝 勒 赴 通 州 視 渡 口 。 明 大 同 、 宣 府 二 鎮援 兵 至 順 義 , 貝 勒 阿 巴 泰 、 岳 託 擊 敗 之 。 順 義 降 。 上 至通 州 , 諭 明 士 民 曰 : 「 我 國 夙 以 忠 順 守 邊 , 葉 赫 與 我 同一 國 耳 , 明 主 庇 葉 赫 而 陵 我 , 大 恨 有 七 。 我 知 終 不 相 容, 故 告 天 興 師 。 天 直 我 國 , 賜 我 河 東 地 。 我 太 祖 皇 帝 猶願 和 好 , 與 民 休 息 。 爾 國 不 從 , 天 又 賜 我 河 西 地 。 及 朕即 位 , 復 徇 爾 國 之 請 , 遂 欲 去 帝 稱 汗 , 趣 製 國 印 , 而 爾國 不 從 。 今 我 興 師 而 來 , 順 者 撫 , 逆 者 誅 。 是 爾 君 好 逞干 戈 , 猶 爾 之 君 殺 爾 也 。 天 運 循 環 , 無 往 不 復 , 有 天 子而 為 匹 夫 , 亦 有 匹 夫 而 為 天 子 者 。 天 既 佑 我 , 乃 使 我 去帝 號 。 天 其 鑒 之 ! 」 辛 丑 , 大 軍 逼 燕 京 。 上 營 於 城 北 土城 關 之 東 , 兩 翼 營 於 東 北 。 明 大 同 總 兵 滿 桂 、 宣 府 總 兵侯 世 祿 屯 德 勝 門 , 寧 遠 巡 撫 袁 崇 煥 、 錦 州 總 兵 祖 大 壽 屯沙 窩 門 。 上 率 右 翼 大 貝 勒 代 善 ,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 岳 託 、杜 度 、 薩 哈 廉 等 , 領 白 甲 護 軍 、 蒙 古 兵 進 擊 桂 、 世 祿 ,遣 左 翼 大 貝 勒 莽 古 爾 泰 、 阿 巴 泰 、 阿 濟 格 、 多 爾 袞 、 多鐸 、 豪 格 等 , 領 白 甲 護 軍 、 蒙 古 兵 迎 擊 崇 煥 、 大 壽 , 俱敗 之 。 癸 卯 , 遣 明 歸 順 王 太 監 賚 書 與 明 議 和 。 乙 巳 , 屯南 海 子 。 戊 申 , 袁 崇 煥 、 祖 大 壽 營 於 城 東 南 隅 , 樹 柵 為衛 , 我 軍 偪 之 而 營 。 上 率 輕 騎 往 視 。 諸 貝 勒 請 攻 城 , 諭曰 : 「 路 隘 且 險 , 若 傷 我 士 卒 , 雖 得 百 城 不 足 多 也 。 」因 止 弗 攻 。 初 , 獲 明 太 監 二 人 , 令 副 將 高 鴻 中 , 參 將 鮑承 先 、 寧 完 我 等 受 密 計 。 至 是 , 鴻 中 、 承 先 坐 近 二 太 監耳 語 云 : 「 今 日 撤 兵 , 乃 上 計 也 。 頃 上 單 騎 向 敵 , 敵 二人 見 上 語 良 久 乃 去 。 意 袁 都 堂 有 約 , 此 事 就 矣 。 」 時 楊太 監 佯 臥 竊 聽 。 翌 日 縱 之 歸 , 以 所 聞 語 明 帝 , 遂 下 崇 煥於 獄 。 大 壽 懼 , 率 所 部 奔 錦 州 , 毀 山 海 關 而 出 。 諸 貝 勒大 臣 請 攻 城 , 上 曰 : 「 攻 則 可 克 , 但 恐 傷 我 良 將 勁 卒 ,余 不 忍 也 。 」 遂 止 。

 


    十 二 月 辛 亥 朔 , 大 軍 經 海 子 而 南 , 且 獵 且 行 , 趣良 鄉 , 克 其 城 。 壬 子 , 總 兵 吳 訥 格 克 固 安 。 辛 酉 , 遣 貝勒 阿 巴 泰 、 薩 哈 廉 以 太 牢 祀 金 太 祖 、 世 宗 陵 。 丙 寅 , 復趨 燕 京 , 敗 明 兵 於 盧 溝 橋 , 殲 其 眾 。 明 總 兵 滿 桂 、 孫 祖壽 、 黑 雲 龍 、 麻 登 雲 以 兵 四 萬 柵 永 定 門 之 南 。 丁 卯 黎 明, 師 毀 柵 入 , 斬 桂 、 祖 壽 及 副 將 以 下 三 十 餘 人 , 擒 黑 雲龍 、 麻 登 雲 , 獲 馬 六 千 , 分 賜 將 士 。 戊 辰 , 遣 達 海 賚 書與 明 議 和 。 壬 申 , 貝 勒 阿 巴 泰 、 濟 爾 哈 朗 略 通 州 , 焚 其舟 , 攻 張 家 灣 , 克 之 。 達 海 賚 議 和 書 二 分 置 安 定 、 德 勝門 外 。 乙 亥 , 復 遣 人 賚 書 赴 安 定 門 。 俱 不 報 。 丙 子 , 駐師 通 州 。 丁 丑 , 岳 託 、 薩 哈 廉 、 豪 格 率 兵 四 千 圍 永 平 。遂 克 香 河 、 馬 蘭 峪 諸 城 , 復 叛 去 。 己 卯 , 大 軍 趣 永 平 。

 


    四 年 春 正 月 辛 巳 朔 , 大 軍 至 榛 子 鎮 、 沙 河 驛 , 俱降 。 壬 午 , 至 永 平 。 先 是 , 劉 興 祚 自 我 國 逃 歸 , 匿 崇 煥所 。 至 是 , 率 所 攜 滿 洲 兵 十 五 人 、 蒙 古 兵 五 百 欲 往 守 沙河 。 聞 大 兵 至 , 改 趣 永 平 之 太 平 寨 , 襲 殺 喀 喇 沁 兵 於 途。 上 怒 其 負 恩 , 遣 貝 勒 阿 巴 泰 等 禽 斬 之 , 裂 其 屍 以 徇 。癸 丑 , 上 授 諸 將 方 略 , 乘 夜 攻 城 。 城 中 火 藥 自 發 , 敵 軍大 亂 , 黎 明 克 之 。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等 入 城 安 撫 。 丙 戌 , 上率 諸 將 入 城 , 官 民 夾 道 呼 萬 歲 。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 薩 哈 廉守 永 平 。 以 降 官 白 養 粹 為 永 平 巡 撫 , 孟 喬 芳 、 楊 文 魁 為副 將 , 縱 鄉 民 還 其 家 。 是 日 , 上 率 大 軍 趣 山 海 關 。 敖 漢、 奈 曼 、 巴 林 、 札 魯 特 諸 部 兵 攻 昌 黎 , 不 克 。 臺 頭 營 、鞍 山 堡 、 遷 安 、 灤 州 以 次 降 。 建 昌 參 將 馬 光 遠 來 歸 。 丁酉 , 明 兵 攻 遵 化 , 貝 勒 杜 度 擊 敗 之 。 明 兵 入 三 屯 營 , 先所 下 漢 兒 莊 、 喜 峰 口 、 潘 家 口 、 洪 家 口 復 叛 。 庚 子 , 達海 等 復 漢 兒 莊 , 貝 勒 阿 巴 泰 守 之 。 辛 丑 , 喀 喇 沁 布 爾 噶都 為 明 兵 所 圍 , 遣 軍 往 救 , 未 至 , 布 爾 噶 都 自 擊 敗 之 。其 帥 明 兵 部 尚 書 劉 之 綸 領 兵 至 , 樹 柵 。 我 軍 砲 毀 其 柵 。之 綸 屯 山 中 。 大 貝 勒 代 善 圍 之 , 勸 之 綸 降 , 不 從 。 破 其營 , 之 綸 被 箭 死 。 壬 寅 , 移 師 馬 蘭 峪 , 毀 其 近 城 屯 堡 。丙 午 , 喀 喇 沁 蘇 布 地 上 書 明 帝 , 論 和 好 之 利 , 且 勸 以 愛養 邊 民 、 優 恤 屬 國 之 道 。 不 報 。 樂 亭 復 叛 。

 


    二 月 辛 亥 朔 , 諭 貝 勒 諸 臣 , 凡 將 士 驍 勇 立 功 者 ,勿 與 攻 城 之 役 。 甲 寅 , 宴 明 降 將 麻 登 雲 等 於 御 幄 , 謂 之曰 : 「 明 主 視 爾 等 將 士 之 命 如 草 芥 , 驅 之 死 地 。 朕 屢 遣使 議 和 , 竟 無 一 言 相 報 , 何 也 ? 」 登 雲 對 曰 : 「 明 帝 幼沖 , 大 臣 各 圖 自 保 , 議 和 之 事 , 儻 不 見 聽 , 罪 且 不 測 ,故 懼 不 敢 奏 。 」 上 曰 : 「 若 然 , 是 天 贊 我 也 , 豈 可 棄 之而 歸 。 但 駐 兵 屯 守 , 妨 農 時 為 可 憫 耳 。 且 彼 山 海 關 、 錦州 防 守 尚 堅 , 今 但 取 其 無 備 城 邑 可 也 。 」 己 未 , 遺 書 明帝 , 仍 申 和 好 , 並 致 書 明 諸 臣 , 勸 其 急 定 和 議 , 至 是 凡七 致 書 矣 。 甲 子 , 明 榆 林 副 將 王 世 選 來 降 。 上 班 師 , 貝勒 阿 巴 泰 、 濟 爾 哈 朗 、 薩 哈 廉 及 文 臣 索 尼 、 寧 完 我 等 守永 平 , 鮑 承 先 守 遷 安 , 固 山 額 真 圖 爾 格 、 那 木 泰 等 守 灤州 , 察 喀 喇 、 范 文 程 等 守 遵 化 。 駐 灤 三 日 , 論 功 行 賞 。壬 申 , 諭 曰 : 「 天 以 明 土 地 人 民 予 我 , 其 民 即 吾 民 , 宜飭 軍 士 勿 加 侵 害 , 違 者 治 罪 。 」 上 至 永 平 , 降 官 郎 中 陳此 心 謀 遁 , 事 覺 論 斬 , 上 赦 之 , 聽 其 所 往 。

 


    三 月 壬 午 , 上 還 瀋 陽 。 庚 寅 , 遣 二 貝 勒 阿 敏 、 貝勒 碩 託 率 兵 五 千 往 守 永 平 四 城 , 貝 勒 阿 巴 泰 等 還 。 庚 子, 阿 魯 四 子 部 遣 使 來 盟 。

 


    夏 四 月 壬 子 , 明 兵 攻 灤 州 , 不 克 。 己 卯 , 貝 勒 阿巴 泰 、 濟 爾 哈 朗 等 自 永 平 還 。 上 問 是 役 俘 獲 較 前 孰 多 ,對 曰 : 「 此 行 所 獲 人 口 甚 多 。 」 上 曰 : 「 財 帛 不 足 喜 ,惟 多 得 人 為 可 喜 耳 。 」

 


    五 月 己 丑 , 諭 諸 臣 厚 撫 俘 眾 。 壬 辰 , 阿 敏 、 碩 託等 棄 永 平 四 城 歸 。 時 明 監 軍 道 張 春 、 錦 州 總 兵 祖 大 壽 等合 兵 攻 灤 州 。 那 穆 泰 、 圖 爾 格 、 湯 古 代 等 出 戰 , 屢 敗 明兵 , 然 兵 少 , 阿 敏 、 碩 託 畏 不 往 援 , 明 兵 用 砲 攻 灤 州 ,那 穆 泰 等 不 能 支 , 棄 城 奔 永 平 。 會 天 雨 , 我 軍 潰 圍 出 ,無 馬 被 創 者 死 四 百 餘 人 。 阿 敏 、 碩 託 聞 之 恐 , 遂 殺 降 官白 養 粹 等 , 盡 屠 城 中 士 民 , 收 其 金 幣 , 乘 夜 出 冷 口 。 察哈 喇 等 亦 棄 遵 化 歸 。 上 方 命 貝 勒 杜 度 趨 永 平 協 守 , 且 敕阿 敏 善 撫 官 民 , 無 侵 暴 , 將 整 兵 親 往 。 庚 子 , 聞 阿 敏 棄城 , 且 大 肆 屠 戮 , 乃 止 。

 


    六 月 甲 寅 , 收 繫 棄 城 諸 將 , 數 其 罪 。 乙 卯 , 御 殿宣 阿 敏 十 六 罪 。 眾 議 當 誅 。 上 不 忍 致 法 , 幽 之 。 碩 託 、湯 古 代 、 那 穆 泰 、 巴 布 泰 、 圖 爾 格 等 各 奪 爵 、 革 職 有 差。 諸 將 中 有 力 戰 殺 敵 者 釋 之 。 先 是 阿 敏 既 屠 永 平 官 民 ,以 其 妻 子 分 給 士 卒 。 上 曰 : 「 彼 既 屠 我 歸 順 良 民 , 又 奴其 妻 子 耶 ! 」 命 編 為 民 戶 , 以 房 舍 衣 食 給 之 。

 


    秋 九 月 戊 戌 , 申 諭 諸 大 臣 滿 、 漢 官 各 勤 職 業 。

 


    冬 十 月 辛 酉 , 諭 編 審 各 旗 壯 丁 , 隱 匿 者 罰 之 。

 


    十 一 月 甲 午 , 那 堪 泰 部 虎 爾 噶 率 家 屬 來 歸 , 阿 魯四 子 部 諸 貝 勒 來 歸 。 壬 寅 , 阿 魯 伊 蘇 忒 部 聞 上 善 養 民 ,留 所 部 於 西 拉 木 輪 河 , 而 偕 我 使 臣 察 漢 喇 嘛 來 朝 。

 


    十 二 月 戊 辰 , 科 爾 沁 貝 勒 圖 美 衛 徵 來 朝 。

 


    五 年 春 正 月 庚 辰 , 諭 已 故 功 臣 無 後 者 , 家 產 給 其妻 自 贍 。 壬 午 , 鑄 紅 衣 大 砲 成 , 鐫 曰 「 天 祐 助 威 大 將 軍」 。 軍 中 造 砲 自 此 始 。 乙 未 , 以 額 駙 佟 養 性 總 理 漢 人 軍民 事 , 漢 官 聽 其 節 制 。 己 亥 , 幸 文 館 , 入 庫 爾 纏 直 房 ,問 所 修 何 書 。 對 曰 : 「 記 註 所 行 政 事 。 」 上 曰 : 「 如 此, 朕 不 宜 觀 。 」 又 覽 達 海 所 譯 武 銓 , 見 投 醪 飲 河 事 , 曰: 「 古 良 將 體 恤 士 卒 , 三 軍 之 士 樂 為 致 死 。 若 額 駙 顧 三台 對 敵 時 , 見 戰 士 歿 者 , 以 繩 曳 之 歸 , 安 能 得 人 死 力 乎! 」 庚 子 , 朝 鮮 貢 物 不 及 額 , 卻 之 , 以 書 責 其 罪 。

 


    二 月 庚 申 , 敕 邊 臣 謹 斥 堠 。 甲 戌 , 孟 阿 圖 征 瓦 爾喀 , 奏 捷 。

 


    三 月 乙 亥 朔 , 鑲 藍 旗 固 山 額 真 、 額 駙 顧 三 台 罷 ,以 太 祖 弟 之 子 篇 古 代 之 。 書 諭 大 貝 勒 代 善 、 三 貝 勒 莽 古爾 泰 及 貝 勒 諸 大 臣 , 求 直 言 過 失 。 丁 亥 , 閱 漢 兵 。 甲 午, 誅 劉 興 祚 、 興 治 家 屬 , 赦 其 母 。 丁 酉 , 朝 鮮 復 遣 使 來貢 。 辛 丑 , 遣 滿 達 爾 漢 、 董 訥 密 遺 朝 鮮 王 書 , 索 戰 船 助攻 明 。 不 許 。

 


    六 月 癸 亥 , 定 功 臣 襲 職 例 。 黑 龍 江 伊 札 訥 、 薩 克提 、 伽 期 訥 、 俄 力 喀 、 康 柱 等 五 頭 目 來 朝 。

 


    秋 七 月 甲 戌 , 黑 龍 江 虎 爾 哈 部 四 頭 目 來 朝 貢 。 庚辰 , 始 設 六 部 , 以 墨 勒 根 戴 青 貝 勒 多 爾 袞 , 貝 勒 德 格 類、 薩 哈 廉 、 岳 託 、 濟 爾 哈 朗 、 阿 巴 泰 等 管 六 部 事 。 每 部滿 、 漢 、 蒙 古 分 設 承 政 官 , 其 下 設 參 政 各 八 員 , 啟 心 郎各 一 員 , 改 巴 克 什 為 筆 帖 式 , 其 尚 稱 巴 克 什 者 仍 其 舊 。更 定 訐 告 諸 貝 勒 者 准 其 離 主 例 , 其 以 細 事 訐 訴 者 禁 之 。諭 貝 勒 審 事 冤 抑 不 公 者 坐 罪 。 除 職 官 有 罪 概 行 削 職 律 ,嗣 後 有 罪 者 , 分 別 輕 重 降 罰 有 差 。 並 禁 官 民 同 族 嫁 娶 ,犯 者 男 婦 以 姦 論 。 又 諭 貝 勒 諸 大 臣 省 過 改 行 , 求 極 諫 。甲 申 , 鬧 雷 虎 爾 哈 部 四 頭 目 來 朝 貢 。 癸 巳 , 定 小 事 賞 罰例 , 令 牛 彔 額 真 審 理 , 大 者 送 部 。 明 總 兵 祖 大 壽 等 築 大凌 河 。 檄 諸 蒙 古 各 率 所 部 來 會 征 之 。 己 亥 , 大 軍 西 發 ,命 貝 勒 杜 度 、 薩 哈 廉 、 豪 格 留 守 。 庚 子 , 渡 遼 河 , 申 誡諸 將 恤 士 卒 。

 


    八 月 壬 寅 朔 , 次 舊 遼 河 而 營 , 蒙 古 諸 部 率 兵 來 會。 癸 卯 , 集 蒙 古 諸 貝 勒 , 申 前 令 , 無 擅 殺 掠 。 於 是 分 兵兩 路 , 貝 勒 德 格 類 、 岳 託 、 阿 濟 格 以 兵 二 萬 由 義 州 入 屯錦 州 、 大 凌 河 之 間 , 上 自 白 土 場 入 廣 寧 。 丁 未 , 會 於 大凌 河 , 乘 夜 攻 城 。 令 曰 : 「 攻 城 恐 傷 士 卒 , 當 掘 壕 築 壘困 之 。 彼 若 出 , 與 之 戰 , 外 援 至 , 迎 擊 之 。 」 乃 分 八 旗兵 合 圍 , 令 蒙 古 兵 承 其 隙 。 辛 亥 , 明 馬 步 兵 五 百 人 出 城, 達 爾 哈 擊 敗 之 。 壬 子 , 射 書 城 中 , 招 蒙 古 人 出 降 。 癸丑 , 明 兵 出 城 誘 戰 。 圖 賴 先 入 , 達 爾 哈 繼 之 , 四 面 環 攻, 貝 勒 多 爾 袞 亦 率 兵 入 。 城 內 砲 矢 俱 發 , 圖 賴 被 創 , 副將 孟 坦 、 屯 布 祿 、 備 禦 多 貝 、 侍 衛 戈 里 戰 歿 。 上 以 圖 賴等 輕 進 , 切 責 之 。 以 紅 衣 砲 攻 明 臺 , 兵 降 者 相 繼 。 乙 卯, 遺 祖 大 壽 書 曰 : 「 往 者 我 欲 和 , 爾 國 君 臣 以 宋 為 鑑 ,不 我 應 。 爾 國 非 宋 , 我 亦 非 金 , 何 不 達 若 此 。 朕 今 厭 兵革 , 更 以 書 往 , 惟 將 軍 裁 之 。 」 大 壽 不 答 。 丁 巳 , 明 松山 兵 二 千 來 援 , 阿 山 、 勞 薩 、 土 魯 什 擊 敗 之 。 甲 子 , 貝勒 阿 濟 格 、 碩 托 遮 擊 明 援 兵 。 丁 卯 , 明 錦 州 兵 六 千 來 攻阿 濟 格 營 。 會 大 霧 , 覿 面 不 相 識 。 忽 有 青 氣 衝 敵 營 , 闢若 門 , 我 軍 乘 霧 進 , 大 戰 , 敗 之 , 擒 游 擊 一 , 盡 獲 其 甲仗 馬 匹 。 辛 未 , 上 詣 貝 勒 阿 濟 格 營 , 酌 金 卮 勞 諸 將 。 明兵 突 出 , 師 夾 擊 , 又 大 敗 之 。

 


    九 月 丁 亥 , 上 以 兵 趨 錦 州 , 見 塵 起 , 上 命 諸 軍 勿行 , 自 率 擺 牙 喇 兵 二 百 , 與 貝 勒 多 鐸 緣 山 潛 進 。 明 錦 州兵 七 千 突 出 進 上 前 。 上 甫 擐 甲 , 從 者 不 及 二 百 人 , 渡 河衝 敵 軍 。 敵 不 能 當 , 潰 走 。 諸 軍 繼 至 , 又 大 敗 之 , 斬 一副 將 而 還 。 己 丑 , 復 以 書 招 祖 大 壽 。 庚 寅 , 上 設 伏 山 內, 誘 大 壽 出 , 將 擒 之 , 大 壽 驚 遁 , 自 是 閉 城 不 出 。 時 城中 穀 止 百 石 , 馬 死 盡 , 煮 馬 肉 為 食 , 以 鞍 代 爨 。 乙 未 ,明 太 僕 寺 卿 監 軍 道 張 春 , 總 兵 吳 襄 、 鍾 緯 等 , 以 馬 步 兵四 萬 來 援 , 壁 小 凌 河 。 戊 戌 , 明 援 兵 趨 大 凌 河 , 距 城 十五 里 。 上 率 兩 翼 騎 兵 衝 擊 之 , 不 動 。 右 翼 兵 猝 入 張 春 營, 敵 遂 敗 , 吳 襄 及 副 將 桑 阿 爾 寨 先 奔 。 張 春 等 復 集 潰 兵立 營 , 會 大 風 , 敵 乘 風 縱 火 , 將 及 我 軍 , 天 忽 雨 , 反 風, 復 戰 , 遂 大 破 之 , 生 擒 張 春 及 副 將 三 十 三 人 。 春 不 屈, 乞 死 , 上 赦 不 殺 。 是 役 也 , 祖 大 壽 仍 以 我 為 誘 敵 , 故城 中 無 應 者 。 是 夕 黑 雲 龍 遁 去 。

 


    冬 十 月 丁 未 , 以 書 招 祖 大 壽 、 何 可 剛 、 張 存 仁 。己 酉 , 再 遺 大 壽 書 。 壬 子 , 以 紅 衣 砲 攻 于 子 章 臺 。 臺 最固 , 三 日 臺 毀 , 守 臺 將 王 景 降 , 於 是 遠 近 百 餘 臺 俱 下 。甲 寅 , 遣 降 將 姜 新 招 祖 大 壽 。 大 壽 亦 遣 游 擊 韓 棟 來 會 。癸 亥 , 議 三 貝 勒 莽 古 爾 泰 上 前 持 刃 罪 , 降 貝 勒 , 奪 所 屬五 牛 彔 。 乙 丑 , 祖 大 壽 約 我 副 將 石 廷 柱 議 降 。 丙 寅 , 大壽 遣 其 子 可 法 為 質 。 戊 辰 , 大 凌 河 舉 城 降 , 獨 副 將 何 可剛 不 從 。 大 壽 掖 可 剛 至 軍 前 殺 之 , 夜 至 御 營 , 上 優 遇 之, 大 壽 遂 獻 取 錦 州 策 。 己 巳 , 遣 兵 隨 大 壽 夜 襲 錦 州 , 會大 霧 , 失 伍 , 還 。

 


    十 一 月 庚 午 朔 , 縱 大 壽 還 錦 州 。 戊 寅 , 毀 大 凌 河城 。 己 卯 , 班 師 。 乙 酉 , 上 還 瀋 陽 。 丙 戌 , 察 哈 爾 侵 阿魯 西 拉 木 輪 地 , 貝 勒 薩 哈 廉 、 豪 格 移 師 征 之 , 會 察 哈 爾已 去 , 乃 還 。

 


    閏 十 一 月 庚 子 朔 , 諭 曰 : 「 我 兵 之 棄 永 平 四 城 ,皆 貝 勒 等 不 學 無 術 所 致 。 頃 大 凌 河 之 役 , 城 中 人 相 食 ,明 人 猶 死 守 , 及 援 盡 城 降 , 而 錦 州 、 松 、 杏 猶 不 下 , 豈非 其 人 讀 書 明 理 盡 忠 其 主 乎 ? 自 今 凡 子 弟 年 十 五 歲 以 下、 八 歲 以 上 , 皆 令 讀 書 。 」 遣 庫 爾 纏 等 責 朝 鮮 違 約 罪 。庚 戌 , 禁 國 中 不 得 私 立 廟 寺 , 喇 嘛 僧 違 律 者 還 俗 , 巫 覡星 士 並 禁 止 之 。

 


    十 二 月 壬 辰 , 參 將 寧 完 我 請 設 言 官 , 定 服 制 。 上嘉 納 之 。 丙 申 , 用 禮 部 參 政 李 伯 龍 言 , 更 定 元 旦 朝 賀 行禮 班 次 。

 


    六 年 春 正 月 癸 亥 , 閱 漢 兵 。

 


    二 月 壬 申 , 定 儀 仗 制 。 丁 丑 , 謁 太 祖 陵 , 行 時 享禮 。 戊 子 , 諭 海 州 等 處 城 守 官 三 年 一 赴 瀋 陽 考 察 。 丁 酉, 諭 戶 部 貝 勒 德 格 類 以 大 凌 河 漢 人 分 隸 副 將 以 下 , 給 配撫 養 。 給 還 貝 勒 莽 古 爾 泰 所 罰 人 口 。

 


    三 月 戊 戌 , 賚 大 凌 河 諸 降 將 有 差 。 命 達 海 分 析 國書 音 義 。 庚 戌 , 定 訐 告 諸 貝 勒 者 輕 重 虛 實 坐 罪 例 , 禁 子弟 告 父 兄 、 妻 告 夫 者 , 定 貝 勒 大 臣 賜 祭 葬 例 。 丁 巳 , 征察 哈 爾 , 徵 蒙 古 兵 , 頒 軍 令 。

 


    夏 四 月 戊 辰 朔 , 上 率 大 軍 西 發 , 阿 巴 泰 、 杜 度 、揚 古 利 、 伊 爾 登 、 佟 養 性 留 守 。 己 巳 , 次 遼 河 。 丙 子 ,次 西 拉 木 輪 河 。 己 卯 , 次 札 滾 烏 達 , 諸 蒙 古 部 兵 以 次 來會 。 乙 酉 , 次 哈 納 崖 。 察 哈 爾 汗 林 丹 聞 我 師 至 , 大 懼 ,驅 歸 化 城 富 民 牲 畜 渡 河 西 奔 , 盡 委 輜 重 而 去 。 庚 寅 , 次都 勒 河 , 聞 察 哈 爾 林 丹 遠 遁 , 上 趨 歸 化 城 。 丙 申 , 大 軍自 阿 濟 格 和 爾 戈 還 趨 察 哈 爾 。

 


    五 月 癸 卯 , 諭 諸 部 貝 勒 大 臣 勿 輕 進 , 勿 退 縮 , 勿殺 降 , 勿 分 散 人 妻 子 , 勿 奪 人 衣 服 財 物 。 甲 辰 , 次 布 龍圖 布 喇 克 。 丁 未 , 勞 薩 奏 報 察 哈 爾 遁 去 已 久 , 逐 北 三 日無 所 見 。 上 自 布 龍 圖 旋 師 。 戊 申 , 定 議 征 明 。 丙 辰 , 次朱 兒 格 土 。 時 糧 盡 , 忽 逢 黃 羊 遍 野 , 遂 合 圍 殺 數 萬 , 脯而 食 之 。 無 水 , 以 一 羊 易 杯 水 而 飲 。 上 命 各 牛 彔 持 水 迎給 之 。 庚 申 , 次 木 魯 哈 喇 克 沁 , 貝 勒 阿 濟 格 率 左 翼 略 宣府 、 大 同 ,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率 右 翼 略 歸 化 城 , 上 與 大 貝 勒代 善 、 貝 勒 莽 古 爾 泰 統 大 軍 繼 進 。 甲 子 , 上 至 歸 化 城 ,兩 翼 兵 來 會 。 是 日 , 大 軍 馳 七 百 里 , 西 至 黃 河 木 納 漢 山, 東 至 宣 府 , 自 歸 化 城 南 至 明 邊 境 , 所 在 察 哈 爾 部 民 悉俘 之 。

 


    六 月 丁 卯 朔 , 蒙 古 部 民 竄 沙 河 堡 , 上 以 書 諭 明 守臣 索 之 。 明 歸 我 男 婦 三 百 二 十 、 牲 畜 千 四 百 有 奇 。 辛 未, 寧 完 我 、 范 文 程 、 馬 國 柱 合 疏 言 : 「 伐 明 之 策 , 宜 先以 書 議 和 , 俟 彼 不 從 , 執 以 為 辭 , 乘 釁 深 入 , 可 以 得 志。 」 上 嘉 納 之 。 甲 戌 , 大 軍 發 歸 化 城 , 趨 明 邊 。 丁 丑 ,明 沙 河 堡 守 臣 使 賚 牲 幣 來 獻 。 己 卯 , 庫 爾 纏 等 自 得 勝 堡, 愛 巴 禮 等 由 張 家 口 , 分 詣 大 同 、 宣 府 議 和 。 書 曰 : 「我 之 興 兵 , 非 必 欲 取 明 天 下 也 。 遼 東 守 臣 貪 黷 昏 罔 , 勸葉 赫 陵 我 , 遂 嬰 七 恨 。 屢 愬 爾 主 , 而 遼 東 壅 不 上 聞 。 我兵 至 此 , 欲 爾 主 察 之 也 。 及 攻 撫 順 , 又 因 十 三 省 商 賈 各遺 以 書 , 慮 其 不 克 徑 達 , 則 各 以 書 進 其 省 官 吏 , 冀 有 一聞 。 乃 縱 之 使 去 , 寂 焉 不 復 。 語 云 : 『 下 情 上 達 , 天 下罔 不 治 ; 下 情 上 壅 , 天 下 罔 不 亂 。 』 今 所 在 征 討 , 爭 戰不 息 , 民 死 鋒 鏑 , 雖 下 情 不 達 之 故 , 抑 豈 天 意 乎 ? 我 今聞 誠 相 告 , 國 雖 褊 小 , 惟 欲 兩 國 和 好 , 互 為 貿 易 , 各 安耕 獵 , 以 享 太 平 。 若 言 不 由 衷 , 天 其 鑒 我 。 前 者 屢 致 書問 , 憤 疾 之 詞 , 固 所 不 免 。 此 兵 家 之 常 , 不 足 道 也 。 幸速 裁 斷 , 實 國 之 福 。 我 駐 兵 十 日 以 待 。 」 庚 辰 , 駐 大 同邊 外 。 庫 爾 纏 偕 明 得 勝 堡 千 總 賚 牲 幣 來 獻 。 上 不 納 。 復遺 書 明 守 臣 曰 : 「 我 仰 體 天 意 , 願 申 和 好 。 爾 果 愛 民 ,宜 速 定 議 。 若 延 時 不 報 , 縱 欲 相 待 , 如 軍 中 糧 盡 何 。 至書 中 稱 謂 , 姑 勿 論 , 我 遜 爾 國 , 我 居 察 哈 爾 之 上 可 耳 。」 癸 未 , 趨 宣 府 , 守 臣 以 明 主 所 給 察 哈 爾 緞 布 皮 幣 一 萬二 千 五 百 歸 我 。 庚 寅 , 駐 張 家 口 外 , 列 營 四 十 里 。 癸 巳, 明 巡 撫 沈 棨 、 總 兵 董 繼 舒 遣 人 賚 牛 羊 食 物 來 獻 。 上 宴之 , 遂 定 和 議 , 大 市 於 張 家 口 。 科 爾 沁 部 兵 三 人 潛 入 明邊 , 盜 牛 驢 , 斬 其 首 者 , 鞭 二 人 , 貫 耳 以 徇 。 甲 午 , 明巡 撫 沈 棨 遣 使 來 請 盟 。 命 大 臣 阿 什 達 爾 哈 等 蒞 之 , 刑 白馬 烏 牛 , 誓 告 天 地 。 禮 成 , 遣 啟 心 郎 祁 充 格 送 明 使 歸 。明 以 金 幣 來 獻 。 晉 封 皇 子 豪 格 為 和 碩 貝 勒 。 是 月 , 遼 東大 水 。

 


    秋 七 月 丁 酉 朔 , 復 以 書 約 明 張 家 口 守 臣 信 誓 敦 好, 善 保 始 終 , 且 謂 和 議 遼 東 地 方 在 內 , 爾 須 遣 官 往 告 。上 率 大 軍 還 。 庚 子 , 至 上 都 河 , 明 以 和 議 成 , 來 餽 禮 物, 酌 納 之 。 辛 丑 , 蒙 古 諸 貝 勒 辭 歸 。 庚 戌 , 次 擺 斯 哈 兒。 游 擊 巴 克 什 達 海 卒 。 庚 申 , 上 還 瀋 陽 。

 


    八 月 丁 卯 , 召 明 諸 生 王 文 奎 、 孫 應 時 、 江 雲 入 宮, 問 以 和 事 成 否 。 三 人 皆 言 , 明 政 日 紊 , 和 議 難 必 。 且中 原 盜 賊 蜂 起 , 人 民 離 亂 。 勸 上 宣 布 仁 義 , 用 賢 養 民 ,乘 時 弔 伐 , 以 應 天 心 。 癸 酉 , 六 部 署 成 , 頒 銀 印 各 一 。甲 午 , 命 固 山 額 真 察 民 疾 苦 , 清 理 刑 獄 。 察 哈 爾 檮 納 楚虎 爾 來 歸 。

 


    九 月 癸 卯 , 修 復 蓋 州 城 , 移 民 實 之 。 甲 寅 , 命 戶部 貝 勒 德 格 類 、 兵 部 貝 勒 岳 託 展 耀 州 舊 界 至 蓋 州 迤 南 。

 


    冬 十 月 乙 丑 朔 , 幸 開 原 。 甲 戌 , 還 瀋 陽 。 遣 衛 徵囊 蘇 喇 嘛 赴 寧 遠 , 賚 書 致 明 帝 曰 : 「 我 國 稱 兵 , 非 不 知足 而 冀 大 位 , 因 邊 臣 欺 侮 , 致 啟 兵 釁 。 往 征 察 哈 爾 時 ,過 宣 府 定 和 議 , 我 遂 執 越 境 盜 竊 之 人 戮 之 塞 下 , 我 之 誠心 可 謂 至 矣 。 前 邊 臣 未 能 細 述 , 今 欲 備 言 , 又 恐 疑 我 不忘 舊 怨 , 如 遣 信 使 來 , 將 盡 告 之 。 若 謂 已 和 , 不 必 語 及往 事 , 亦 惟 命 。 」 又 與 明 諸 臣 書 曰 : 「 宣 府 守 臣 與 我 盟時 , 約 我 毋 侵 遼 東 , 誓 諸 天 地 。 今 爾 乃 有 異 議 , 天 可 欺乎 ? 執 政 大 臣 宜 通 權 變 , 慎 勿 徒 事 大 言 , 坐 失 事 機 。 若堅 執 不 從 , 惟 尋 師 旅 , 生 靈 荼 毒 , 咎 將 誰 歸 ? 」

 


    十 一 月 壬 寅 , 明 寧 遠 守 臣 以 我 所 遺 書 封 固 , 不 敢以 陳 , 請 露 封 , 許 之 。 辛 亥 , 阿 祿 部 都 思 噶 爾 濟 農 所 屬祁 他 特 吹 虎 爾 台 吉 來 附 。 壬 子 , 遣 使 往 朝 鮮 定 歲 貢 額 。

 


    十 二 月 乙 丑 , 定 朝 服 及 官 民 常 服 制 。 三 貝 勒 莽 古爾 泰 卒 。 乙 亥 , 吳 巴 海 征 兀 札 喇 遣 使 告 捷 。

 


    七 年 春 正 月 庚 子 , 諭 各 牛 彔 額 真 以 恤 貧 訓 農 習 射。 辛 丑 , 朝 鮮 來 貢 , 不 及 額 。 丁 未 , 復 書 責 之 。 戊 申 ,皇 長 女 下 嫁 敖 漢 部 貝 勒 都 喇 爾 巴 圖 魯 子 台 吉 班 第 。 乙 卯, 征 兀 札 喇 師 還 。

 


    二 月 癸 亥 朔 , 阿 魯 科 爾 沁 汗 車 根 率 固 木 巴 圖 魯 、達 爾 馬 代 袞 等 舉 國 來 附 。 己 卯 , 庫 爾 纏 有 罪 , 誅 。 癸 未, 土 魯 什 、 勞 薩 等 略 寧 遠 。

 


    三 月 丁 酉 , 築  場 、 攬 盤 、 通 遠 堡 、 岫 巖 四 城 。辛 丑 , 郭 爾 羅 斯 部 台 吉 固 木 來 朝 。 丙 辰 , 明 故 總 兵 毛 文龍 部 將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遣 使 來 約 降 。

 


    夏 四 月 乙 丑 , 察 哈 爾 兩 翼 大 總 管 塔 什 海 虎 魯 克 寨桑 來 附 。 乙 亥 , 使 參 將 英 俄 爾 岱 等 借 糧 朝 鮮 濟 孔 有 德 軍, 不 從 。

 


    五 月 乙 未 , 吳 喇 忒 台 吉 土 門 達 爾 漢 等 來 朝 。 壬 子,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 阿 濟 格 、 杜 度 率 兵 迎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於 鎮 江 , 命 率 所 部 駐 東 京 。

 


    六 月 壬 戌 , 諭 將 士 毋 侵 擾 遼 東 新 附 人 民 , 違 者 孥戮 之 。 癸 亥 , 召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入 覲 , 厚 賚 之 。 丙 寅 ,遣 英 俄 爾 岱 遺 朝 鮮 王 書 曰 :「

往 之 借 糧 , 貴 國 王 以 孔 有 德 等 昔 隸 毛 氏 , 無 輸 糧 養 敵之 理 。 今 有 德 歸 我 , 糧 已 足 給 。 惟 兵 卒 守 船 , 輓 運 維 艱, 近 距 貴 國 , 以 糧 給 之 甚 便 。 朕 思 王 視 明 為 父 , 視 朕 為兄 , 父 兄 相 爭 數 年 , 而 王 坐 觀 成 敗 , 是 外 有 父 兄 之 名 ,而 內 懷 幸 禍 之 意 。 若 力 為 解 勸 , 息 兵 成 好 , 不 惟 我 兩 國樂 見 太 平 , 即 貴 國 亦 受 其 福 。 若 仍 以 兵 助 明 , 合 而 禦 我, 則 搆 兵 實 自 王 始 。 」 己 巳 , 諭 官 民 冠 服 遵 制 畫 一 。 癸酉 , 以 孔 有 德 為 都 元 帥 , 耿 仲 明 為 總 兵 官 , 並 賜 敕 印 。戊 寅 , 英 俄 爾 岱 奏 報 朝 鮮 用 明 人 計 , 借 兵 倭 國 , 又 於 義州 南 嶺 築 城 備 我 。 集 諸 貝 勒 大 臣 議 之 , 皆 言 宜 置 朝 鮮 而伐 明 。 己 卯 , 貝 勒 岳 託 、 德 格 類 率 右 翼 楞 額 禮 、 葉 臣 ,左 翼 伊 爾 登 、 昂 阿 喇 及 石 廷 柱 、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將 兵 取明 旅 順 口 。 甲 申 , 東 海 使 犬 部 額 駙 僧 格 來 朝 貢 。 丁 亥 ,諭 曰 : 「 凡 進 言 者 , 如 朕 所 行 未 協 於 義 , 宜 直 言 勿 諱 。政 事 或 有 愆 忌 , 宜 開 陳 無 隱 。 六 部 諸 臣 , 奸 偽 貪 邪 , 行事 不 公 , 宜 行 糾 劾 。 諸 臣 有 艱 苦 之 情 , 亦 據 實 奏 聞 。 苟不 務 直 言 , 遠 引 曲 喻 , 勦 襲 紛 然 , 何 益 於 事 ? 」

 


    秋 七 月 辛 卯 朔 , 諭 滿 洲 各 戶 有 漢 人 十 丁 者 授 棉 甲一 , 以 舊 漢 軍 額 真 馬 光 遠 統 之 。 壬 辰 , 阿 祿 部 孫 杜 稜 子台 吉 古 木 思 轄 布 , 寨 桑 吳 巴 什 、 阿 什 圖 、 巴 達 爾 和 碩 齊等 , 吳 喇 忒 部 台 吉 阿 巴 噶 爾 代 皆 來 朝 貢 。 甲 辰 , 貝 勒 岳託 等 奏 克 旅 順 口 。

 


    八 月 庚 申 朔 , 英 俄 爾 岱 等 自 朝 鮮 還 , 以 復 書 允 糧濟 我 守 船 軍 士 。 壬 戌 , 貝 勒 阿 巴 泰 、 阿 濟 格 、 薩 哈 廉 、豪 格 等 略 明 山 海 關 外 。 庚 辰 , 貝 勒 德 格 類 、 岳 託 師 還 。丁 亥 , 以 副 將 石 廷 柱 為 總 兵 官 。

 


    九 月 庚 子 , 貝 勒 阿 巴 泰 等 師 還 。 上 以 其 不 深 入 ,責 之 。 癸 卯 , 英 俄 爾 岱 等 往 朝 鮮 互 市 。 庚 戌 , 明 登 州 都司 蔡 賓 等 來 降 。

 


    冬 十 月 壬 戌 , 遣 使 外 藩 蒙 古 各 部 , 宣 布 法 令 。 丙寅 , 大 閱 。 丁 卯 , 發 帑 賚 八 旗 步 兵 。 己 巳 , 諭 曰 : 「 置官 以 來 , 吏 、 戶 、 兵 三 部 辦 事 盡 善 , 刑 部 訊 獄 稽 延 , 罔得 實 情 , 禮 部 、 工 部 皆 有 缺 失 。 夫 啟 心 郎 之 設 , 欲 其 隨事 規 諫 , 啟 乃 心 也 。 乃 有 差 謬 而 不 聞 開 導 , 何 耶 ? 」 又曰 : 「 爾 等 動 以 航 海 取 山 東 攻 山 海 關 為 言 。 航 海 多 險 ,攻 堅 易 傷 , 是 以 空 言 相 賺 , 不 啻 為 敵 計 耳 。 兵 事 無 藉 爾言 , 惟 朕 與 諸 貝 勒 有 過 , 當 極 言 耳 。 」 又 諭 文 館 諸 儒 臣曰 : 「 太 祖 始 命 巴 克 什 額 爾 德 尼 造 國 書 , 後 庫 爾 纏 增 之。 慮 有 未 合 , 爾 等 職 司 紀 載 , 宜 悉 心 訂 正 。 朕 嗣 大 位 ,凡 皇 考 行 政 用 兵 之 大 , 不 一 一 詳 載 , 後 世 子 孫 何 由 而 知, 豈 朕 所 以 盡 孝 道 乎 ? 」 丙 子 , 授 明 降 將 馬 光 遠 為 總 兵官 , 王 世 選 、 麻 登 雲 為 三 等 總 兵 官 , 馬 光 先 、 孟 喬 芳 等各 授 職 有 差 。 癸 未 , 明 廣 鹿 島 副 將 尚 可 喜 遣 使 來 約 降 。

 


    十 一 月 甲 辰 , 英 俄 爾 岱 復 賚 書 往 朝 鮮 , 責 以 違 約十 事 。 戊 申 , 遣 季 思 哈 、 吳 巴 海 往 征 朝 鮮 接 壤 之 虎 爾 哈部 。 辛 亥 , 上 獵 於 葉 赫 。

 


    十 二 月 辛 未 , 上 還 瀋 陽 。

 


    八 年 春 正 月 庚 寅 , 諭 蒙 古 諸 貝 勒 令 遵 我 國 定 制 。黑 龍 江 羌 圖 里 、 嘛 爾 干 率 六 姓 來 朝 貢 。 癸 巳 , 詔 宗 人 自興 祖 直 皇 帝 出 者 為 六 祖 後 , 免 其 徭 役 。 乙 未 , 正 黃 旗 都統 、 一 等 總 兵 官 楞 額 禮 卒 。 癸 卯 , 漢 備 禦 訴 漢 人 徭 役 重於 滿 洲 , 戶 部 貝 勒 德 格 類 以 聞 。 上 命 禮 部 貝 勒 薩 哈 廉 集眾 諭 其 妄 。 漢 總 兵 官 石 廷 柱 等 執 備 禦 八 人 請 罪 , 上 曰 :「 若 加 以 罪 , 則 後 無 復 言 者 。 」 並 釋 之 。 戊 申 , 塔 布 囊等 征 察 哈 爾 潰 眾 於 席 爾 哈 、 席 伯 圖 。 己 酉 , 蒿 齊 忒 部 台吉 額 林 臣 來 歸 。 丁 巳 , 免 功 臣 身 故 無 嗣 者 丁 之 半 , 妻 故始 應 役 , 著 為 令 。

 


    二 月 壬 戌 , 定 喪 祭 例 , 妻 殉 夫 者 聽 , 仍 予 旌 表 ;逼 妾 殉 者 , 妻 坐 死 。 遣 貝 勒 多 爾 袞 、 薩 哈 廉 往 迎 降 將 尚可 喜 , 使 駐 海 州 。 丁 卯 , 都 元 帥 孔 有 德 劾 耿 仲 明 不 法 狀, 諭 解 之 。 戊 辰 , 遣 阿 山 等 略 錦 州 。

 


    三 月 丁 亥 朔 , 日 有 食 之 , 綠 虹 見 。 辛 卯 , 命 譚 泰、 圖 爾 格 略 錦 州 。 壬 辰 , 副 將 尚 可 喜 率 三 島 官 民 降 , 駐海 州 。 己 亥 , 大 閱 。 甲 辰 , 遣 英 俄 爾 岱 往 朝 鮮 互 市 。 令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 尚 可 喜 幟 用 白 鑲 皂 , 以 別 八 旗 。 壬 子, 考 試 漢 生 員 。

 


    夏 四 月 辛 酉 , 升 授 太 祖 諸 子 湯 古 代 等 副 將 、 參 將、 備 禦 有 差 。 又 以 哈 達 、 烏 喇 二 部 之 後 無 顯 職 , 授 哈 達克 什 內 為 副 將 , 烏 喇 巴 彥 為 三 等 副 將 。 詔 以 瀋 陽 為 「 天眷 盛 京 」 , 赫 圖 阿 喇 城 為 「 天 眷 興 京 」 。 改 定 總 兵 、 副將 、 參 將 、 游 擊 、 備 禦 滿 字 官 名 。 丁 丑 , 尚 可 喜 來 朝 ,命 為 總 兵 官 。 乙 亥 , 以 太 祖 弟 之 子 拜 尹 圖 為 總 管 。 辛 巳, 初 命 禮 部 考 試 滿 洲 、 漢 人 通 滿 、 漢 、 蒙 古 書 義 者 , 取剛 林 等 十 六 人 為 舉 人 , 賜 衣 一 襲 , 免 四 丁 。 乙 酉 , 金 繼孟 等 自 明 石 城 島 來 降 , 以 隸 尚 可 喜 。

 


    五 月 丙 戌 朔 , 黑 龍 江 巴 爾 達 齊 來 貢 。 庚 寅 , 察 哈爾 台 吉 毛 祁 他 特 來 朝 。 定 滿 、 漢 馬 步 軍 名 。 丙 申 , 議 征明 , 諸 貝 勒 請 從 山 海 關 入 。 上 曰 : 「 不 然 , 察 哈 爾 為 我軍 所 敗 , 其 貝 勒 大 臣 將 歸 我 , 宜 直 趨 宣 、 大 以 逆 之 。 」乃 集 各 都 統 部 署 軍 政 , 遣 國 舅 阿 什 達 爾 哈 徵 科 爾 沁 兵 ,以 書 招 撫 遺 眾 之 在 明 境 者 。 壬 寅 , 定 百 官 功 次 , 賜 敕 書, 其 世 襲 及 官 止 本 身 者 , 分 別 開 載 有 差 。 甲 辰 , 季 思 哈、 吳 巴 海 征 虎 爾 哈 部 奏 捷 。 命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留 守 盛 京 ,貝 勒 杜 度 守 海 州 , 吏 部 承 政 圖 爾 格 等 渡 遼 河 , 沿 張 古 臺河 駐 防 , 並 扼 敵 兵 , 俱 授 方 略 。 畢 , 上 率 大 軍 前 發 。 己酉 , 次 都 爾 鼻 , 諸 蒙 古 外 藩 兵 以 次 來 會 。 甲 寅 , 次 訥 里特 河 。

 


    六 月 辛 酉 , 頒 軍 令 於 蒙 古 諸 貝 勒 及 孔 有 德 、 耿 仲明 、 尚 可 喜 , 曰 : 「 行 軍 時 勿 離 纛 , 勿 諠 譁 , 勿 私 出 劫掠 。 抗 拒 者 誅 之 , 歸 順 者 字 之 。 勿 毀 廟 宇 , 勿 殺 行 人 ,勿 奪 人 衣 服 , 勿 離 人 夫 婦 , 勿 淫 人 婦 女 。 違 者 治 罪 。 」先 是 , 察 哈 爾 林 丹 西 奔 圖 白 特 , 其 部 眾 苦 林 丹 暴 虐 , 逗遛 者 什 七 八 , 食 盡 , 殺 人 相 食 , 屠 劫 不 已 , 潰 散 四 出 。至 是 , 絡 繹 來 附 者 前 後 數 千 戶 。 辛 未 , 次 庫 黑 布 里 都 ,議 覺 羅 布 爾 吉 、 英 俄 爾 岱 擅 殺 察 哈 爾 布 顏 圖 部 眾 罪 , 並奪 其 賜 。 甲 戌 , 次 喀 喇 拖 落 木 , 命 貝 勒 德 格 類 率 兵 入 獨石 口 , 偵 居 庸 關 , 期 會 師 於 朔 州 。 戊 寅 , 諭 蒙 古 諸 貝 勒曰 : 「 科 爾 沁 噶 爾 珠 塞 特 爾 等 叛 往 索 倫 , 為 其 族 兄 弟 等追 獲 被 殺 , 朕 心 惻 然 。 朕 欲 宣 布 德 化 , 使 人 民 共 登 安 樂。 今 諸 貝 勒 雖 以 罪 誅 , 亦 朕 教 化 所 未 洽 也 。 」 又 命 減 阿魯 部 達 喇 海 等 越 界 駐 牧 罪 。 壬 午 , 察 哈 爾 土 巴 濟 農 率 其民 千 戶 來 歸 。 喀 爾 喀 部 巴 噶 達 爾 漢 來 歸 。 甲 申 , 命 大 貝勒 代 善 等 率 兵 入 得 勝 堡 , 略 大 同 , 西 至 黃 河 , 副 都 統 土魯 什 、 吳 拜 等 逕 歸 化 撫 察 哈 爾 逃 民 , 俱 會 師 朔 州 。

 


    秋 七 月 己 丑 , 命 貝 勒 阿 濟 格 、 多 爾 袞 、 多 鐸 等 入龍 門 , 會 宣 府 , 上 親 統 大 軍 自 宣 府 趨 朔 州 , 期 四 路 兵 剋期 並 進 。 辛 卯 , 毀 邊 牆 。 壬 辰 , 入 上 方 堡 , 至 宣 府 右 衛, 以 書 責 明 守 臣 負 盟 之 罪 , 仍 諭 其 遣 使 議 和 。 癸 巳 , 駐城 東 南 。 時 阿 濟 格 攻 龍 門 , 未 下 , 令 略 保 安 。 丁 酉 , 營東 城 , 遺 明 代 王 書 , 復 約 其 遣 使 議 和 。 代 善 攻 得 勝 堡 ,克 之 。 明 參 將 李 全 自 縊 死 。 進 攻 懷 仁 、 井 坪 , 皆 不 克 ,遂 駐 朔 州 。 丙 午 , 上 圍 應 州 , 令 代 善 等 趣 馬 邑 。 土 魯 什至 歸 化 城 , 察 哈 爾 林 丹 之 妻 率 其 八 寨 桑 以 一 千 二 百 戶 來降 。 庚 戌 , 阿 濟 格 等 攻 保 安 州 , 克 之 。 壬 子 , 德 格 類 入獨 石 口 , 取 長 安 嶺 , 攻 赤 城 , 不 克 , 俱 會 師 於 應 州 。

 


    八 月 乙 卯 , 命 諸 將 略 代 州 。 薩 哈 廉 襲 崞 縣 , 拔 之。 丙 辰 , 碩 托 入 圓 平 驛 。 甲 子 , 阿 巴 泰 等 取 靈 丘 縣 之 王家 莊 , 克 之 。 禮 部 承 政 巴 都 禮 戰 歿 。 又 攻 應 州 之 石 家 村堡 , 克 之 。 丙 寅 , 上 發 應 州 , 聞 明 陽 和 總 督 張 宗 衡 、 大同 總 兵 曹 文 詔 駐 懷 仁 , 度 是 夜 必 奔 大 同 , 令 土 魯 什 、 吳拜 伏 兵 邀 之 。 師 行 遲 , 宗 衡 等 逸 去 。 上 怒 責 之 。 戊 辰 ,上 至 大 同 , 遺 書 文 詔 , 令 贊 和 議 。 又 遺 書 眾 官 , 索 察 哈爾 餘 孽 之 在 明 者 。 文 詔 挑 戰 , 擊 敗 之 。 貝 勒 阿 巴 泰 等 拔靈 丘 。 明 代 王 母 楊 氏 與 張 宗 衡 、 曹 文 詔 以 書 來 請 和 。 辛未 , 遣 使 以 書 報 之 。 壬 申 , 代 善 率 師 來 會 。 癸 酉 , 駐 師大 同 , 遣 明 宗 室 朱 乃 廷 及 俘 獲 僧 人 入 城 。 三 索 報 書 , 俱不 答 。 縱 乃 廷 妻 子 及 朱 乃 振 還 。 丁 丑 , 營 四 十 里 鋪 , 得明 間 諜 書 北 樓 口 , 為 書 報 之 曰 : 「 來 書 以 滿 洲 為 屬 國 ,即 予 亦 未 嘗 以 為 非 也 。 惟 遼 東 之 官 欺 凌 我 國 , 皇 帝 惑 於臣 下 之 誑 , 雖 干 戈 十 數 年 來 , 無 一 言 詢 及 , 使 我 國 之 情不 達 , 若 遣 一 信 使 判 白 是 非 , 則 兵 戈 早 息 矣 。 欲 享 太 平, 只 旦 暮 間 事 。 不 然 , 爾 國 臣 僚 壅 蔽 欺 罔 , 虛 報 斬 伐 ,以 吾 小 國 果 受 傷 夷 , 詎 能 數 侵 , 豈 皇 帝 之 聰 明 獨 不 能 一忖 度 耶 ? 願 和 之 誠 , 黑 雲 龍 自 知 之 , 慮 其 恐 結 怨 於 大 臣不 盡 告 耳 。 」 己 卯 , 大 軍 至 陽 和 。 明 總 兵 曹 文 詔 詭 以 書誑 張 宗 衡 , 偽 言 砲 傷 我 兵 , 得 纛 一 桿 等 語 , 為 我 邏 者 所獲 。 上 乃 遺 宗 衡 書 曰 : 「 予 謂 爾 明 當 有 忠 臣 義 士 實 心 謀國 者 , 乃 一 旦 虛 誑 至 此 , 豈 不 愧 於 心 乎 ? 今 與 公 等 約 ,我 兵 以 一 當 十 , 能 約 期 出 戰 , 當 勒 兵 以 俟 。 若 誑 言 欺 君, 貽 害 生 靈 , 禍 櫱 將 無 窮 矣 。 」 壬 午 , 次 懷 遠 。 癸 未 ,駐 左 衛 。

 


    閏 八 月 丙 戌 , 以 書 責 明 宣 府 太 監 欺 君 誤 國 罪 。 丁亥 , 副 都 統 土 魯 什 被 創 卒 。 攻 萬 全 左 衛 , 克 之 。 庚 寅 ,班 師 。 察 哈 爾 噶 爾 馬 濟 農 等 遣 使 乞 降 , 言 其 汗 林 丹 病 殂, 汗 子 及 國 人 皆 欲 來 歸 , 於 是 命 阿 什 達 爾 哈 等 往 偵 之 。丁 酉 , 移 軍 舊 上 都 城 。 庚 戌 , 移 軍 克 蚌 。 辛 亥 , 察 哈 爾寨 桑 噶 爾 馬 濟 農 等 率 其 國 人 六 千 奉 豆 土 門 福 金 來 歸 。

 


    九 月 戊 辰 , 留 守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疏 報 季 思 哈 、 吳 巴海 征 虎 爾 哈 俘 一 千 三 百 餘 人 。 阿 魯 部 毛 明 安 舉 國 來 附 。辛 未 , 渡 遼 河 。 壬 申 , 上 還 盛 京 。

 


    冬 十 月 己 丑 , 建 太 祖 陵 寢 殿 , 樹 松 , 立 石 獸 。 壬辰 , 論 征 宣 、 大 將 士 功 罪 。 己 亥 , 科 爾 沁 台 吉 吳 克 善 來歸 其 妹 , 納 之 。 庚 戌 , 以 八 年 征 討 克 捷 , 為 文 告 太 祖 。壬 子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遣 使 以 書 來 。 上 以 其 言 不 遜 , 復 書切 責 之 。

 


    十 一 月 乙 丑 , 六 部 官 考 績 陞 授 有 差 。

 


    十 二 月 癸 未 朔 , 朝 鮮 國 王 以 書 來 謝 罪 。 壬 辰 , 命副 都 統 霸 奇 蘭 、 參 領 薩 木 什 喀 征 黑 龍 江 未 服 之 地 。 丙 申, 分 定 宗 室 、 額 駙 等 專 管 佐 領 有 差 。 丁 酉 , 墨 勒 根 喇 嘛以 嘛 哈 噶 喇 金 像 來 貢 , 遣 使 迎 至 盛 京 。 癸 卯 , 察 哈 爾 祁他 特 車 爾 貝 、 塞 冷 布 都 馬 爾 等 各 率 所 部 人 民 來 歸 。 遣 吳巴 海 、 荊 古 爾 代 征 瓦 爾 喀 。 甲 辰 , 佐 領 劉 學 誠 疏 請 立 郊壇 , 勤 視 朝 。 上 曰 : 「 疏 中 欲 朕 視 朝 勤 政 是 也 。 至 建 立郊 壇 , 未 知 天 意 所 在 , 何 敢 遽 行 , 果 成 大 業 , 彼 時 議 之未 晚 也 。 」

 


    九 年 春 正 月 丁 卯 , 上 親 送 科 爾 沁 土 謝 圖 濟 農 等 歸國 。 癸 酉 , 免 功 臣 徭 役 。 丁 丑 , 詔 太 祖 庶 子 稱 「 阿 格 」, 六 祖 子 孫 稱 「 覺 羅 」 , 覺 羅 繫 紅 帶 以 別 之 。 有 詈 其 祖父 者 罪 至 死 。

 


    二 月 壬 午 , 令 諸 臣 薦 舉 居 心 公 正 及 通 曉 文 藝 可 任使 者 。 丁 亥 , 編 喀 喇 沁 部 蒙 古 壯 丁 為 十 一 旗 , 每 旗 設 都統 一 員 , 下 以 副 都 統 、 參 領 二 員 統 之 。 戊 子 , 諭 曰 : 「邇 來 進 言 者 皆 請 伐 明 , 朕 豈 不 以 為 念 。 然 亦 須 相 機 而 行。 今 察 哈 爾 新 附 , 人 心 未 輯 , 城 郭 未 修 , 而 輕 於 出 師 ,何 以 成 大 業 。 且 大 兵 一 舉 , 明 主 或 棄 而 走 , 或 懼 而 請 和, 攻 拒 之 策 , 何 者 為 宜 ? 其 令 高 鴻 中 、 鮑 承 先 、 寧 完 我、 范 文 程 等 酌 議 以 聞 。 」 己 丑 , 沈 佩 瑞 請 屯 田 廣 寧 、 閭陽 , 造 舟 輓 粟 , 為 進 取 計 。 上 嘉 納 之 。 乙 未 , 范 文 程 、寧 完 我 請 薦 舉 不 實 宜 行 連 坐 法 。 丁 未 , 命 多 爾 袞 、 岳 託、 豪 格 、 薩 哈 廉 將 精 騎 一 萬 , 收 察 哈 爾 林 丹 之 子 額 爾 克孔 果 爾 額 哲 。

 


    三 月 戊 辰 , 諭 曰 : 「 頃 民 耕 耨 愆 期 , 蓋 由 佐 領 有事 築 城 , 民 苦 煩 役 所 致 。 嗣 有 濫 役 妨 農 者 治 其 罪 。 」 庚午 , 察 哈 爾 寨 桑 巴 賴 都 爾 等 一 千 四 百 餘 人 來 歸 。

 


    五 月 乙 卯 , 霸 奇 蘭 、 薩 木 什 喀 征 黑 龍 江 虎 爾 哈 部, 盡 克 其 地 , 編 所 獲 人 口 以 歸 , 論 功 陞 賞 有 差 。 癸 亥 ,上 以 西 征 諸 貝 勒 經 宣 、 大 境 , 度 明 必 調 寧 、 錦 兵 往 援 ,遣 貝 勒 多 鐸 率 師 入 寧 、 錦 撓 之 。 己 巳 , 命 文 館 譯 宋 、 遼、 金 、 元 四 史 。 壬 申 , 貝 勒 多 鐸 奏 報 殲 明 兵 五 百 人 於 錦州 松 山 城 外 , 殺 其 副 將 劉 應 選 。 丙 子 , 貝 勒 多 爾 袞 、 岳託 、 薩 哈 廉 、 豪 格 等 奏 報 兵 至 西 喇 朱 爾 格 , 遇 察 哈 爾 囊囊 太 妃 暨 台 吉 瑣 諾 木 等 以 一 千 五 百 戶 降 , 遂 抵 額 爾 克 孔果 爾 額 哲 所 居 , 其 母 率 額 哲 迎 降 。

 


    六 月 乙 酉 , 貝 勒 多 鐸 凱 旋 , 賜 良 馬 五 , 賞 從 征 將士 有 差 。 丁 酉 , 吳 巴 海 、 荊 古 爾 代 師 還 , 論 功 亦 如 之 。明 登 州 黃 城 島 千 總 李 進 功 來 降 。 辛 丑 , 諭 曰 : 「 太 祖 以人 民 付 朕 , 當 愛 養 之 。 諸 貝 勒 非 時 修 繕 , 勞 苦 百 姓 , 民不 得 所 , 寖 以 逃 亡 , 是 違 先 志 而 長 敵 寇 也 。 今 朝 鮮 賓 服, 察 哈 爾 舉 國 來 附 , 苟 不 能 撫 輯 其 眾 , 後 雖 拓 地 , 何 以處 之 ? 貝 勒 大 臣 其 各 戢 驕 縱 以 副 朕 意 ! 」 壬 寅 , 察 哈 爾台 吉 瑣 諾 木 率 其 屬 六 千 八 百 人 來 歸 。 癸 卯 , 諭 曰 : 「 太祖 禁 貝 勒 子 弟 郊 外 放 鷹 , 慮 其 踐 田 園 、 擾 牲 畜 也 。 今 違者 日 眾 。 語 曰 : 『 涓 涓 不 塞 , 將 成 江 河 。 』 其 嚴 禁 之 。」

 


    秋 七 月 癸 酉 , 論 漢 人 丁 戶 增 減 , 擢 參 領 李 思 忠 等六 員 官 , 高 鴻 中 等 十 一 員 黜 罰 有 差 。

 


    八 月 庚 辰 , 貝 勒 多 爾 袞 、 岳 託 、 薩 哈 廉 、 豪 格 以獲 傳 國 玉 璽 聞 。 先 是 元 順 帝 北 狩 , 以 璽 從 , 後 失 之 。 越二 百 餘 年 , 為 牧 羊 者 所 獲 。 後 歸 於 察 哈 爾 林 丹 汗 。 林 丹亦 元 裔 也 。 璽 在 蘇 泰 太 妃 所 。 至 是 獻 之 。 時 岳 託 以 疾 留歸 化 城 , 多 爾 袞 等 率 兵 略 明 山 西 , 自 平 虜 衛 入 邊 , 毀 長城 , 略 忻 州 、 代 州 , 至 崞 縣 。 甲 申 , 繪 太 祖 實 錄 圖 成 。乙 巳 , 上 率 大 貝 勒 代 善 及 諸 貝 勒 多 爾 袞 等 師 次 平 虜 堡 。丁 未 , 渡 遼 河 , 閱 巨 流 河 城 堡 。

 


    九 月 癸 丑 , 貝 勒 多 爾 袞 等 師 還 , 獻 玉 璽 , 告 天 受之 。 額 爾 克 孔 果 爾 額 哲 及 其 母 來 朝 。 庚 午 , 上 還 宮 。 壬申 , 召 諸 貝 勒 大 臣 數 代 善 罪 。 眾 議 削 大 貝 勒 號 及 和 碩 貝勒 , 奪 十 佐 領 , 其 子 薩 哈 廉 奪 二 佐 領 , 哈 達 公 主 降 庶 人, 褫 其 夫 瑣 諾 木 濟 農 爵 號 。 上 皆 免 之 。

 


    冬 十 月 己 卯 , 以 明 議 和 不 成 , 將 進 兵 , 遣 使 賚 書諭 明 喜 峰 口 、 董 家 口 諸 邊 將 。 管 戶 部 事 和 碩 貝 勒 德 格 類卒 。 癸 未 , 命 吳 巴 海 、 多 濟 里 、 札 福 尼 、 吳 什 塔 分 將 四路 兵 征 瓦 爾 喀 。

 


    十 一 月 丁 未 朔 , 命 額 爾 克 孔 果 爾 額 哲 奉 母 居 孫 島習 爾 哈 。

 


    十 二 月 辛 巳 , 哈 達 公 主 莽 古 濟 之 僕 冷 僧 機 首 告 貝勒 莽 古 爾 泰 生 時 與 女 弟 莽 古 濟 、 弟 德 格 類 謀 逆 , 公 主 之夫 瑣 諾 木 及 屯 布 祿 、 愛 巴 禮 與 其 事 。 會 瑣 諾 木 亦 自 首 。訊 得 實 , 莽 古 濟 、 莽 古 爾 泰 子 額 必 倫 及 屯 布 祿 、 愛 巴 禮皆 伏 誅 。 莽 古 爾 泰 餘 子 、 德 格 類 子 俱 為 庶 人 。 瑣 諾 木 自首 免 罪 。 授 冷 僧 機 三 等 副 將 。 丁 酉 , 謁 太 祖 陵 。 甲 辰 ,貝 勒 薩 哈 廉 與 諸 貝 勒 及 大 貝 勒 代 善 盟 誓 , 請 上 尊 號 。 上不 許 。 會 蒙 古 貝 勒 復 來 請 。 上 曰 : 「 朝 鮮 兄 弟 國 , 宜 告之 。 」

 


    十 年 春 正 月 壬 戌 , 皇 次 女 下 嫁 額 爾 克 孔 果 爾 額 哲。

 


    二 月 丁 丑 , 八 和 碩 貝 勒 與 外 藩 四 十 九 貝 勒 各 遺 書朝 鮮 , 約 其 國 王 勸 進 尊 號 。 戊 子 , 遣 使 至 明 邊 松 棚 路 、潘 家 口 、 董 家 口 、 喜 峰 口 、 賚 書 致 明 帝 , 索 其 報 書 。 定諸 臣 帽 頂 飾 。 庚 寅 , 寧 完 我 以 罪 免 。

 


    三 月 丙 午 朔 , 清 明 節 , 謁 太 祖 陵 。 辛 亥 , 改 文 館為 內 國 史 、 內 祕 書 、 內 弘 文 三 院 。 乙 卯 , 遣 貝 勒 阿 濟 格、 阿 巴 泰 築 噶 海 城 。 庚 申 , 吳 什 塔 等 征 瓦 爾 喀 , 遣 使 奏捷 。 諭 曰 : 「 蒙 古 深 信 喇 嘛 , 實 乃 妄 人 。 嗣 後 有 懸 轉 輪結 布 旛 者 , 宜 禁 止 之 。 」 乙 丑 , 英 俄 爾 岱 等 自 朝 鮮 還 ,言 國 王 李 倧 不 接 見 , 亦 不 納 書 , 以 其 報 書 及 所 獲 倧 諭 邊臣 書 進 。 諸 貝 勒 怒 , 欲 加 兵 。 上 曰 : 「 姑 遣 人 諭 以 利 害, 質 其 子 弟 , 不 從 , 興 兵 未 晚 也 。 」 丁 卯 , 外 藩 蒙 古 十六 國 四 十 九 貝 勒 及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 尚 可 喜 俱 以 請 上 尊號 至 盛 京 。

 


    夏 四 月 己 卯 , 大 貝 勒 代 善 , 和 碩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多 爾 袞 、 多 鐸 、 岳 託 、 豪 格 、 阿 巴 泰 、 阿 濟 格 、 杜 度 率滿 、 漢 、 蒙 古 大 臣 及 蒙 古 十 六 國 四 十 九 貝 勒 以 三 體 表 文詣 闕 請 上 尊 號 曰 : 「 恭 維 我 皇 上 承 天 眷 祐 , 應 運 而 興 。當 天 下 昏 亂 , 修 德 體 天 , 逆 者 威 , 順 者 撫 , 寬 溫 之 譽 ,施 及 萬 姓 。 征 服 朝 鮮 , 混 一 蒙 古 。 遂 獲 玉 璽 , 受 命 之 符, 昭 然 可 見 , 上 揆 天 意 , 下 協 輿 情 。 臣 等 謹 上 尊 號 , 儀物 俱 備 , 伏 願 俞 允 。 」 上 曰 : 「 爾 貝 勒 大 臣 勸 上 尊 號 ,歷 二 年 所 。 今 再 三 固 請 , 朕 重 違 爾 諸 臣 意 , 弗 獲 辭 。 朕既 受 命 , 國 政 恐 有 未 逮 , 爾 等 宜 恪 恭 贊 襄 。 」 群 臣 頓 首謝 。 庚 辰 , 禮 部 進 儀 注 。 壬 午 , 齋 戒 , 設 壇 德 盛 門 外 。

 

 

 

 


清 史 稿 卷 三

 


    本 紀 三

 


      太 宗 本 紀 二

    崇 德 元 年(1636년) 夏 四 月 乙 酉 , 祭 告 天 地 , 行 受 尊 號 禮 , 定有 天 下 之 號 曰 大 清 , 改 元 崇 德 , 群 臣 上 尊 號 曰 寬 溫 仁 聖皇 帝 , 受 朝 賀 。 始 定 祀 天 太 牢 用 熟 薦 。 遣 官 以 建 太 廟 追尊 列 祖 祭 告 山 陵 。 丙 戌 , 追 尊 始 祖 為 澤 王 , 高 祖 為 慶 王, 曾 祖 為 昌 王 , 祖 為 福 王 , 考 諡 曰 承 天 廣 運 聖 德 神 功 肇紀 立 極 仁 孝 武 皇 帝 , 廟 號 太 祖 , 陵 曰 福 陵 ; 妣 諡 曰 孝 慈昭 憲 純 德 貞 順 成 天 育 聖 武 皇 后 。 追 贈 族 祖 禮 敦 巴 圖 魯 為武 功 郡 王 , 追 封 功 臣 費 英 東 為 直 義 公 , 額 亦 都 為 弘 毅 公, 配 享 。 丁 亥 , 群 臣 上 表 賀 。 諭 曰 : 「 朕 以 涼 德 , 恐 負眾 望 。 爾 諸 臣 宜 同 心 匡 輔 , 各 共 厥 職 , 正 己 率 屬 , 克 殫忠 誠 , 立 綱 陳 紀 , 撫 民 恤 眾 , 使 君 明 臣 良 , 政 治 咸 熙 ,庶 克 荷 天 之 休 命 。 」 群 臣 頓 首 曰 : 「 聖 諭 及 此 , 國 家 之福 也 。 」 以 受 尊 號 禮 成 , 大 赦 。 己 丑 , 多 濟 里 、 扈 習 征瓦 爾 喀 師 還 , 賞 賚 有 差 。 朝 鮮 使 臣 歸 國 。 初 , 上 受 尊 號, 朝 鮮 使 臣 羅 德 憲 、 李 廓 獨 不 拜 。 上 曰 : 「 彼 國 王 將 搆怨 , 欲 朕 殺 其 使 臣 以 為 詞 耳 , 其 釋 之 。 」 至 是 遣 歸 , 以書 諭 朝 鮮 國 王 責 之 , 命 送 子 弟 為 質 。 丁 酉 , 敘 功 , 封 大貝 勒 代 善 為 和 碩 兄 禮 親 王 , 貝 勒 濟 爾 哈 朗 為 和 碩 鄭 親 王, 多 爾 袞 為 和 碩 睿 親 王 , 多 鐸 為 和 碩 豫 親 王 , 豪 格 為 和碩 肅 親 王 , 岳 託 為 和 碩 成 親 王 , 阿 濟 格 為 多 羅 武 英 郡 王, 杜 度 為 多 羅 安 平 貝 勒 , 阿 巴 泰 為 多 羅 饒 餘 貝 勒 ; 諸 蒙古 貝 勒 巴 達 禮 為 和 碩 土 謝 圖 親 王 , 吳 克 善 為 和 碩 卓 禮 克圖 親 王 , 固 倫 額 駙 額 哲 為 和 碩 親 王 , 布 塔 齊 為 多 羅 札 薩克 圖 郡 王 , 滿 朱 習 禮 為 多 羅 巴 圖 魯 郡 王 , 袞 出 斯 巴 圖 魯為 多 羅 達 爾 漢 郡 王 , 孫 杜 稜 為 多 羅 杜 稜 郡 王 , 固 倫 額 駙班 第 為 多 羅 郡 王 , 孔 果 爾 為 冰 圖 王 , 東 為 多 羅 達 爾 漢 戴青 , 俄 木 布 為 多 羅 達 爾 漢 卓 禮 克 圖 , 古 魯 思 轄 布 為 多 羅杜 稜 , 單 把 為 達 爾 漢 , 耿 格 爾 為 多 羅 貝 勒 , 孔 有 德 為 恭順 王 , 耿 仲 明 為 懷 順 王 , 尚 可 喜 為 智 順 王 。 辛 丑 , 朝 鮮使 臣 置 我 書 於 通 遠 堡 , 不 以 歸 。 札 福 尼 征 瓦 爾 喀 師 還 。

    五 月 丙 午 , 以 希 福 為 內 弘 文 院 大 學 士 , 范 文 程 、鮑 承 先 俱 為 內 秘 書 院 大 學 士 , 剛 林 為 內 國 史 院 大 學 士 。壬 子 , 貝 勒 薩 哈 廉 卒 , 輟 朝 三 日 。 癸 丑 , 始 薦 櫻 桃 於 太廟 。 丁 巳 , 設 都 察 院 , 諭 曰 : 「 朕 或 奢 侈 無 度 , 誤 誅 功臣 ; 或 畋 獵 逸 樂 , 不 理 政 事 ; 或 棄 忠 任 奸 , 黜 陟 未 當 ;爾 其 直 陳 無 隱 。 諸 貝 勒 或 廢 職 業 , 黷 貨 偷 安 , 爾 其 指 參。 六 部 或 斷 事 偏 謬 , 審 讞 淹 遲 , 爾 其 察 奏 。 明 國 陋 習 ,此 衙 門 亦 賄 賂 之 府 也 , 宜 相 防 檢 。 挾 讎 劾 人 , 例 當 加 罪。 餘 所 言 是 , 即 行 ; 所 言 非 , 不 問 。 」 壬 戌 , 追 封 薩 哈廉 為 和 碩 穎 親 王 。 己 巳 , 以 張 存 仁 為 都 察 院 承 政 , 祖 澤洪 為 吏 部 承 政 , 韓 大 勳 為 戶 部 承 政 , 姜 新 為 禮 部 承 政 ,祖 澤 潤 為 兵 部 承 政 , 李 雲 為 刑 部 承 政 , 裴 國 珍 為 工 部 承政 。 都 統 伊 爾 登 罷 。 以 圖 爾 格 為 鑲 白 旗 都 統 。 庚 午 , 武英 郡 王 阿 濟 格 、 饒 餘 貝 勒 阿 巴 泰 、 公 揚 古 利 等 率 師 征 明。 上 御 翔 鳳 閣 面 授 方 略 , 且 誡 諭 之 。 癸 酉 , 師 行 。

 


    六 月 甲 戌 朔 , 授 蒙 古 降 人 布 爾 噶 都 等 世 職 有 差 。己 卯 , 命 豫 親 王 多 鐸 管 禮 部 事 , 肅 親 王 豪 格 管 戶 部 事 。甲 申 , 封 薩 哈 廉 子 阿 達 禮 為 多 羅 郡 王 。 丙 戌 , 以 國 舅 阿什 達 爾 漢 為 都 察 院 承 政 , 尼 堪 為 蒙 古 承 政 。

 


    秋 七 月 己 未 , 檄 外 藩 蒙 古 兵 征 明 。 辛 酉 , 阿 濟 格等 會 師 出 延 慶 州 , 俘 人 畜 一 萬 五 千 有 奇 。

 


    八 月 丁 丑 , 遣 官 祭 孔 子 。 辛 巳 , 成 親 王 岳 託 、 肅親 王 豪 格 以 罪 降 多 羅 貝 勒 。 癸 未 ,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 豫 親王 多 鐸 , 貝 勒 岳 託 、 豪 格 舉 師 征 明 。

 


    九 月 戊 申 , 明 兵 入  場 , 命 吳 善 、 季 思 哈 率 兵 禦之 。 己 酉 , 阿 濟 格 等 奏 我 軍 經 保 定 至 安 州 , 克 十 二 城 ,五 十 六 戰 皆 捷 , 生 擒 總 兵 巢 丕 昌 等 人 畜 十 八 萬 。 庚 申 ,伊 勒 慎 等 追 明 兵 至 娘 娘 宮 渡 口 , 見 敵 船 甚 眾 , 不 敢 進 ,奏 聞 。 命 宜 蓀 往 援 , 復 遣 杜 度 率 師 助 之 。 辛 酉 , 蒙 古 達賴 、 拜 賀 、 拜 音 代 等 自 塔 山 來 降 。 己 巳 , 阿 濟 格 等 師 還。

 


    冬 十 月 癸 酉 , 多 爾 袞 等 師 還 。 丁 亥 , 遣 大 學 士 希福 等 往 察 哈 爾 、 喀 爾 喀 、 科 爾 沁 諸 部 稽 戶 口 , 編 佐 領 ,讞 庶 獄 , 頒 法 律 , 禁 奸 盜 。 戊 戌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以 書 來。 卻 之 。

 


    十 一 月 戊 申 , 復 命 岳 託 管 兵 部 事 , 豪 格 管 戶 部 事。 己 酉 , 衛 寨 桑 等 自 蒙 古 喀 爾 喀 部 還 , 偕 其 使 衛 徵 喇 嘛等 來 貢 。 辛 亥 , 徵 兵 外 藩 。 癸 丑 , 諭 曰 : 「 朕 讀 史 , 知金 世 宗 真 賢 君 也 。 當 熙 宗 及 完 顏 亮 時 , 盡 廢 太 祖 、 太 宗舊 制 , 盤 樂 無 度 。 世 宗 即 位 , 恐 子 孫 效 法 漢 人 , 諭 以 無忘 祖 法 , 練 習 騎 射 。 後 世 一 不 遵 守 , 以 訖 於 亡 。 我 國 嫻騎 射 , 以 戰 則 克 , 以 攻 則 取 。 往 者 巴 克 什 達 海 等 屢 勸 朕易 滿 洲 衣 服 以 從 漢 制 。 朕 惟 寬 衣 博 袖 , 必 廢 騎 射 , 當 朕之 身 , 豈 有 變 更 。 恐 後 世 子 孫 忘 之 , 廢 騎 射 而 效 漢 人 ,滋 足 慮 焉 。 爾 等 謹 識 之 。 」 乙 卯 , 太 祖 實 錄 成 。 乙 丑 冬至 , 大 祀 天 於 圜 丘 。 以 將 征 朝 鮮 告 祭 天 地 、 太 廟 。 己 巳, 頒 軍 令 , 傳 檄 朝 鮮 。

 


    十 二 月 辛 未 朔 , 外 藩 蒙 古 諸 王 貝 勒 率 兵 會 於 盛 京。 鄭 親 王 濟 爾 哈 朗 留 守 , 武 英 郡 王 阿 濟 格 駐 牛 莊 備 邊 ,饒 餘 貝 勒 阿 巴 泰 駐 噶 海 城 收 集 邊 民 防 敵 。 壬 申 , 上 率 禮親 王 代 善 等 征 朝 鮮 , 大 軍 次 沙 河 堡 ,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 貝勒 豪 格 分 兵 自 寬 甸 入 長 山 口 。 癸 酉 , 遣 馬 福 塔 等 率 兵 三百 為 商 賈 裝 , 潛 往 圍 朝 鮮 國 都 , 多 鐸 及 貝 子 碩 託 、 尼 堪以 兵 千 人 繼 之 , 郡 王 滿 朱 習 禮 、 布 塔 齊 引 兵 來 會 。 己 卯, 貝 勒 岳 託 、 公 揚 古 利 以 兵 三 千 助 多 鐸 軍 。 上 率 大 軍 距鎮 江 三 十 里 為 營 , 令 安 平 貝 勒 杜 度 、 恭 順 王 孔 有 德 等 護輜 重 居 後 。 庚 辰 , 渡 鎮 江 至 義 州 。 壬 午 , 上 至 郭 山 城 。其 定 州 遊 擊 來 援 , 度 不 敵 , 自 刎 死 。 郭 山 降 。 癸 未 , 至定 州 。 定 州 亦 降 。 乙 酉 , 至 安 州 , 以 書 諭 朝 鮮 守 臣 勸 降。 己 丑 , 多 鐸 等 進 圍 朝 鮮 國 都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遁 南 漢 山城 。 多 鐸 等 復 圍 之 , 並 敗 其 諸 道 援 兵 。 辛 卯 , 瓦 爾 喀 葉辰 、 麻 福 塔 居 朝 鮮 , 聞 大 軍 至 , 以 其 眾 來 歸 。 丁 酉 , 上至 臨 津 江 , 會 天 暖 冰 泮 , 不 可 渡 , 忽 驟 雨 , 冰 結 , 大 軍畢 渡 。 己 亥 , 命 都 統 譚 泰 等 搜 剿 朝 鮮 國 都 , 留 蒙 古 兵 與俱 。 上 以 大 軍 合 圍 南 漢 城 。

 


    是 歲 , 土 默 特 部 古 祿 格 楚 虎 爾 , 鄂 爾 多 斯 部 額 林臣 濟 農 、 台 吉 土 巴 等 俱 來 朝 。

 


    二 年(1637년) 春 正 月 壬 寅 , 朝 鮮 全 羅 道 總 兵 來 援 , 岳 託 擊走 之 。 遣 英 俄 爾 岱 、 馬 福 塔 齎 敕 諭 朝 鮮 閣 臣 , 數 其 前 後敗 盟 之 罪 。 甲 辰 , 大 軍 渡 漢 江 , 營 於 江 滸 。 丁 未 , 朝 鮮全 羅 、 忠 清 二 道 合 兵 來 援 , 多 鐸 、 揚 古 利 擊 走 之 。 揚 古利 被 創 卒 。 庚 戌 , 多 爾 袞 、 豪 格 軍 克 長 山 , 連 戰 皆 捷 ,以 兵 來 會 , 杜 度 等 運 砲 車 亦 至 。 朝 鮮 勢 益 蹙 , 李 倧 以 書數 乞 和 。 上 許 其 出 降 。 倧 上 書 稱 臣 , 逡 巡 不 敢 出 。 壬 戌, 多 爾 袞 軍 入 江 華 島 , 得 倧 妻 子 , 護 至 軍 前 。 復 諭 倧 曰: 「 來 則 室 家 可 完 , 社 稷 可 保 , 朕 不 食 言 , 否 則 不 能 久待 。 」 倧 聞 江 華 島 陷 , 妻 子 被 俘 , 南 漢 城 旦 夕 且 下 , 乃請 降 。 庚 午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率 其 子  及 群 臣 朝 服 出 降 於漢 江 東 岸 三 田 渡 , 獻 明 所 給 敕 印 。 上 慰 諭 賜 坐 , 還 其 妻子 及 群 臣 家 屬 , 仍 厚 賜 之 。 命 英 俄 爾 岱 、 馬 福 塔 送 倧 返其 國 都 , 留 其 子  、 淏 為 質 。

 


    二 月 壬 申 , 班 師 。 貝 子 碩 託 、 恭 順 王 孔 有 德 等 率朝 鮮 舟 師 取 明 皮 島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表 請 減 貢 額 。 詔 免 丁丑 、 戊 寅 兩 年 貢 物 , 自 己 卯 秋 季 始 , 仍 貢 如 額 。 甲 戌 ,諭 多 爾 袞 等 禁 掠 降 民 , 違 者 該 管 官 同 罪 。 辛 卯 , 上 還 盛京 。 癸 巳 , 諭 戶 部 平 糶 勸 農 。

 


    三 月 甲 辰 , 殺 朝 鮮 臺 諫 官 洪 翼 漢 、 校 理 尹 集 、 修撰 吳 達 濟 , 以 敗 盟 故 。 丁 未 , 武 英 郡 王 阿 濟 格 率 師 助 攻皮 島 。 戊 午 , 罷 蓋 州 城 工 。

 


    夏 四 月 己 卯 ,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以 朝 鮮 質 子 李  、 李淏 及 朝 鮮 諸 大 臣 子 至 盛 京 。 辛 巳 , 阿 濟 格 師 克 皮 島 , 斬明 總 兵 沈 世 魁 、 金 日 觀 。 甲 申 , 安 平 貝 勒 杜 度 率 大 軍 後隊 還 。 丁 酉 , 命 固 山 貝 子 尼 堪 、 羅 託 、 博 洛 等 預 議 國 政。 增 置 每 旗 議 政 大 臣 三 人 , 集 群 臣 諭 之 曰 : 「 向 者 議 政大 臣 額 少 , 或 出 師 奉 使 , 而 朕 左 右 無 人 , 卑 微 之 臣 , 又不 可 使 參 國 議 。 今 特 擇 爾 等 置 之 議 政 之 列 , 當 以 民 生 休戚 為 念 , 慎 毋 怠 惰 , 有 負 朝 廷 。 前 蒙 古 察 哈 爾 林 丹 悖 謬不 道 , 其 臣 不 諫 , 以 至 失 國 。 朕 有 過 失 , 爾 諸 臣 即 當 面諍 。 使 面 從 而 退 有 後 言 , 委 過 於 上 , 非 純 臣 也 。 」 又 諭曰 : 「 昔 金 熙 宗 循 漢 俗 , 服 漢 衣 冠 , 盡 忘 本 國 言 語 , 太祖 、 太 宗 之 業 遂 衰 。 夫 弓 矢 我 之 長 技 , 今 不 親 騎 射 , 惟耽 宴 樂 , 則 武 備 寖 弛 。 朕 每 出 獵 , 冀 不 忘 騎 射 , 勤 練 士卒 。 諸 王 貝 勒 務 轉 相 告 誡 , 使 後 世 無 變 祖 宗 之 制 。 」

 


    閏 四 月 癸 卯 , 蒙 古 貢 異 獸 , 名 齊 赫 特 。 壬 子 , 武英 郡 王 阿 濟 格 師 還 。

 


    五 月 庚 午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遣 使 奉 表 謝 恩 贖 俘 獲 。丁 亥 , 遣 朝 鮮 從 征 皮 島 總 兵 林 慶 業 歸 國 , 以 敕 獎 朝 鮮 王。 丁 酉 , 章 京 尼 堪 等 征 瓦 爾 喀 , 降 之 , 師 行 逕 朝 鮮 咸 鏡道 , 凡 兩 月 始 達 , 至 是 還 。

 


    六 月 辛 丑 , 授 喀 喇 沁 歸 附 人 阿 玉 石 等 官 。 明 千 總王 國 亮 、 都 司 胡 應 登 、 百 總 李 忠 國 等 自 海 島 來 降 。 莽 古爾 泰 子 光 袞 獲 罪 , 伏 誅 。 乙 卯 , 諭 曰 : 「 頃 朝 鮮 之 役 ,兵 行 無 紀 , 見 利 即 前 , 竟 忘 國 憲 。 自 今 宜 思 所 以 宣 布 法紀 修 明 典 制 者 。 」 丙 辰 , 以 臣 朝 鮮 , 克 皮 島 , 祭 告 太 廟、 福 陵 。 丁 巳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請 平 值 贖 俘 , 不 許 。 甲 子, 論 諸 將 征 朝 鮮 及 皮 島 違 律 罪 。 禮 親 王 代 善 論 革 爵 , 宥之 。 鄭 親 王 濟 爾 哈 朗 以 下 論 罰 有 差 。

 


    秋 七 月 己 巳 , 遣 喀 凱 等 分 道 征 瓦 爾 喀 。 癸 酉 , 戶部 參 政 恩 克 有 罪 , 伏 誅 。 辛 巳 , 誡 諭 漢 官 以 空 言 欺 飾 者。 智 順 王 尚 可 喜 自 皮 島 師 還 。 壬 午 , 大 赦 。 癸 未 , 優 恤朝 鮮 、 皮 島 陣 亡 將 士 揚 古 利 等 , 贈 官 襲 職 有 差 。 乙 酉 ,明 都 司 高 繼 功 等 自 石 城 島 來 降 。 庚 寅 , 追 封 皇 后 父 科 爾沁 貝 勒 莽 古 思 為 和 碩 福 親 王 。 壬 辰 , 以 朝 鮮 及 皮 島 之 捷宣 諭 祖 大 壽 。 乙 未 , 分 漢 軍 為 兩 旗 , 以 總 兵 官 石 廷 柱 、馬 光 遠 為 都 統 , 分 理 左 右 翼 。

 


    八 月 丙 申 朔 , 再 恤 攻 皮 島 、 朝 鮮 陣 亡 將 士 洪 文 魁等 , 贈 官 襲 職 有 差 。 癸 丑 , 貝 勒 岳 託 以 罪 降 貝 子 , 罰 金, 解 兵 部 任 。 丙 辰 , 命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 饒 餘 貝 勒 阿 巴 泰築 都 爾 鼻 城 。 己 未 , 遣 阿 什 達 爾 漢 等 往 蒙 古 巴 林 、 札 魯特 、 喀 喇 沁 、 土 默 特 、 阿 魯 諸 部 會 理 刑 獄 。

 


    九 月 辛 未 , 出 獵 撫 安 堡 , 以 書 招 明 石 城 島 守 將 沈志 祥 。 己 丑 , 兵 部 參 政 穆 爾 泰 以 罪 褫 職 。 貝 勒 豪 格 以 逼勒 蒙 古 台 吉 博 洛 罪 , 罰 金 , 罷 管 部 務 。

 


    冬 十 月 乙 未 朔 , 初 頒 滿 洲 、 蒙 古 、 漢 字 曆 。 丙 午, 厄 魯 特 顧 實 車 臣 綽 爾 濟 遣 使 來 貢 , 厄 魯 特 道 遠 , 以 元年 遣 使 , 是 年 冬 始 至 。 庚 申 , 遣 英 俄 爾 岱 、 馬 福 塔 、 達雲 齎 敕 冊 封 李 倧 為 朝 鮮 國 王 。

 


    十 一 月 庚 午 , 祀 天 於 圜 丘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遣 使 來貢 , 復 表 請 歸 其 世 子 , 並 陳 國 中  變 困 窮 狀 。 上 不 許 ,敕 諭 賜 賚 之 。 丁 丑 , 烏 朱 穆 秦 濟 農 聞 上 善 養 民 , 率 貝 勒等 舉 國 來 附 。 癸 未 , 追 封 揚 古 利 為 武 勳 王 。 庚 寅 , 出 獵打 草 灘 。

 


    十 二 月 甲 辰 , 葉 克 書 、 星 訥 率 師 征 卦 爾 察 。 癸 丑, 征 瓦 爾 喀 諸 將 奏 捷 。 戊 午 , 蒿 齊 忒 部 貝 勒 博 羅 特 、 托尼 洛 率 屬 來 歸 。 阿 濟 格 遣 丹 岱 等 敗 明 兵 於 清 河 。

 


    是 歲 , 虎 爾 哈 部 托 科 羅 氏 、 克 益 克 勒 氏 、 耨 野 勒氏 , 黑 龍 江 索 倫 部 博 穆 博 果 爾 , 黑 龍 江 巴 爾 達 齊 , 精 格里 河 扈 育 布 祿 俱 來 朝 。

 


    三 年 (1638년)春 正 月 辛 未 , 命 貝 子 岳 託 仍 為 多 羅 貝 勒 , 管領 旗 務 。 丁 亥 , 以 德 穆 圖 為 戶 部 承 政 。 甲 午 , 皇 第 九 子生 , 是 為 世 祖 章 皇 帝 。

 


    二 月 丁 酉 , 親 征 喀 爾 喀 , 豫 親 王 多 鐸 、 武 英 郡 王阿 濟 格 從 , 禮 親 王 代 善 、 鄭 親 王 濟 爾 哈 朗 、 睿 親 王 多 爾袞 、 安 平 貝 勒 杜 度 居 守 。 丁 未 , 次 喀 爾 占 , 外 藩 諸 王 貝勒 等 以 師 來 會 。 喀 爾 喀 聞 之 , 遁 去 。 上 行 獵 達 爾 那 洛 湖西 , 駐 蹕 。 乙 卯 , 次 奎 屯 布 喇 克 。 庚 申 , 明 東 江 總 兵 沈志 祥 率 石 城 島 將 佐 軍 民 來 降 。 壬 戌 , 遣 勞 薩 以 書 告 明 宣府 守 臣 趣 互 市 , 且 以 歲 幣 歸 我 。

 


    三 月 甲 子 朔 , 次 博 碩 堆 , 命 留 守 諸 王 築 遼 陽 城 。甲 戌 , 次 義 奚 里 。 庚 辰 , 至 登 努 蘇 特 而 還 。 壬 午 , 次 上都 河 源 , 河 西 平 地 湧 泉 高 五 尺 。

 


    夏 四 月 甲 午 朔 , 次 布 克 圖 里 , 葉 克 書 等 征 黑 龍 江告 捷 。 乙 未 , 至 遼 河 。 丁 酉 , 次 杜 稜 城 , 明 山 海 關 太 監高 起 潛 遣 人 詭 議 和 。 戊 戌 , 次 札 哈 納 里 忒 。 己 亥 , 次 察木 哈 。 庚 子 , 次 俄 岳 博 洛 。 都 爾 鼻 城 工 竣 , 改 名 屏 城 。辛 丑 , 杜 爾 伯 特 部 卦 爾 察 札 馬 柰 等 來 朝 貢 。 壬 寅 , 至 遼陽 , 閱 新 城 。 乙 巳 , 上 還 盛 京 。 葉 克 書 、 星 訥 征 黑 龍 江師 還 。 癸 丑 , 命 明 降 將 沈 志 祥 以 其 眾 居 撫 順 。 甲 寅 , 尼噶 里 等 征 虎 爾 哈 師 還 。

 


    五 月 癸 酉 , 修 盛 京 至 遼 河 道 路 , 以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饒 餘 貝 勒 阿 巴 泰 董 其 役 。 乙 亥 , 禮 親 王 代 善 屬 下 人 覺善 有 罪 , 鄭 親 王 濟 爾 哈 朗 等 請 誅 之 , 議 削 代 善 爵 。 以 細故 不 許 , 並 貸 覺 善 。

 


    六 月 庚 申 , 始 設 理 藩 院 , 專 治 蒙 古 諸 部 事 。

 


    秋 七 月 壬 戌 朔 , 諭 諸 王 大 臣 曰 : 「 自 古 建 國 , 皆立 制 度 , 辨 等 威 。 今 親 王 、 郡 王 、 貝 勒 、 貝 子 、 公 主 、額 駙 名 號 等 級 , 均 有 定 制 , 乃 皆 不 遵 行 , 違 棄 成 憲 , 誠何 心 耶 ? 昔 金 太 祖 、 太 宗 兄 弟 一 心 , 克 成 大 統 。 朕 當 創業 之 時 , 爾 等 顧 不 能 同 心 體 國 恪 守 典 常 乎 ? 」 諸 王 皆 引罪 。 丁 卯 , 喀 爾 喀 使 臣 達 爾 漢 囊 蘇 喇 嘛 歸 , 諭 之 曰 : 「朕 以 兵 討 不 庭 , 以 德 撫 有 眾 。 天 以 蒙 古 諸 部 與 朕 , 爾 喀爾 喀 乃 興 兵 犯 歸 化 , 甚 非 分 也 。 爾 不 獲 已 , 有 逃 竄 偷 生耳 。 爾 所 能 至 , 我 軍 豈 不 能 至 ? 其 速 悔 罪 來 歸 , 否 則 不爾 宥 也 。 」 壬 申 , 達 雅 齊 等 往 明 張 家 口 議 歲 幣 及 互 市 。丁 丑 , 諭 禮 部 曰 : 「 凡 有 不 遵 定 制 變 亂 法 紀 者 , 王 、 貝勒 、 貝 子 議 罰 , 官 繫 三 日 , 民 枷 責 乃 釋 之 。 出 入 坐 起 違式 , 及 官 階 名 號 已 定 而 仍 稱 舊 名 者 , 戒 飭 之 。 有 效 他 國衣 冠 、 束 髮 裹 足 者 , 治 重 罪 。 」 又 諭 大 學 士 希 福 等 曰 :「 朕 不 尚 虛 文 , 惟 務 實 政 。 今 國 家 殷 富 , 政 在 養 民 。 凡新 舊 人 內 窮 困 無 妻 孥 馬 匹 者 , 或 勇 敢 可 充 伍 、 以 貧 不 能披 甲 者 , 許 各 陳 訴 , 驗 實 給 與 。 」 禁 以 陣 獲 良 家 子 女 鬻為 樂 戶 者 。 丙 戌 , 更 定 部 院 官 制 , 專 設 滿 洲 承 政 , 以 阿拜 為 吏 部 承 政 , 英 俄 爾 岱 為 戶 部 承 政 , 滿 達 爾 漢 為 禮 部承 政 , 宜 蓀 為 兵 部 承 政 , 郎 球 為 刑 部 承 政 , 薩 木 什 喀 為工 部 承 政 , 貝 子 博 洛 為 理 藩 院 承 政 , 阿 什 達 爾 漢 為 都 察院 承 政 。 命 布 顏 為 議 政 大 臣 。

 


    八 月 甲 午 , 禮 部 承 政 祝 世 昌 以 罪 褫 職 , 謫 戍 邊 外。 丙 申 , 吳 拜 、 沙 爾 虎 達 連 擊 敗 明 兵 於 紅 山 口 、 羅 文 峪, 又 敗 其 密 雲 兵 , 殲 之 。 丁 酉 , 地 震 。 戊 申 , 授 中 式 舉人 羅 碩 等 十 名 佐 領 品 級 , 免 四 丁 , 一 等 至 三 等 秀 才 授 護軍 校 品 級 , 免 二 丁 , 各 賜 朝 衣 綢 布 有 差 , 未 入 部 者 免 一丁 。 庚 戌 , 阿 魯 阿 霸 垓 部 額 齊 格 諾 顏 等 、 蒿 齊 忒 部 博 洛特 諾 木 齊 等 並 來 朝 貢 。 癸 丑 , 以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為 奉 命 大將 軍 , 統 左 翼 兵 , 貝 勒 豪 格 、 阿 巴 泰 副 之 , 貝 勒 岳 託 為揚 武 大 將 軍 , 統 右 翼 兵 , 貝 勒 杜 度 副 之 , 分 道 伐 明 。 諭之 曰 : 「 主 帥 為 眾 所 瞻 , 自 處 以 禮 , 而 濟 之 以 和 , 則 蒙古 、 朝 鮮 、 漢 人 之 來 附 者 , 自 心 悅 而 誠 服 。 若 計 一 己 之功 , 而 不 恤 國 之 名 譽 , 非 所 望 焉 。 」 丁 巳 , 岳 託 、 杜 度師 行 。 己 未 , 以 巴 圖 魯 準 塔 為 蒙 古 都 統 。

 


    九 月 癸 亥 , 多 爾 袞 、 豪 格 、 阿 巴 泰 師 行 。 壬 申 ,上 親 向 山 海 關 以 撓 明 師 。 徵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 尚 可 喜 兵。 丁 丑 , 定 優 免 人 丁 例 。 丁 亥 , 幸 演 武 場 , 閱 兵 較 射 。

 


    冬 十 月 丁 酉 , 岳 託 師 自 牆 子 嶺 入 , 遇 明 兵 。 明 總兵 官 吳 國 俊 敗 走 。 戊 戌 , 多 爾 袞 軍 入 青 山 關 。 己 亥 , 上統 大 軍 發 盛 京 。 甲 辰 , 次 渾 河 , 科 爾 沁 、 喀 喇 沁 各 率 兵來 會 。 丙 午 , 遣 沙 爾 虎 達 等 率 師 趣 義 州 。 己 酉 , 命 濟 爾哈 朗 、 多 鐸 各 率 師 分 趣 前 屯 衛 、 寧 遠 、 錦 州 , 上 親 向 義州 。 辛 亥 , 索 海 率 師 圍 大 凌 河 兩 岸 十 四 屯 堡 。 壬 子 , 上次 義 州 , 遣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 尚 可 喜 、 石 廷 柱 、 馬 光 遠以 砲 克 其 五 臺 。 乙 卯 , 次 錦 州 。 丙 辰 , 多 鐸 克 桑 噶 爾 寨堡 , 殺 其 守 將 。 孔 有 德 等 攻 石 家 堡 、 戚 家 堡 , 並 克 之 。戊 午 , 孔 有 德 等 攻 錦 州 西 臺 , 臺 中 砲 藥 自 發 , 臺 壞 , 克之 。

 


    十 一 月 己 未 朔 , 多 鐸 將 與 濟 爾 哈 朗 合 師 徑 中 後 所, 會 祖 大 壽 往 援 北 京 , 乘 夜 襲 我 師 。 庚 申 , 多 鐸 、 濟 爾哈 朗 還 至 中 後 所 。 大 壽 懼 , 不 敢 出 。 石 廷 柱 、 馬 光 遠 攻李 雲 屯 、 柏 士 屯 、 郭 家 堡 、 開 州 、 井 家 堡 , 俱 克 之 。 孔有 德 招 降 大 福 堡 , 又 攻 大 臺 , 克 之 。 辛 酉 , 大 軍 入 山 海關 。 壬 戌 , 上 次 連 山 。 癸 亥 , 攻 五 里 河 臺 , 明 守 備 李 計友 等 率 眾 降 。 丁 卯 , 上 至 中 後 所 , 遇 祖 大 壽 收 兵 入 城 。使 告 之 曰 : 「 別 將 軍 數 載 , 甚 思 一 見 。 至 於 去 留 , 終 不相 強 。 將 軍 與 我 角 勝 , 為 將 之 道 應 爾 。 朕 不 以 此 介 意 ,亦 願 將 軍 勿 疑 。 」 戊 辰 , 再 遣 使 諭 大 壽 , 皆 不 答 。 己 巳, 濟 爾 哈 朗 克 摸 龍 關 及 五 里 堡 屯 臺 。 庚 午 , 班 師 。 庚 辰, 次 圖 爾 根 河 , 遣 蒙 古 軍 各 歸 其 部 。 丙 戌 , 上 還 京 。 丁亥 , 地 震 。

 


    十 二 月 戊 戌 , 刑 部 承 政 郎 球 有 罪 解 任 , 以 都 察 院參 政 索 海 代 之 。

 


    是 歲 , 土 默 特 部 古 祿 格 , 杜 爾 伯 特 部 卦 爾 察 札 馬奈 , 席 北 部 阿 拜 、 阿 閔 , 兀 札 喇 部 井 瑙 、 馬 考 、 札 柰 、桑 吉 察 , 鄂 爾 多 斯 部 額 林 臣 濟 農 , 阿 魯 阿 霸 垓 部 額 齊 格諾 顏 , 蒿 齊 忒 部 博 洛 特 諾 木 齊 , 黑 龍 江 博 穆 博 果 爾 、 瓦代 噶 凌 阿 均 來 朝 貢 。

 


    四 年1639년) 春 正 月 乙 丑 , 貝 子 碩 託 以 罪 降 輔 國 公 。 甲 戌, 皇 第 三 女 固 倫 公 主 下 嫁 科 爾 沁 額 駙 祁 他 特 。 己 卯 , 封沈 志 祥 為 續 順 公 。 蒙 古 喇 克 等 自 錦 州 來 歸 。 丁 亥 , 蘇 尼特 部 台 吉 噶 布 褚 等 率 部 人 來 歸 。 是 月 , 明 以 洪 承 疇 總 督薊 、 遼 。

 


    二 月 丁 酉 , 命 武 英 郡 王 阿 濟 格 率 師 征 明 。 壬 寅 ,上 親 統 大 軍 繼 之 。 丙 午 , 次 翁 啟 爾 渾 。 阿 濟 格 遣 使 奏 捷。 蒙 古 奈 曼 等 部 率 十 三 旗 兵 來 會 。 庚 戌 , 營 松 山 。 孔 有德 、 耿 仲 明 、 尚 可 喜 、 石 廷 柱 、 馬 光 遠 以 砲 擊 城 外 諸 臺, 克 之 。 遣 塔 布 囊 布 顏 率 師 防 烏 欣 河 口 。 壬 子 , 上 登 松山 南 岡 , 授 諸 將 方 略 。 癸 丑 , 列 砲 攻 城 , 雉 堞 悉 毀 。 明副 將 金 國 鳳 拒 守 不 下 。 上 命 豎 雲 梯 急 攻 之 。 代 善 請 俟 明日 , 上 從 之 。 明 人 復 完 城 堞 , 我 軍 不 得 入 。 乙 卯 , 命 阿濟 格 、 尼 堪 、 羅 托 等 師 圍 塔 山 、 連 山 。

 


    三 月 戊 午 朔 , 明 軍 援 杏 山 , 我 兵 邀 擊 之 , 斬 五 十人 。 己 未 , 穿 地 道 攻 松 山 城 。 乙 丑 , 命 納 海 等 馳 略 杏 山。 石 廷 柱 、 馬 光 遠 攻 觀 民 山 臺 , 降 之 。 丙 寅 , 多 爾 袞 、杜 度 等 疏 報 自 北 京 至 山 西 界 , 復 至 山 東 , 攻 濟 南 府 破 之, 蹂 躪 數 千 里 , 明 兵 望 風 披 靡 , 克 府 一 州 三 縣 五 十 七 ,總 督 宣 、 大 盧 象 昇 戰 死 , 擒 德 王 朱 由  、 郡 王 朱 慈  、奉 國 將 軍 朱 慈 黨 、 總 督 太 監 馮 允 昇 等 , 俘 獲 人 口 五 十 餘萬 , 他 物 稱 是 。 是 役 也 , 揚 武 大 將 軍 貝 勒 岳 託 、 輔 國 公瑪 瞻 卒 於 軍 。 上 聞 震 悼 , 輟 飲 食 三 日 。 乙 亥 , 多 爾 袞 、杜 度 又 報 自 遷 安 縣 出 青 山 關 , 遇 明 兵 , 二 十 四 戰 皆 勝 。己 卯 , 復 攻 松 山 城 。 明 太 監 高 起 潛 、 總 兵 祖 大 壽 自 寧 遠遣 副 將 祖 克 勇 、 徐 昌 永 等 率 兵 趨 錦 州 。 阿 爾 薩 蘭 等 擊 敗之 。 上 聞 , 馳 赴 錦 州 督 師 , 斬 徐 昌 永 於 陣 , 擒 祖 克 勇 。甲 申 , 解 松 山 圍 。 乙 酉 , 駐 錦 州 。 多 爾 袞 等 師 還 盛 京 。

 


    夏 四 月 戊 子 朔 , 阿 濟 格 略 連 山 。 壬 辰 , 會 於 錦 州。 癸 巳 , 渡 大 凌 河 駐 蹕 。 己 亥 , 杜 度 等 師 還 。 辛 丑 , 上還 盛 京 , 哭 岳 託 而 後 入 , 輟 朝 三 日 。 戊 申 , 以 庫 魯 克 達爾 漢 阿 賴 、 馬 喇 希 為 蒙 古 都 統 。 甲 寅 , 以 索 渾 、 薩 璧 翰為 議 政 大 臣 。 丙 辰 , 追 封 多 羅 貝 勒 岳 託 為 多 羅 克 勤 郡 王。

 


    五 月 戊 午 , 以 貝 子 篇 古 有 罪 , 削 爵 。 己 未 , 鄭 親王 濟 爾 哈 朗 率 兵 略 錦 州 、 松 山 、 杏 山 。 辛 酉 , 蘇 尼 特 台吉 莽 古 斯 、 俄 爾 寨 率 眾 來 歸 。 丁 卯 , 席 特 庫 、 沙 爾 虎 達等 敗 明 兵 於 錦 州 。 辛 未 , 濟 爾 哈 朗 奏 入 明 邊 , 九 戰 皆 捷。 丙 子 , 濟 爾 哈 朗 師 還 。 庚 辰 , 以 鎮 國 公 艾 度 禮 為 都 統。 辛 巳 , 召 豫 親 王 多 鐸 數 其 罪 , 宥 之 , 惟 坐 其 征 明 失 利, 及 不 親 送 睿 親 王 出 師 , 降 多 羅 貝 勒 。

 


    六 月 戊 子 , 蒙 古 阿 蘭 柴 、 桑 噶 爾 寨 等 告 岳 託 生 前與 其 妻 父 瑣 諾 木 謀 不 軌 。 代 善 、 濟 爾 哈 朗 、 多 爾 袞 皆 請窮 治 。 上 以 岳 託 已 死 , 不 問 , 並 貸 瑣 諾 木 勿 治 。 庚 寅 ,遣 馬 福 塔 、 巴 哈 納 冊 封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妻 趙 氏 為 朝 鮮 王 妃, 其 長 子  為 世 子 。 丙 申 , 分 漢 軍 為 四 旗 , 以 石 廷 柱 、馬 光 遠 、 王 世 選 、 巴 顏 為 都 統 , 改 纛 色 。 辛 亥 , 焚 哈 達、 葉 赫 、 烏 喇 、 輝 發 前 所 受 明 敕 書 於 篤 恭 殿 。 壬 子 , 以伊 爾 登 、 噶 爾 馬 為 議 政 大 臣 , 星 訥 兼 議 政 大 臣 。

 


    秋 七 月 丁 巳 , 遣 官 賚 書 與 明 帝 議 和 , 並 令 朱 由 等 各 具 疏 進 , 許 其 議 成 釋 還 。 辛 未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克 熊島 , 執 加 哈 禪 來 獻 。 乙 亥 , 諭 滿 、 漢 、 蒙 古 有 能 衝 鋒 陷陣 先 登 拔 城 者 , 以 馬 給 之 。

 


    八 月 己 丑 , 授 宗 室 固 山 貝 子 、 鎮 國 公 、 輔 國 公 、鎮 國 將 軍 、 奉 國 將 軍 等 爵 有 差 。 甲 午 , 命 貝 勒 豪 格 管 戶部 事 , 杜 度 管 禮 部 事 , 多 鐸 管 兵 部 事 , 薩 爾 糾 等 率 兵 征庫 爾 喀 部 。 乙 巳 , 歸 化 城 土 默 特 諸 章 京 以 所 得 明 歲 幣 來獻 。

 


    九 月 乙 卯 朔 , 以 孫 達 理 等 八 十 三 人 從 睿 親 王 入 關有 功 , 各 授 官 有 差 , 賜 號 巴 圖 魯 。 乙 丑 , 都 統 杜 雷 有 罪, 褫 職 。 己 巳 , 復 封 貝 勒 豪 格 為 和 碩 肅 親 王 。 癸 酉 , 阿濟 格 、 阿 巴 泰 、 杜 度 率 兵 略 錦 州 、 寧 遠 。 甲 戌 , 封 岳 託子 羅 洛 宏 為 多 羅 貝 勒 。 丙 子 , 以 宗 室 賴 慕 布 、 杜 沙 為 議政 大 臣 , 英 俄 爾 岱 為 都 統 , 馬 福 塔 為 戶 部 承 政 。

 


    冬 十 月 丙 戌 , 豪 格 、 多 鐸 率 兵 復 略 錦 州 、 寧 遠 。庚 寅 , 蘇 尼 特 部 墨 爾 根 台 吉 騰 機 思 等 率 諸 貝 勒 、 阿 霸 垓部 額 齊 格 諾 顏 等 各 率 部 眾 , 自 喀 爾 喀 來 歸 。 辛 卯 , 出 獵哈 達 。 癸 丑 , 以 劉 之 源 為 都 統 , 喀 濟 海 為 議 政 大 臣 。

 


    十 一 月 甲 寅 朔 , 豪 格 疏 報 參 領 阿 藍 泰 率 蒙 古 人 來歸 , 遇 明 兵 於 寧 遠 北 岡 , 擊 敗 之 , 斬 明 總 兵 金 國 鳳 。 辛酉 , 遣 索 海 、 薩 木 什 喀 等 征 索 倫 部 。 丁 卯 , 出 獵 葉 赫 。

 


    十 二 月 甲 午 , 上 還 京 。

 


    是 歲 , 黑 龍 江 額 納 布 、 墨 音 、 額 爾 盆 等 , 喀 爾 喀部 土 謝 圖 、 俄 木 布 額 爾 德 尼 等 , 喀 爾 喀 、 蘇 尼 特 、 烏 朱穆 秦 、 科 爾 沁 、 克 西 克 騰 、 土 默 特 諸 部 , 遣 使 俱 來 朝 貢。

 


    五 年 春 正 月 甲 子 , 命 朝 鮮 質 子 李  歸 省 父 疾 , 仍令 遣 別 子 及  子 來 質 。 遣 翁 阿 岱 、 多 濟 里 等 戍 錦 州 。

 


    閏 正 月 癸 未 朔 , 令 各 旗 都 統 分 巡 所 屬 屯 堡 , 察 窮民 , 理 冤 獄 。

 


    二 月 丙 辰 , 遣 多 濟 里 以 寧 古 塔 兵 三 百 往 征 兀 札 喇部 。 丁 巳 , 戶 部 承 政 馬 福 塔 卒 , 以 車 爾 格 代 之 , 覺 羅 錫翰 為 工 部 承 政 。 丙 寅 , 朝 鮮 國 王 第 三 子  來 質 。

 


    三 月 丙 戌 , 遣 勞 薩 、 吳 拜 等 略 廣 寧 。 己 丑 , 勞 薩、 吳 拜 以 逗 遛 議 罰 有 差 。 薩 木 什 喀 等 征 虎 爾 哈 部 , 克 雅克 薩 城 。 己 亥 , 命 濟 爾 哈 朗 、 多 鐸 築 義 州 城 , 駐 兵 屯 田, 進 逼 山 海 關 。 辛 丑 , 戶 部 參 政 碩 詹 徵 朝 鮮 水 師 糧 米 赴大 凌 、 小 凌 二 河 。 乙 巳 , 索 海 、 薩 木 什 喀 征 索 倫 部 奏 捷。

 


    夏 四 月 壬 子 朔 , 罷 元 旦 、 萬 壽 諸 王 貝 勒 獻 物 。 乙亥 , 索 海 、 薩 木 什 喀 征 索 倫 師 還 , 上 宴 勞 於 實 勝 寺 。 庚辰 , 上 視 師 義 州 。

 


    五 月 癸 未 , 渡 遼 河 。 乙 酉 , 碩 詹 以 朝 鮮 水 師 至 。癸 巳 , 上 至 義 州 。 丁 酉 , 蒙 古 多 羅 特 部 人 蘇 班 代 等 自 杏山 遣 人 約 降 。 上 命 濟 爾 哈 朗 等 率 軍 迎 之 , 戒 曰 : 「 此 行勿 領 多 人 , 敵 見 我 兵 少 , 必 來 拒 戰 。 我 分 兵 為 三 , 以 前隊 拒 戰 , 後 二 隊 為 援 。 」 至 杏 山 , 祖 大 壽 果 遣 劉 周 智 、吳 三 桂 列 陣 逼 我 。 濟 爾 哈 朗 等 偽 卻 , 縱 兵 反 擊 , 大 敗 之。 戊 戌 , 命 勞 薩 、 吳 拜 等 略 海 邊 。 索 倫 部 三 百 三 十 七 戶續 來 降 。 壬 寅 , 上 率 師 攻 克 五 里 臺 。 乙 巳 , 以 紅 衣 砲 攻錦 州 。 丁 未 , 刈 其 禾 而 還 。 庚 戌 , 駕 還 京 。

 


    六 月 乙 丑 , 多 爾 袞 、 豪 格 、 杜 度 、 阿 巴 泰 、 濟 爾哈 朗 等 屯 田 義 州 。 戊 辰 , 朝 鮮 世 子 李  至 。 先 是 , 朝 鮮遣 總 兵 官 林 慶 業 等 載 米 同 我 使 洪 尼 喀 等 自 大 凌 河 運 三 山島 , 遇 風 , 覆 沒 者 半 , 與 明 兵 戰 又 失 利 , 乃 命 陵 輓 至 蓋州 、 耀 州 , 留 其 兵 千 五 百 人 於 海 州 。 癸 酉 , 多 濟 里 、 喀柱 征 兀 札 喇 部 師 還 。 遣 朝 鮮 王 次 子 李 淏 歸 省 。

 


    秋 七 月 庚 辰 朔 , 敘 征 索 倫 功 , 索 海 等 賞 賚 進 秩 有差 。 癸 未 , 定 征 索 倫 違 律 罪 , 薩 木 什 喀 等 黜 罰 有 差 。 乙酉 , 多 爾 袞 等 奏 克 錦 州 十 一 臺 , 請 分 兵 為 兩 翼 屯 駐 。 癸巳 , 明 總 督 洪 承 疇 以 兵 四 萬 壁 杏 山 , 遣 騎 挑 戰 , 多 爾 袞等 擊 敗 之 。 乙 未 , 遣 吳 拜 往 助 多 爾 袞 軍 。 丙 午 , 席 特 庫、 濟 席 哈 等 率 師 征 索 倫 部 。 上 幸 安 山 溫 泉 。 己 酉 , 多 爾袞 奏 敗 明 兵 於 錦 州 , 杜 度 又 敗 之 寧 遠 。

 


    八 月 己 未 , 遣 希 福 等 至 張 家 口 互 市 。 乙 亥 , 多 爾袞 奏 敗 明 兵 於 錦 州 , 又 敗 之 大 凌 河 。

 


    九 月 乙 酉 , 上 還 宮 。 丙 戌 , 命 濟 爾 哈 朗 、 阿 濟 格、 阿 達 禮 、 多 鐸 、 羅 洛 宏 代 圍 錦 州 、 松 山 。 辛 卯 , 多 爾袞 奏 敗 明 兵 於 松 山 。 癸 卯 , 重 修 鳳 凰 城 。

 


    冬 十 月 壬 戌 , 遣 英 俄 爾 岱 等 往 朝 鮮 責 罪 。 壬 申 ,萬 壽 節 , 大 赦 。

 


    十 一 月 戊 寅 朔 , 詔 免 朝 鮮 歲 貢 米 十 之 九 。 乙 酉 ,濟 爾 哈 朗 奏 敗 明 兵 於 塔 山 、 杏 山 及 錦 州 城 下 。 癸 巳 , 阿敏 卒 於 幽 所 。 戊 戌 , 朝 鮮 國 王 次 子 李 淏 來 質 。

 


    十 二 月 庚 戌 , 命 多 爾 袞 、 豪 格 、 杜 度 、 阿 巴 泰 代圍 錦 州 。 己 未 , 遣 朝 鮮 國 王 三 子 李  歸 。 席 特 庫 、 濟 席哈 征 索 倫 部 , 擒 博 穆 博 果 爾 , 俘 九 百 餘 人 。 壬 申 , 英 俄爾 岱 等 至 自 朝 鮮 , 械 繫 其 尚 書 金 聲 黑 尼 等 四 人 以 歸 。

 


    是 歲 , 喀 爾 喀 部 查 薩 克 圖 遣 使 來 朝 貢 。

 


    六 年 春 正 月 庚 辰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上 表 謝 罪 。 壬 辰, 席 特 庫 、 濟 席 哈 等 師 還 。 癸 巳 , 晉 席 特 庫 為 三 等 總 兵官 。 甲 午 , 皇 四 女 固 倫 公 主 雅 圖 下 嫁 科 爾 沁 卓 禮 克 圖 親王 吳 克 善 子 弼 爾 塔 噶 爾 額 駙 。 丁 酉 , 二 等 副 將 勞 薩 有 罪, 革 碩 翁 科 羅 巴 圖 魯 號 , 降 一 等 參 將 。

 


    二 月 己 未 , 以 八 旗 佐 領 下 人 多 貧 乏 , 令 戶 部 察 明奏 聞 。 諭 佐 領 毋 沉 湎 失 職 。 其 有 因 飲 酒 失 業 者 四 十 八 人並 解 任 。 諭 諸 王 大 臣 教 子 弟 習 射 。 丙 寅 , 多 爾 袞 等 奏 敗明 兵 。

 


    三 月 己 卯 , 濟 爾 哈 朗 等 代 圍 錦 州 。 丁 酉 , 降 和 碩睿 親 王 多 爾 袞 、 肅 親 王 豪 格 為 多 羅 郡 王 , 多 羅 貝 勒 阿 巴泰 、 杜 度 以 下 罰 銀 有 差 。 是 時 , 祖 大 壽 為 明 守 錦 州 , 屢招 之 不 應 。 上 令 諸 王 迭 出 困 之 。 而 多 爾 袞 等 駐 營 錦 州 三十 里 外 , 又 時 遣 軍 士 還 家 , 故 有 是 命 。 己 亥 , 遣 朝 鮮 總兵 柳 琳 等 率 兵 助 濟 爾 哈 朗 軍 。 壬 寅 , 濟 爾 哈 朗 奏 克 錦 州外 城 。 初 , 我 軍 環 錦 州 而 營 , 深 溝 高 壘 , 絕 明 兵 出 入 ,城 中 大 懼 。 蒙 古 貝 勒 諾 木 齊 、 台 吉 吳 巴 什 等 請 降 , 且 約獻 東 關 為 內 應 。 祖 大 壽 覺 之 , 謀 執 吳 巴 什 等 。 於 是 諸 蒙古 大 譟 , 與 明 兵 搏 戰 。 我 軍 自 外 應 之 , 遂 克 其 外 城 。 大壽 退 保 內 城 。 甲 辰 , 諾 木 齊 、 吳 巴 什 等 以 蒙 古 六 千 餘 人來 歸 , 至 盛 京 。

 


    夏 四 月 丁 未 , 遣 阿 哈 尼 堪 等 率 兵 詣 錦 州 助 濟 爾 哈朗 軍 。 濟 爾 哈 朗 奏 敗 明 援 兵 於 松 山 。 庚 戌 , 遣 孔 有 德 、尚 可 喜 助 圍 錦 州 。 多 爾 袞 等 聞 錦 州 蒙 古 降 , 請 效 力 贖 罪。 不 許 。

 


    五 月 丁 丑 , 明 總 督 洪 承 疇 以 兵 六 萬 援 錦 州 , 屯 松山 北 崗 。 濟 爾 哈 朗 等 擊 走 之 , 斬 首 二 千 級 。 丁 亥 , 索 倫部 巴 爾 達 齊 降 。 己 丑 , 遣 希 福 等 閱 錦 州 屯 營 濠 塹 。 壬 寅, 諭 駐 防 歸 化 城 都 統 古 祿 格 等 增 築 外 城 , 建 敵 樓 , 浚 深濠 , 以 備 守 禦 。

 


    六 月 丁 未 , 命 多 爾 袞 、 豪 格 代 圍 錦 州 。 辛 酉 , 濟爾 哈 朗 、 多 爾 袞 等 合 軍 敗 明 援 兵 於 松 山 。 丙 寅 , 遣 學 士羅 碩 以 祖 澤 潤 書 招 祖 大 壽 。 庚 午 , 多 爾 袞 等 又 奏 敗 明 援兵 於 松 山 。

 


    秋 七 月 戊 寅 , 賜 中 式 舉 人 滿 洲 鄂 謨 克 圖 、 蒙 古 杜當 、 漢 人 崔 光 前 等 朝 衣 各 一 襲 , 一 二 三 等 生 員 緞 布 有 差。 甲 申 , 遣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 尚 可 喜 下 副 都 統 率 兵 助 圍錦 州 。 乙 酉 , 議 圍 錦 州 功 罪 , 親 王 以 下 賞 罰 有 差 。

 


    八 月 甲 辰 朔 , 敘 克 錦 州 外 城 諸 將 功 , 晉 鼇 拜 、 勞薩 、 伊 爾 登 等 秩 , 復 勞 薩 碩 翁 科 羅 巴 圖 魯 號 。 乙 巳 , 我軍 與 明 合 戰 , 明 陽 和 總 兵 楊 國 柱 敗 死 。 祖 大 壽 自 錦 州 分所 部 為 三 , 突 圍 不 得 出 。 丁 未 , 封 烏 朱 穆 秦 部 多 爾 濟 濟農 為 和 碩 蘇 勒 親 王 , 阿 霸 垓 部 多 爾 濟 額 齊 格 諾 顏 為 卓 禮克 圖 郡 王 。 丁 巳 , 上 以 明 洪 承 疇 、 巡 撫 邱 民 仰 等 援 錦 州兵 號 十 三 萬 , 壁 松 山 , 上 親 率 大 軍 禦 之 。 濟 爾 哈 朗 留 守。 諸 王 、 貝 勒 、 大 臣 以 明 兵 勢 眾 , 勸 上 緩 行 。 上 笑 曰 :「 但 恐 彼 聞 朕 至 , 潛 師 遁 耳 。 若 不 去 , 朕 破 之 如 摧 枯 拉朽 也 。 」 遂 疾 馳 而 進 。 戊 午 , 渡 遼 河 。 洪 承 疇 以 兵 犯 我右 翼 , 豪 格 擊 敗 之 。 壬 戌 , 上 至 戚 家 堡 , 將 赴 高 橋 , 召多 爾 袞 以 兵 來 會 。 多 爾 袞 請 駐 蹕 松 、 杏 間 。 上 從 之 , 幸松 山 。 明 以 一 軍 駐 乳 峰 山 , 由 乳 峰 至 松 山 , 列 步 軍 七 營, 騎 兵 則 環 城 東 西 北 , 壁 壘 甚 堅 。 我 師 自 烏 欣 河 南 山 至海 , 橫 截 大 路 而 軍 。 上 謂 諸 將 曰 : 「 敵 眾 , 食 必 不 足 ,見 我 斷 其 餉 道 , 必 無 固 志 , 設 伏 待 之 , 全 師 可 覆 也 。 」癸 亥 , 明 兵 來 犯 , 擊 卻 之 。 又 敗 之 塔 山 , 獲 其 積 粟 十 二屯 。 甲 子 , 明 兵 再 犯 , 又 卻 之 。 時 承 疇 以 餉 乏 , 欲 就 食寧 遠 。 上 知 其 將 遁 , 分 路 設 伏 , 戒 諸 將 嚴 陣 以 待 , 扼 其歸 寧 遠 及 奔 塔 山 、 錦 州 路 。 是 夜 , 明 吳 三 桂 等 六 總 兵 果潛 師 先 奔 , 昏 黑 中 為 我 伏 兵 所 截 , 大 潰 。 惟 曹 變 蛟 、 王廷 臣 返 松 山 。 乙 丑 , 又 克 其 四 臺 。 王 樸 、 吳 三 桂 奔 杏 山。 曹 變 蛟 棄 乳 峰 山 , 乘 夜 襲 上 營 , 力 戰 , 變 蛟 中 創 走 。己 巳 , 吳 三 桂 、 王 樸 自 杏 山 奔 寧 遠 , 遇 我 伏 兵 , 又 大 敗之 , 三 桂 、 樸 僅 以 身 免 。 是 役 也 , 斬 首 五 萬 , 獲 馬 七 千, 軍 資 器 械 稱 是 。 承 疇 收 敗 兵 萬 餘 人 入 松 山 , 嬰 城 守 ,不 能 戰 。 我 軍 遂 掘 壕 圍 之 。 是 日 , 札 魯 特 部 桑 噶 爾 以 兵至 。

 


    九 月 乙 亥 , 科 爾 沁 卓 禮 克 圖 親 王 吳 克 善 以 兵 至 。命 多 爾 袞 、 豪 格 分 兵 還 守 盛 京 。 戊 寅 , 略 寧 遠 。 乙 酉 ,關 雎 宮 宸 妃 疾 。 上 將 還 京 , 留 杜 度 、 阿 巴 泰 等 圍 錦 州 ,多 鐸 、 阿 達 禮 等 圍 松 山 , 阿 濟 格 等 圍 杏 山 。 丙 戌 , 駕 還。 庚 寅 , 宸 妃 薨 。 辛 卯 , 上 還 京 。

 


    冬 十 月 癸 卯 朔 , 日 有 食 之 。 甲 辰 , 遣 阿 拜 駐 錦 州南 乳 峰 山 。 丁 未 , 遣 孔 有 德 、 耿 仲 明 、 尚 可 喜 等 助 圍 錦州 。 己 巳 , 追 封 宸 妃 為 元 妃 , 諡 敏 惠 恭 和 。 壬 申 , 封 蘇尼 特 墨 爾 根 台 吉 騰 機 思 為 多 羅 墨 爾 根 郡 王 。

 


    十 一 月 乙 亥 , 命 多 爾 袞 、 羅 託 、 屯 齊 駐 錦 州 , 豪格 、 滿 達 海 等 駐 松 山 。

 


    十 二 月 甲 寅 , 濟 爾 哈 朗 、 多 爾 袞 奏 敗 洪 承 疇 於 松山 。

 


    七 年 春 二 月 癸 卯 , 上 出 獵 葉 赫 。 戊 申 , 明 德 王 朱由  卒 , 以 禮 葬 之 。 戊 午 , 阿 濟 格 奏 敗 明 兵 於 寧 遠 。 辛酉 , 豪 格 、 阿 達 禮 、 多 鐸 、 羅 洛 宏 奏 拔 松 山 , 擒 明 總 督洪 承 疇 , 巡 撫 邱 民 仰 , 總 兵 王 廷 臣 、 曹 變 蛟 、 祖 大 樂 ,遊 擊 祖 大 名 、 大 成 等 。 先 是 , 承 疇 援 絕 , 屢 突 圍 不 得 出, 其 副 將 夏 承 德 約 降 , 且 請 為 內 應 , 以 子 夏 舒 為 質 。 戊午 夜 半 , 豪 格 等 梯 城 破 之 。 捷 聞 , 上 以 所 俘 獲 分 賚 官 軍, 收 軍 器 貯 松 山 城 。 壬 戌 , 上 還 宮 。

 


    三 月 癸 酉 , 殺 邱 民 仰 、 王 廷 臣 、 曹 變 蛟 。 諭 洪 承疇 、 祖 大 樂 來 京 , 而 縱 大 名 、 大 成 入 錦 州 。 己 卯 , 克 錦州 , 祖 大 壽 以 所 部 七 千 餘 人 出 降 。 乙 酉 , 阿 濟 格 等 奏 明遣 職 方 郎 中 馬 紹 愉 來 乞 和 , 出 明 帝 敕 兵 部 尚 書 陳 新 甲 書為 驗 。 上 曰 : 「 明 之 筆 札 多 不 實 , 且 詞 意 夸 大 , 非 有 欲和 之 誠 。 然 彼 真 偽 不 可 知 , 而 和 好 固 朕 夙 願 。 朕 為 百 萬生 靈 計 , 若 事 果 成 , 各 君 其 國 , 使 民 安 業 , 則 兩 國 俱 享太 平 之 福 。 爾 等 以 朕 意 傳 示 之 。 」 乙 未 , 諭 多 爾 袞 、 豪格 駐 杏 山 、 塔 山 , 濟 爾 哈 朗 、 阿 濟 格 、 阿 達 禮 等 還 京 。

 


    夏 四 月 丁 未 , 敕 諭 吳 三 桂 等 降 。 庚 戌 , 大 小 二 日並 出 , 大 者 旋 沒 。 辛 亥 , 濟 爾 哈 朗 、 多 爾 袞 、 豪 格 等 奏克 塔 山 。 甲 子 , 奏 克 杏 山 。 毀 松 山 、 杏 山 、 塔 山 三 城 。濟 爾 哈 朗 等 班 師 。 以 阿 巴 泰 守 錦 州 。

 


    五 月 己 巳 朔 , 濟 爾 哈 朗 等 奏 明 遣 馬 紹 愉 來 議 和 ,遣 使 迓 之 。 癸 酉 , 洪 承 疇 、 祖 大 壽 等 至 , 入 見 請 死 。 上赦 之 , 諭 以 盡 忠 報 效 , 承 疇 等 泣 謝 。 上 問 承 疇 曰 : 「 明帝 視 宗 室 被 俘 , 置 若 罔 聞 。 陣 亡 將 帥 及 窮 蹙 降 我 者 , 皆孥 戮 之 。 舊 規 乎 ? 抑 新 例 乎 ? 」 承 疇 對 曰 : 「 昔 無 此 例, 近 因 文 臣 妄 奏 , 故 然 。 」 上 曰 : 「 君 暗 臣 蔽 , 枉 殺 至此 。 夫 將 士 被 擒 乞 降 , 使 其 可 贖 , 猶 當 贖 之 , 奈 何 戮 其妻 子 ! 」 承 疇 曰 : 「 皇 上 真 仁 主 也 。 」 戊 寅 , 禁 善 友 邪教 , 誅 黨 首 李 國 梁 等 十 六 人 。 壬 午 , 明 使 馬 紹 愉 等 始 至。

 


    六 月 辛 丑 , 都 察 院 參 政 祖 可 法 、 張 存 仁 言 : 「 明寇 盜 日 起 , 兵 力 竭 而 倉 廩 虛 , 征 調 不 前 , 勢 如 瓦 解 。 守遼 將 帥 喪 失 八 九 , 今 不 得 已 乞 和 , 計 必 南 遷 。 宜 要 其 納貢 稱 臣 , 以 黃 河 為 界 。 」 上 不 納 。 以 書 報 明 帝 曰 : 「 向屢 致 書 修 好 , 貴 國 不 從 , 事 屬 既 往 , 其 又 何 言 。 予 承 天眷 , 自 東 北 海 濱 以 訖 西 北 , 其 間 使 犬 、 使 鹿 產 狐 產 貂 之地 , 暨 厄 魯 特 部 、 斡 難 河 源 , 皆 我 臣 服 , 蒙 古 、 朝 鮮 盡入 版 圖 , 用 是 昭 告 天 地 , 正 位 改 元 。 邇 者 兵 入 爾 境 , 克城 陷 陣 , 乘 勝 長 驅 , 亦 復 何 畏 。 余 特 惓 惓 為 百 萬 生 靈 計, 若 能 各 審 禍 福 , 誠 心 和 好 , 自 茲 以 往 , 盡 釋 宿 怨 , 尊卑 之 分 , 又 奚 較 焉 。 古 云 : 『 情 通 則 明 , 情 蔽 則 暗 。 』使 者 往 來 , 期 以 面 見 , 情 不 壅 蔽 。 吉 凶 大 事 , 交 相 慶 弔。 歲 各 以 地 所 產 互 為 餽 遺 , 兩 國 逃 亡 亦 互 歸 之 。 以 寧 遠雙 樹 堡 為 貴 國 界 , 塔 山 為 我 國 界 , 而 互 市 於 連 山 適 中 之地 。 其 自 海 中 往 來 者 , 則 以 黃 城 島 之 東 西 為 界 。 越 者 各罪 其 下 。 貴 國 如 用 此 言 , 兩 君 或 親 誓 天 地 , 或 遣 大 臣 蒞盟 , 唯 命 之 從 。 否 則 後 勿 復 使 矣 。 」 遂 厚 賚 明 使 臣 及 從者 , 遣 之 。 後 明 議 中 變 , 和 事 竟 不 成 。 癸 卯 , 諭 諸 王 貝勒 , 凡 行 兵 出 獵 , 踐 田 禾 者 罪 之 。 甲 辰 , 設 漢 軍 八 旗 ,以 祖 澤 潤 等 八 人 為 都 統 。 以 貝 子 羅 託 為 都 察 院 承 政 , 吳達 海 為 刑 部 承 政 , 郎 球 為 禮 部 承 政 。 乙 巳 , 多 羅 安 平 貝勒 杜 度 卒 。

 


    秋 七 月 庚 午 , 諭 諸 王 、 貝 勒 、 大 臣 曰 : 「 爾 等 於所 屬 賢 否 , 當 已 詳 悉 。 知 而 不 舉 , 何 以 示 勸 ? 太 祖 時 ,蘇 完 札 爾 固 齊 費 英 東 等 見 人 有 善 , 先 自 獎 勵 , 然 後 舉 之; 見 人 不 善 , 先 自 斥 責 , 然 後 劾 之 。 故 人 無 矜 色 , 無 怨言 。 今 未 有 若 斯 之 公 直 者 矣 。 」 王 貝 勒 等 皆 謝 罪 。 辛 未, 承 攻 索 海 以 罪 褫 職 。 壬 申 , 以 紐 黑 為 議 政 大 臣 。 丙 子, 敘 功 , 晉 多 羅 睿 郡 王 多 爾 袞 、 肅 郡 王 豪 格 復 為 和 碩 親王 , 多 羅 貝 勒 多 鐸 為 多 羅 郡 王 , 鄭 親 王 濟 爾 哈 朗 以 下 賞賚 有 差 。 戊 寅 , 遣 輔 國 公 博 和 託 代 戍 錦 州 。 乙 酉 , 議 濟爾 哈 朗 以 下 諸 將 征 錦 州 違 律 罪 。 上 念 其 久 勞 , 悉 宥 之 。諭 刑 部 慎 讞 獄 。 己 丑 , 命 多 羅 郡 王 阿 達 禮 管 禮 部 事 。

 


    八 月 己 亥 , 鑄 砲 於 錦 州 。 癸 卯 , 鎮 國 將 軍 巴 布 海有 罪 , 廢 為 庶 人 。 癸 丑 , 論 克 錦 州 、 松 山 、 杏 山 、 塔 山諸 將 功 , 晉 秩 有 差 。

 


    九 月 , 敘 外 藩 諸 王 、 貝 勒 、 大 臣 從 征 錦 州 功 , 賞賚 有 差 。 丁 丑 , 遣 貝 子 羅 託 等 代 戍 錦 州 。 壬 午 , 命 沙 爾虎 達 等 征 虎 爾 哈 部 。

 


    冬 十 月 癸 卯 , 遣 英 俄 爾 岱 等 鞫 朝 鮮 閣 臣 崔 鳴 吉 等罪 。 辛 亥 , 以 阿 巴 泰 為 奉 命 大 將 軍 , 與 圖 爾 格 率 師 伐 明。 壬 子 , 師 行 。 丁 巳 , 上 不 豫 , 赦 殊 死 以 下 。 己 未 , 令多 鐸 、 阿 達 禮 駐 兵 寧 遠 。 以 敕 諭 吳 三 桂 降 。 又 命 祖 大 壽以 書 招 之 。 三 桂 , 大 壽 甥 也 。 甲 子 , 命 鄭 親 王 濟 爾 哈 朗、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 肅 親 王 豪 格 、 武 英 郡 王 阿 濟 格 裁 決 庶政 , 其 不 能 決 者 奏 聞 。

 


    十 一 月 丁 丑 , 多 鐸 奏 擊 敗 吳 三 桂 兵 。 丙 申 , 阿 巴泰 奏 自 牆 子 嶺 入 克 長 城 , 敗 明 兵 於 薊 州 。

 


    閏 十 一 月 甲 辰 , 上 還 京 。 己 酉 , 沙 爾 虎 達 等 降 虎爾 哈 部 一 千 四 百 餘 人 。 丙 辰 , 遣 巴 布 泰 等 更 戍 錦 州 。 己未 , 以 宗 室 韓 岱 為 兵 部 承 政 。 定 圍 獵 誤 射 人 馬 處 分 例 。

 


    十 二 月 丁 卯 , 上 出 獵 葉 赫 。 乙 亥 , 遣 金 維 城 率 師戍 錦 州 。 丁 丑 , 駐 蹕 開 庫 爾 。 上 不 豫 , 諸 王 貝 子 請 罷 獵, 不 許 。 丙 戌 , 月 暈 生 三 珥 。 丁 亥 , 日 暈 生 三 珥 。 癸 巳, 上 還 京 。

 


    是 歲 , 杜 爾 伯 特 部 札 薩 克 塞 冷 來 朝 。

 


    八 年 春 正 月 丙 申 朔 , 上 不 豫 , 命 和 碩 親 王 以 下 ,副 都 統 以 上 , 詣 堂 子 行 禮 。 辛 亥 , 沙 爾 虎 達 等 師 還 , 論功 賞 賚 有 差 。 甲 寅 , 明 寧 遠 總 兵 吳 三 桂 答 祖 大 壽 書 , 猶豫 未 決 , 於 是 復 降 敕 諭 之 。 乙 卯 , 遣 譚 布 等 更 戍 錦 州 。辛 酉 , 多 羅 貝 勒 羅 洛 宏 以 罪 削 爵 。

 


    二 月 乙 丑 朔 , 日 有 食 之 。 甲 戌 , 葬 敏 惠 恭 和 元 妃。 庚 寅 , 禁 建 寺 廟 。

 


    三 月 丙 申 , 敕 朝 鮮 臣 民 毋 與 明 通 。 丙 午 , 地 震 ,自 西 隅 至 東 南 有 聲 。 庚 戌 , 上 不 豫 , 赦 死 罪 以 下 。 遣 阿爾 津 等 征 黑 龍 江 虎 爾 哈 部 , 葉 臣 等 更 戍 錦 州 。 辛 酉 , 更定 六 部 處 分 例 。

 


    夏 四 月 癸 酉 , 遣 金 維 城 等 更 戍 錦 州 。 甲 戌 , 多 鐸請 暫 息 軍 興 , 輟 工 作 , 務 農 業 , 以 足 民 用 。

 


    五 月 丙 申 , 復 封 羅 洛 宏 為 多 羅 貝 勒 。 先 是 , 圖 白忒 部 達 賴 喇 嘛 遣 使 修 聘 問 禮 , 留 京 八 月 , 至 是 , 遣 還 ,並 賚 其 來 使 。 庚 子 , 努 山 敗 明 兵 界 嶺 口 。 癸 卯 , 阿 巴 泰奏 我 軍 入 明 , 克 河 間 、 順 德 、 兗 州 三 府 、 州 十 八 、 縣 六十 七 , 降 州 一 、 縣 五 , 與 明 大 小 三 十 九 戰 , 殺 魯 王 朱 衣珮 及 樂 陵 、 陽 信 、 東 原 、 安 丘 、 滋 陽 五 郡 王 , 暨 宗 室 文武 凡 千 餘 員 , 俘 獲 人 民 、 牲 畜 、 金 幣 以 數 十 萬 計 , 籍 數以 聞 。 丁 巳 , 阿 爾 津 征 虎 爾 哈 奏 捷 。

 


    六 月 癸 酉 , 多 羅 饒 餘 貝 勒 阿 巴 泰 師 還 , 鄭 親 王 濟爾 哈 朗 、 睿 親 王 多 爾 袞 、 武 英 郡 王 阿 濟 格 郊 迎 之 。 甲 戌, 賜 阿 巴 泰 及 從 征 將 士 銀 緞 有 差 。 己 卯 , 諭 諸 王 貝 勒 曰: 「 治 生 者 務 在 節 用 , 治 國 者 重 在 土 地 人 民 。 爾 等 勿 專事 俘 獲 以 私 其 親 。 其 各 勤 農 桑 以 敦 本 計 。 」 艾 度 禮 代 戍錦 州 。 丁 亥 , 朝 鮮 國 王 李 倧 請 戍 錦 州 兵 歲 一 更 。 庚 寅 ,諭 戶 、 兵 二 部 清 察 蒙 古 人 丁 , 編 入 佐 領 , 俱 令 披 甲 。

 


    秋 七 月 戊 戌 , 阿 爾 津 等 師 還 , 論 功 賞 賚 有 差 。 諭諸 王 勿 以 黃 金 飾 鞍 勒 。 定 諸 王 、 貝 勒 、 貝 子 、 公 第 宅 制。 壬 寅 , 定 諸 王 貝 勒 失 誤 朝 會 處 分 例 。 丙 辰 , 定 外 藩 王、 貝 勒 、 貝 子 、 公 等 與 諸 王 、 貝 勒 、 貝 子 、 公 相 見 禮 。丁 巳 , 以 征 明 大 捷 , 宣 諭 朝 鮮 。 辛 酉 , 命 滿 達 海 掌 都 察院 事 。

 


    八 月 丙 寅 , 貝 子 羅 託 有 罪 論 辟 , 免 死 , 幽 之 。 戊辰 , 以 宗 室 鞏 阿 岱 為 吏 部 承 政 , 郎 球 為 禮 部 承 政 , 星 訥為 工 部 承 政 。 庚 午 , 上 御 崇 政 殿 。 是 夕 , 亥 時 , 無 疾 崩, 年 五 十 有 二 , 在 位 十 七 年 。 九 月 壬 子 , 葬 昭 陵 。 冬 十月 丁 卯 , 上 尊 諡 曰 應 天 興 國 弘 德 彰 武 寬 溫 仁 聖 睿 孝 文 皇帝 , 廟 號 太 宗 , 累 上 尊 諡 曰 應 天 興 國 弘 德 彰 武 寬 溫 仁 聖睿 孝 敬 敏 昭 定 隆 道 顯 功 文 皇 帝 。

 


    論 曰 : 太 宗 允 文 允 武 , 內 修 政 事 , 外 勤 討 伐 , 用兵 如 神 , 所 向 有 功 。 雖 大 勛 未 集 , 而 世 祖 即 位 期 年 , 中外 即 歸 於 統 一 , 蓋 帝 之 詒 謀 遠 矣 。 明 政 不 綱 , 盜 賊 憑 陵, 帝 固 知 明 之 可 取 , 然 不 欲 亟 戰 以 勦 民 命 , 七 致 書 於 明之 將 帥 , 屈 意 請 和 。 明 人 不 量 強 弱 , 自 亡 其 國 , 無 足 論者 。 然 帝 交 鄰 之 道 , 實 與 湯 事 葛 、 文 王 事 昆 夷 無 以 異 。嗚 呼 , 聖 矣 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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칠곡 가산산성

 

길지 않은 세월 무성한 함성만 가산을 뒤덮고

 

   인조 17년(1639년), 경상도 관찰사에 제수된 이명웅은 왕에게 부임인사를 하면서 경상도 예순 고을 산성 가운데 믿을 만한 곳은 진주, 금오, 천생의 세군데밖에 없으므로 적당한 곳을 골라 산성을 쌓을 것을 요청하였다. 그해 4월 경상감사로 부임한 이명웅은 가산의 지리가 편리함을 다시 조정에 보고하였고, 9월부터 인근 고을의 많은 남정을 징발하여 험한 지형을 따라 성을 �기 시작하여 이듬해 4월에 내성을 준공하였다. 그러나 이 성을 쌓기 위해 10만여 명 이상의 엄청난 인력과 막대한 자금이 동원되고 감사의 가혹한 독려로 공사 도중 많은 사람이 죽기까지 하여 민심이 동요하였다. 여러 차례 탄핵을 받은 이명웅은 임기를 채우지 못하고 1640년 7월 체직되고 말았다. 그대 쌓은 내성의 규모는 성벽의 둘레가 약 4km에 달하는 4710보, 여장이 1887첩이었으며, 동.서,북문의 세 성문이 설치되고 암문도 여덟개가 있었다. 산성 안에는 네 곳의 포루, 한 군데에 장대, 산성에 필수적인 샘이나 우물이 스물 하나, 기타 많은 부속시설이 들어서고 절도 넷이나 자리잡고 있었다.

   내성이 완공된 지 60년이 지난 숙종 26년(1700년)에 외성을 축조했다.

   중성은 영조 17년(1741년) 관찰사 정익하의 장계를 받아들이면서 이룩되었다. 성벽 길이 602보에 여장 402첩, 중문 하나 문루 하나, 별장(別將)이 머무르는 건물 등이 설치되었다. 4년 뒤에는 중성 안에 빙고를 축조하기도 하였다.

   1640년 성이 완성되면서 종 3품 도호부사가 다스리는 칠곡도호부를 여기에 설치하고 군위, 의흥, 신녕, 하양지방이 칠곡도호부에 예속되었다. 그러나 관아가 산성 안에 있다 보니 여러가지로 불편한 저이 많았기 때문에 백성들은 다른 곳으로 이전을 요구했다. 이에 따라 순조 19년(1819년) 당시 경삼감사로 있던 추사 김정희의 아버지 김노경이 장계를 올리면서 칠곡도호부는 팔거현으로 옮겨졌다. 산성 안에 객사, 인화간을 비롯한 관아와 군관청, 군기고, 보루, 포루, 장대가 설치되어 있는 것으로 보아 행정적이라기보다는 방어를 위한 군사시설이 압도적인 군사용 성이라고 볼 수 있다. 중성에는 네 개의 진의 창고가 있어 비축미를 보관하여 유사시에 사용하도록 하였다.

   영남제일루라고 쓰여진 진남루에 올라 바라본 칠곡 일대는 따가운 여름 햇살이 내려 쬐고 성 안쪽에서 뻗어 올라온 담쟁이 넝쿨은 탐스럽기 그지없다. 어느 쪽으로 올라갈 것인가 생각하다가 산성을 따라 오른다. 1977년부터 1980년까지 3년에 걸쳐 복원한 남문과 문루, 성곽의 일부는 주로 옛 돌을 이용해 복원했으나 솜씨가 거칠고, 조금 지나자 산성은 허물어진 그대로다.

   길가에는 새카만 오디 열매가 검은 낙엽처럼 떨어져 뒹굴고 있다. 그뿐인가. 이미 저버린 지 오래인 아카시아 꽃잎들이 누렇게 변색된 채로 길을 뒤덮고 있다.

   아! 가고 오는 것들이여 가는 계절을 서러워할 사이도 없이 또 다른 꽃들이 연이어 피어나고 그 꽃들이 진 자리에 열매들이 또 다른 탄생을 준비하고 있고, 붉은 딸기 몇 개가 유혹하는 한 켠에 새빨간 나리꽃이 피어 있구나. 싸리꽃 무리지어 피어 있는 길을 돌아가서 성터에 앉는다. 바람은 제법 선선하게 불고 나는 나무기둥에 등을 기댄 채 먼 산을 바라본다. 그래 저 멀리 펼쳐져 있는 칠곡, 대구 일대와 이 가산산성이 한국전쟁 당시 피바람 불어제치던 전쟁터였었지. 한국전쟁 당시 가산산성의 전투를 <한국전쟁사>는 이렇게 기록하고 있다.

   "우군기의 폭격이 시작되어 뒤를 이어 미군 및 사단 야전포병의 일제사격이 집중되자 가산산성 안은 피비린내 나는 수라장이 되고 말았다. 아름드리 낙엽송이 순식간에 벌거숭이가 되고 성벽 위에 웅크린 적병들이 밤송이 떨어지듯 아래로 곤두박질했다. 가장 치열한 교전을 치른 제4중대는 180명이던 병력 중 몸이 성한 자는 장교 1명과 병사 10명에 지나지 않을 정도로 감소되어 있었다. 가산산성에 침투한 북괴군 제14연대도 1950년 8월27일 전투에서 와해, 약 400여 명만이 탈출했다고 한다" 하지만 가산산성 전투는 빙산의 일각이었다.

   8월12일에는 미군이 제1기병사단과 공군이 입체작전을 벌여 백병전을 무릅쓰고 인민군 이천오백 명쯤을 살상하여 낙동강을 건너 대구로 진입하려는 적의 기세를 꺾었다. 8월13일에는 가산 면학산에 있는 328고지에서  전투가 전개되었고 328고지에서는 하루에도 주인이 두번씩 바뀔 정도의 치열한 전투가 계속되었다. 8월16일 오전 11시58분에 일본 요꼬다와 가네다에서 출발한 B29 비행기 98대는 왜관에 있던 북한군 진지를 향해 대대적인 폭격을 가했다. 26분 동안에 퍼부은 폭탄이 무려 960톤에 이르렀다. 이 폭격으로 강을 건너기 위해 있던 북한군 사만 명 중에 적어도 삼만 명이 죽었다고 한다. 병사들의 시체가 산과 들을 뒤덮었고 낙동강은 붉은 핏빛으로 물들었다. 그러니까 1초에 스무명, 1분에 1150명 꼴로 폭사한 셈이다. 바로 이 폭격으로 국군과 미군이 대구를 방어할 수 있었을 뿐만이 아니라 승리할 수 있는 결정적인 전기가 이루어졌다.

   그러한 사실을 아는 지 모르는 지 바람은 나무들을 흔들리게 하고 길은 계속 오르막길이다. 어디 한 군데 트인 데 없는 작은 소나무와 참나무들이 들어선 길을 한없이 올라서다가 윤영숙, 오현신 선생은 "그늘 속에서 수도나 하겠다"고 뒤쳐진다. 얼마쯤 올랐을까 큰 바위 위에서 산 아래를 내려다보며 진재인씨는 산은 산이요 물은 물이다 라는 말을 진실로 깨달았다고 너스레를 떤다.

   내려오는 길은 생각보다 가파르다. 동문으로 해서 가산바위로 오르는 길에는 사람들의 발길이 줄을 잇고 옛 천주사 터에 세워진 해인정사에선 잘 익은 앵두나무가 우리를 반기고 있었다.

   <소창청기>에 "속세를 벗어나 정을 줄만한 대상은 오직 산뿐이다. 산은 반드시 사물의 도리를 깊이 관찰하는 눈과 명승지를 탐방하기에 알맞은 체구와 오래도록 머무는 인연이 있어야만 비로소 허물없는 교우 관게를 허락한다"고 기록되어 있는데 잠시 머물렀다 가는 우리들에게 이 가산과 가산산성은 무슨 질문을 던질 것인가?

   *교통

   서울에서 대구터미널까지 06:00~20:30까지 10분 간격으로 있고, 요금은 우등 17,900원, 일반 12,100원이다. 대구 북부터미널(053-743-4464)에서 동명을 거쳐 송림사 가산산성으로 가는 버스가 06:20, 06:40, 08:30, 10:30, 12:00, 15:00, 17:00 등 많이 있다.

   *잘 데와 먹을 데

   가산산성 아래에 숙식할 곳들이 많이 있다.

 

참고: 월간<사람과산> 2002년 7월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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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piaa.com.ne.kr/가산산성.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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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표해록'의 주인공, 홍어장사 '문순득'

 

'표해록(漂海錄)' 이라는 제목의 책은 현재까지 3종이 전해 내려오고 있다. 하나는 탐진출신의 최부가 남긴 것과 제주출신의 장한철이 남긴 표해록, 그리고 정약전 선생이 저술한 표해록이다. 최부의 표해록이나 장한철의 표해록은 잘 알려져 있으나 정약전 선생이 우이도에서 유배생활을 하면서 저술한 표해록은 비교적 늦게 그 존재가 알려져 모르는 경우가 많다.

 

이 표해록의 주인공이 '문순득(文淳得)'이란 사람으로 홍어장사였다. 정약전 선생이 홍어장사인 문순득의 표류생활을 생생하게 엮은 책으로 표해시말(漂海始末)이라는 제목으로 되어있다. 대대로 우이도에 살고있는 문순득의 5대손인 문채옥씨 집에 소장되어 내려온 여러 문건 중에 단지 저술되었다는 사실 외에 원본의 실체가 없었던 표해록이 뒤 늦게 발견되어 세상에 빛을 보게 된 것이다.

 
▲표해시말(漂海始末)이란 제목의 문순득 표해록
 
'문순득', 이 사람은 1777년에서 1847년까지 조선후기를 살았던 실존인물로 본관은 나주 문씨이다. 당시에도 홍어는 서남해를 대표하는 어종(魚種)이었고 이런 홍어를 전문적으로 뭍과 유통하며 장사하던 이가 바로 문순득이다. 향토음식으로 7백 여 년이 넘는 홍어의 역사이지만 기록상으로나 구전으로 알려진 바로 최초로 홍어와 연관되어 나오는 이름 석자가 이 문순득이란 인물이다. 문순득과 표해록에 관한 기록은 조선왕조실록에도 나온다.
 
(·····) 나주(羅州) 흑산도(黑山島) 사람 문순득(文順得)이 여송국(呂宋國,필리핀)에 표류한 일이 있는 바, 그 곳 사람의 형모(形貌)와 의관(衣冠)을 보고하고 그 나라의 방언(方言)을 기록하여 가지고 왔었다.(·····) - 순조9년(1809) 6월 26일
  
지금의 신안군 도초면인 우이도는 조선시대에 소흑산도로 불리우고 있었다. 이 섬에서 배를 두척을 부리던 문순득은 큰 배는 홍어를 잡고 작은 배는 잡은 홍어를 싣고 그때나 지금이나 홍어로 유명한 나주 영산포에 내다 팔았다. 돌아오는 길에는 빈배로 가지않고 쌀과 곡식을 사 양식이 귀한 섬에 되 파는 장사를 하며 살던 문순득이 인생의 큰 전기(轉機)를 맞는다.
 
 
▲우이도의 옛 부두, 여기서 문순득은 출항과 귀항을 하였을 것이다.
 
문순득의 나이가 25살 때인 지금으로부터 2백년전인 1801년 12월의 어느 겨울날, 대흑산도 남쪽의 태사도에서 홍어를 사서 싣고 돌아오다 사나운 풍랑에 동네 선원들과 함께 타고 있던 배가 표류를 하게 된다.
 
이 때 문순득은 오키나와를 거쳐 필리핀에 다다르게 된다. 1805년 1월 8일에 중국을 통해 집에 무사히 돌아오기까지 무려 3년2개월의 시간이 걸린 본의 아닌 여정(旅程)이었다.
 
이미 일본에서도 그 가치를 인정받아 단행본으로 발간된 표해록은 문순득이 해류에 밀려 제일 먼저 기착 한 곳이 오키나와(유구국,琉球國)이다. 이 곳에서 문순득은 8개월이 넘는 기간을 보내다 집으로 돌아가기 위해 중국으로 향했으나 무슨 기구한 운명이었는지 또 풍랑을 만나 필리핀(여송국,呂宋國)에 표착하게 된다. 여기서도 근 9개월이 넘는 기간을 지내다 중국에서 약 14개월을 보내고 의주를 거쳐 처자식이 있는 그리운 고향 땅을 밝게 된다.
 
여기서 주목되는 점은 홍어 어상(魚商)을 하던 평범한 섬사람인 문순득이 마침 우이도에서 유배 중인 정약전 선생에게 그가 표류해 다녀온 중국, 안남, 유구, 여송 나라들의 풍속과 의복, 가옥, 토산품, 언어, 선박 등등을 세세하게 구술하여 이를 체계적으로 기록이 가능하게끔 자료를 제공했다는 점이다. 놀라운 것은 표해록 권말에 112개의 단어를 유구어, 여송어와 우리말로 비교, 나열해 실었을 정도이다.
 
문순득은 그저 단순히 일개 홍어장사가 아니라 대단한 두뇌와 관찰력의 소유자였고 해외 문물을 적극 수용하는 지금으로 치면 세계인이요, 개명한 선각자였던 것이다. 
 
▲문순득이 내려 받은 교지
 
후일 필리핀인들이 우리 나라 제주도에 표류해 온 적이 있는데 의사소통에 어려움이 많자 조정에서 문순득을 불러 통역을 할 정도였다고 하니 어학에 천부적인 재능이 있었고. 유통을 알던 문순득이 표류생활 중 중국에서 직접 가져온 부채, 장신구와 상례가 적힌 서책들이 지금까지 집안대대로 유품(遺品)으로 내려오고 있다. 
 
또한 우이도의 문씨가문은 외딴 섬에 유배되어 절망의 나락 속에서 고통의 세월을 보내고 있던 인물들에 대해 대대로 물심양면으로 도움을 주었다는 사실이다. 문순득도 집안 내력대로 유배객 들에게 각별했던 모양으로 이때 정약전 선생과 서로 나눈 교류와 대화들은 막막하고 고달픈 귀양살이에서도 선생이 붓을 놓지 않게 하는데 큰 힘이 되었으리라 여겨지고 그저 한낱 이야기 거리로 치부되어 잊혀질 표류객의 체험담은 정약전 선생의 붓끝을 통해 소중한 기록유산으로 남게 되었다는 것이다.

 
▲1816년 우이도에서 유배 생활 중 숨을 거둔 형 정약전의 장례를 문씨(문순득 추정)들이 치러 준 고마움에 강진에서 유배 중이던 동생 다산 정약용은 감사의 편지를 보낸다.

 
문순득! 그의 파란 많은 생(生)도 흥미롭지만 서남해 바다 한 쪽 우이도 출신의 홍어장사인 그가 우리에게 남긴 행동과 자세에서 본 받아야 할 점은 크다 할 것이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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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演심연 

 


 

 

【생몰년】 1587(선조 20)∼1646(인조 24)

【본 관】 청송(靑松) 심(沈)

【자·호】 윤보(潤甫), 규봉(圭峰)

【시 대】 조선 중기

 

 

【성 격】 문신

1587(선조 20)∼1646(인조 24). 본관은 청송(靑松), 자는 윤보(潤甫), 호는 규봉(圭峰)으로 진사 심대형(沈大亨)의 아들이다.

조선 중기의 문신으로 광해군 4년(1612) 진사시에 합격하였다. 인조 2년(1624) 이괄(李适)의 난이 일어나자 인조를 공주에 호송하여 내시교관(內侍敎官)이 되고 1626년 헌릉 참봉(獻陵參奉)을 지냈다. 1627년 정묘호란 때는 강화도로 왕을 호종하여 조지서 별제(造紙署別提) · 의금부 도사를 역임, 그해 식년문과에 갑과로 급제, 사섬시 직장(司贍寺直長)에 임명되었다. 지평 · 정언 · 교리를 거쳐 1633년에는 호란으로 파괴된 창덕궁의 보수공사를 벌일 때 도청(都廳)이 되어 총괄하였다. 같은 해 광산 현감(光山縣監)으로 부임, 선정을 베풀어 현을 주로 승격시키고, 그 목사가 되었다. 1635년 경상도 관찰사로 재임 중 병자호란이 일어나자 쌍령(雙嶺)에서 싸우다 패하여 재기를 꾀하던 중 화의가 성립되자, 패전의 책임을 지고 전라도 임피(臨陂)에 유배되었다. 1638년 제주 목사로 덕정을 인정받아 비변사 당상이 되었다. 이어 한성부 판윤 · 승지 · 대사간, 황해도 · 평안도의 순찰사, 평안도 · 경기도의 관찰사를 역임한 뒤 함경도 관찰사로 재직시 죽었다.

 


【참고문헌】 仁祖實錄, 國朝人物考, 燃藜室記述, 國朝榜目, 淸選考

【관련항목】 심택(沈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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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鳴吉최명길; 1586~1647)
 
  조선 중기의 문신으로서 본관은 전주이며 자는 자겸(子謙)이고 호는 지천(遲川)이다. 그리고 시호는 문충(文忠)이며 영흥부사 기남(起南)의 아들이다. 이항복(李恒福)과 신흠(申欽)에게 배웠고 조익(趙翼) ·장유(張維) ·이시백(李時白)과 교유하였다. 20세 때인 1605년(선조 38) 한 해에 사마시의 생원, 진사시와 문과를 모두 통과하고 승문원을 거쳐 예문관에 들어가는 가장 화려한 경로로 정부에 진출하였다. 광해군대에 북인의 권력독점이 심화되던 중 1614년(광해군 6) 병조좌랑에서 삭직되었으며, 북인의 독주가 선조비인 인목대비(仁穆大妃) 유폐에 이르게 되자 이귀(李貴)가 중심이 된 반정계획에 참여하였다. 그 후 김류(金) 계열과의 연합을 통한 반정이 성공하자 이조좌랑이 되고 그 해에 이조참판과 비변사 제조까지 승진하였으며, 정사공신(靖社功臣) 1등 완성부원군(完城府院君)에 녹훈되었다.
  여러 관직을 거치며 이괄의 난과 정묘호란의 극복에 공헌하였는데 특히 정묘호란 때는 강화를 주장하여 후금과 형제의 맹약을 맺도록 했다. 1632년(인조 10) 이후 예조 ·이조 ·호조의 판서와 예문관 ·홍문관 대제학을 역임하였다. 1636년에는 병조판서가 되었으나 나아가지 않았고, 이조판서에 다시 올라 병자호란에서 강화를 주관하였다. 난중의 일처리로 인조의 깊은 신임을 받음으로써 1637년 우의정과 좌의정을 거쳐 이듬해에는 영의정에 올라, 대청 ·대명 외교의 복잡한 문제에 대처하고 개혁을 추진하면서 국정을 주도하였다. 일찍 사이가 벌어진 김류 ·김자점(金自點) 세력과의 경쟁으로 1640년에 일단 물러났다가 2년 후 다시 영의정이 되었지만, 임경업(林慶業)을 통해 승려 독보(獨步)를 명나라에 보내 비공식적 외교관계를 유지한 일이 발각되어 1643년에 청나라에 끌려가 수감되었다가, 1645년 소현세자 일행과 함께 풀려났다.

  사상은 당시의 대세인 신유학을 바탕으로 하였지만 성리학 원론이나 번다한 예설 자체에 대해 관심을 크게 보이지 않았고 명분론 일변도로 흐르지도 않았다. 또한 양명학(陽明學)에 호감을 보이고 그 소양을 몸에 익혀 장유 등과 더불어 그 사상을 후대에 이어준 매우 중요한 인물로 평가된다. 인조반정 때 길흉을 점쳐 거사 시기를 정했을 만큼 점술을 인정받았으며 풍수지리나 병법에도 뛰어났다. 다양하고 현실적인 사상은 실제 생활과 정치에 반영되었다. 사족들에 대해 청군에 끌려갔던 부녀들과 혼인관계를 계속 유지할 것을 외롭게 주장하였고, 늦게 생자를 얻었으나 그 전에 조카를 양자로 삼은 것을 취소하지 않고 그대로 후사로 삼도록 특별히 청해 조정의 허락을 받았다. 또한 동료 공신들의 경제적 비리행위를 규탄하고 개혁을 촉구하는 데 거리낌이 없을 정도로 강직하였다.

  1624년 이괄의 난에는 무신이 아닌데도 위험 속에서 홀로 임진강을 건너 원수 장만(張晩)을 찾아갔고, 계책을 세워 안현(鞍峴) 전투를 승리로 이끎으로써 반란 진압에 결정적인 계기를 마련하였다. 병자호란 초기에 청나라의 기동대가 들이닥쳤을 때는 자원하여 목숨을 걸고 적장에게 침략을 항의함으로써 인조와 백관이 남한산성으로 피신할 시간을 벌었다. 병자호란 후에도 스스로 청나라를 왕래하면서 대청 외교에서 패전국으로서 겪는 온갖 어려움을 당당한 자세로 해결하여 나갔다. 그의 이러한 성격은 주로 정적들이 편찬한 《인조실록》에서도 곳곳에서 높이 평가되었다. 구체적인 정책은 외부의 압력에 굴하지 않고 개혁을 추구하되 시세의 변화에 따라 변통하는 방향으로 추진하였다. 후금 및 그 뒤의 청나라에 대해서는 유연한 외교관계를 유지하여 충돌을 피하고 우리의 입장을 지키자는 주장으로 일관하였다.

  병자호란 때는 “싸우자니 힘이 부치고 감히 화의하자고 못하다가 하루 아침에 성이 무너지고 위아래가 어육(魚肉)이 되면 종사를 어디에 보존하겠느냐”는 입장에서 강화를 주장하였지만, 자신이 쓴 항서를 찢는 척화파 김상헌(金尙憲)의 행동에도 의미가 있다고 인정함으로써 독단에 빠지지 않았다. 또한 인조가 대원군 신분인 생부 정원군(定遠君)을 왕으로 추존하는 정책을 펼 때 대부분의 사림들이 공과 사의 분별을 내세워 반대하였으나 임금의 입장을 존중하는 소수 의견에 가담하여 탄핵을 받았다. 그러나 항상 임금만을 따른 것은 아니어서 1646년 인조가 소현세자빈을 처형할 때는 공포 분위기 속에서도 일반 사류들과 함께 그녀를 용서할 것을 주장하였다.

  1625년(인조 3)에 관직체계 ·토지제도 ·군사제도 전반에 대한 개혁안을 제출한 데 나타난 개혁 의지는 병자호란 후 국정을 주도할 때 실행에 옮겨졌다. 정치운영에 대해서는 관인들 사이의 분란 가능성을 줄이고 재상의 권한을 확대함으로써 정치의 효율성을 증대시키고, 민생에 대해서는 호패법(號牌法)을 실시하여 민간의 부담을 균등히 하려는 것이었다. 그리고 당시 붕당정치의 폐단이 이조낭관(吏曹郎官)의 자천권(自薦權)과 삼사(三司)의 서사법(署事法) 및 피혐(避嫌)에서 온다고 인식하여 의정부의 기능을 강화하고 낭관의 권한을 제한하며 양사에서의 쟁단을 막아 왕권을 강화하고 정치의 효율성을 높이고자 했다.

  주화론으로 대표되는 그의 사상과 정책은 성리학적 명분을 중시하던 시대 분위기에 밀려 인조 말년 이후 거의 모두 부정되고 자신도 소인배나 불길한 인물로 폄하되었다. 그러나 국가와 민생을 위해 개인의 위험을 돌아보지 않는 헌신과 복잡한 문제들을 풀어간 공로에 대한 찬사도 계속되었다. 그의 정치적 입장은 손자이자 숙종대에 영의정을 지낸 소론의 지도자인 최석정(崔錫鼎) 등을 통해 후대로 이어졌다. 문집으로 《지천집》과 《지천주차(遲川奏箚)》가 있다.

<두산대백과사전>참고

- 차석찬의 역사창고 홈으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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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大孚심대부
 

생몰년 1586-1657(선조19-효종8) 

본관 청송(靑松) 

자 신숙(信叔) 

호 가은(嘉隱)/범재(泛齋) 


심대부(沈大孚)

1586(선조 19)∼1657(효종 8). 조선 후기의 문신. 본관은 청송(靑松). 자는 신숙(信叔), 호는 가은(嘉隱)·범재(泛齋). 영천군수 의검(義儉)의 손자이고, 경기도 관찰사 대(岱)의 아들이며, 어머니는 전라감사 최홍한(崔弘僩)의 딸이다. 정구(鄭逑)의 문인이다.

1613년(광해군 5) 사마시에 합격하여 진사가 되고, 1623년(인조 1) 선행으로 사포서별제(司圃署別提)에 기용되었으나 나아가지 않았다.

그뒤 중림찰방(重林察訪)을 거쳐, 1630년 봉림대군(鳳林大君:뒤의 효종)의 사부(師傅)가 되었다.

1632년 형조좌랑이 되고, 이듬해 관직에 있으면서 증광문과에 을과로 급제하였다. 이어 예조좌랑을 거쳐 정언이 되었는데, 이때 이미 사사(賜死)된 인성군(仁城君)의 세 아들이 절도에 위리안치된 것을 왕이 관용을 베풀어 방면하자 이에 찬성을 한 것이 화근이 되어 반대파의 탄핵으로 보령현감으로 좌천되었으나 취임하지 않았다.

그뒤 1634년 송화현감(松禾縣監)이 되었는데, 가도(椵島)에 진을 친 명나라 장수 모문룡(毛文龍)의 군사가 여러 고을을 횡행하며 민폐를 끼치자, 이들 대표와 횡포를 금하는 조약을 엄중히 체결하여 민폐방지에 공헌하였다.

뒤에 서로(西路)의 행정이 부패한 데 혐오를 느껴 한때 사직하였다가 다시 복직하였다. 이어 수찬·교리 등에 임명되었으나 모두 사양하고 취임하지 않았으며, 1638년 또다시 지평에 임명되었으나 사퇴하고 돌아왔다.

그러나 그해 삼남지방에 큰 흉년이 들자 삼남도사 겸 진정사를 택정할 때 경상도사로 뽑혔으며, 이어서 수찬·헌납·종부시정을 지냈다.

1643년 성산현감으로 나갔다가 다시 들어와 응교·시강관·필선 등을 역임하였다.1649년 인조가 죽자 유계(兪棨) 등과 조(祖)자의 묘호를 반대하다가 왕의 노여움을 사 회양으로 귀양갔다가 1657년에 풀려났다. 이해에 죽었는데, 사후 신원되었으며, 문경의 소양사(瀟陽祠)에 제향되었다.

 http://koreandb.empas.com/koreandb/history/kpeople/person_view.html?id=0006603

 

 

기언 별집(記言別集) 제13권   
 
 
 애사(哀詞)
 
 
사간(司諫) 심대부(沈大孚)에게 드리는 애사 병서(幷序)
 

 

슬프다, 우리 신숙공(信叔公 심대부(沈大孚))이 평생 고서(古書)를 읽어 옛사람의 도를 즐기더니, 벼슬하여 요직에 올라서는, 옛사람의 도대로 그 임금을 섬겼습니다. 그런데 하루아침에 언사(言事) 때문에 배척을 당하여, 객지에서 시름하고 빈궁하게 곤욕을 당하면서 성내지도 않고 욕하지도 않고 이 세상을 마치니, 사람들이 모두 ‘공은 바른 도 때문에 드러났고, 바른 도 때문에 빈궁하게 되었다.’ 하며, 그 도를 슬퍼하고 그 운명을 애처롭게 여기지 않는 이가 없었습니다.
나는 ‘운수가 트이고 막히는 것은 천명이다. 대장부의 심사(心事)는 마땅히 이와 같이 뜻하는 바가 크고 뛰어나야 한다. 다만 슬퍼하는 것은 세도(世道)가 처량하여 착한 사람이 날로 다 없어져서 갈팡질팡 갈 곳 몰라 하는 나를 깜깜한 속에서 원망하며 한없이 울게 할 뿐인 것이다.’라고 여겼습니다. 그래서 애사를 지어 슬퍼합니다.
그 애사는 다음과 같습니다.

못가를 거닐고 읊조리며 / 行吟澤畔
상루를 슬퍼하노니 / 哀湘纍些
여추가 추악하고 / 謂閭娵醜
모모가 곱다 하네 / 嫫母媚些
지란은 꺾어져도 / 芝蘭萎折
꽃다움 없어지지 않으니 / 芳不滅些
이름은 백대토록 영원히 빛나는데 / 百代之名永輝光些
혼백은 서글퍼 고향을 슬퍼하노라 / 魂魄悽愴悲故鄕些

 


[주D-001]상루(湘纍) : 상은 소상강을 말하고 루는 자신이 지은 죄가 아닌 것으로 인하여 죽는다는 뜻으로 이 사실은 굴원의 어부사(漁父辭)에 보인다. 여기서는 심대부(沈大孚)가 쫓겨난 것이, 굴원(屈原)이 쫓겨나 못가에서 읊조리다가 소상강(瀟湘江)에 빠져 죽은 일과 같다는 뜻으로 말하였다.
[주D-002]여추(閭娵)가 …… 곱다 하네 : 간신을 가까이하고 어진 이를 멀리 한다는 뜻이다. 여추는 옛날 미인으로 《초사(楚辭)》 동방삭(東方朔) 칠간원세(七諫怨世)에 “아첨하는 무리를 가까이하고 어진 이를 멀리하며, 여추를 헐뜯어 추악하다 하네.” 하였다. 모모(嫫母)는 추한 여인으로 《열녀전(列女傳)》에 “황제(黃帝)의 제4비가 모모인데, 외모는 제일 추하지만 가장 어질었다.” 하였는데, 여기서는 추하다는 뜻만 취하였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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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輿 이경여


 

     감사 이경여는 병란 중에도 학문을 세우고 퇴폐한 풍속을 스스로 깨우치도록 가르치고 농사와 누에치기를 권장하며 부역과 세금을 가볍게 하였다.

         2월에 사임하고 떠나가니 남쪽의 백성들이 기대가 무너져 실망하였다. ---용담록--

 

 

 


 1585(선조 18)∼1657(효종 8). 조선 후기의 문신. 본관은 전주(全州). 자는 직부(直夫), 호는 백강(白江)·봉암(鳳巖). 목사 수록(綬祿)의 아들이다.

1601년(선조 34) 사마시를 거쳐, 1609년(광해군 1) 증광문과에 을과로 급제하여, 1611년 검열이 되었으나, 광해군의 실정이 심해지자 벼슬을 버리고 낙향하였다.

1623년 인조반정으로 취임하였고, 이듬해 이괄(李适)의 난이 일어나자 왕을 공주에 호종하고, 이어 체찰사 이원익(李元翼)의 종사관이 되었으며, 1630년(인조 8) 부제학·청주목사·좌승지·전라도관찰사를 역임하였다.

1636년 병자호란이 일어나자 왕을 모시고 남한산성에 피란하였다.

이듬해 경상도관찰사가 되고, 그뒤 이조참판으로 대사성을 겸임하여 선비양성의 방책을 상주하였고, 이어 형조판서에 승진하였다.

1642년 배청친명파로서 청나라 연호를 사용하지 않은 것을 이계(李烓)가 청나라에 밀고함으로써 심양(瀋陽)에 억류되었다가 이듬해 세자와 함께 귀국하여 우의정이 되었다.

1644년 사은사로 청나라에 갔다가 다시 억류되었으나, 그동안 본국에서는 영중추부사라는 벼슬을 내렸다.

이듬해 귀국, 1646년 민회빈강씨(愍懷嬪姜氏:昭顯世子嬪)의 사사(賜死)를 반대하다가 진도에 유배되고, 다시 1648년 삼수에 위리안치되었으나, 이듬해 효종이 즉위하자 풀려나와 1650년(효종 1)에 다시 영중추부사가 되었다. 이어 영의정으로 다시 사은사가 되어 청나라에 다녀온 뒤 청나라의 압력으로 영중추부사로 전임하였다.

시문에 능하고 글씨에도 뛰어났다. 부여의 부산서원(浮山書院), 진도의 봉암사(鳳巖祠)와 흥덕(興德)의 동산서원(東山書院)에 제향되었으며, 저서로는 《백강집》이 있다. 시호는 문정(文貞)이다.

 


 행력

왕력 서기 간지 연호 연령 기사

선조 18 1585 을유 萬曆 13 1 1월 9일, 서울에서 태어나다.

선조 32 1599 기해 萬曆 27 15 尹承勳의 딸 海平尹氏와 혼인하다.

선조 34 1601 신축 萬曆 29 17 司馬試에 합격하다.

광해군 1 1609 기유 萬曆 37 25 10월, 增廣試에 乙科로 합격, 승문원에 分館되다.

광해군 2 1610 경술 萬曆 38 26 12월, 검열이 되다. 이후 설서, 대교를 지내다.

광해군 4 1612 임자 萬曆 40 28 4월, 봉교가 되다. ○ 11월, 공조 좌랑이 되다. ○ 12월, 정언이 되었으나 사직하고 나아가지 않다.

광해군 6 1614 임인 萬曆 42 30 1월, 直講이 되다. ○ 9월, 司書가 되었으나 사직하다.

광해군 7 1615 을묘 萬曆 43 31 4월, 京畿 都事가 되다.

광해군 8 1616 병진 萬曆 44 32 4월, 金剛山을 비롯한 關東 지방을 유람하다.

광해군 9 1617 정사 萬曆 45 33 3월, 부인상을 당하다. ○ 4월, 忠原 縣監이 되다.

광해군 10 1618 무오 萬曆 46 34 8월, 豐川任氏와 혼인하다.

광해군 11 1619 기미 萬曆 47 35 벼슬을 버리고 興元江 가에 우거하다.

광해군 12 1620 경신 泰昌 1 36 8월, 부친상을 당하다. 驪江에서 居喪하다.

인조 1 1623 계해 天啓 3 39 3월, 反正 뒤 부수찬이 되다. 이후 교리, 헌납, 이조 좌랑 등을 역임하다.

인조 2 1624 갑자 天啓 4 40 1월, 李适의 난에 扈駕하여 公州로 가다. 體察府 從事官을 겸하다. 평정 후 隨駕하여 還都하다. ○ 3월, 교서관 교리를 겸하다. ○ 10월, 이조 정랑이 되다.

인조 3 1625 을축 天啓 5 41 2월, 暗行御史로서 嶺南을 다녀오다. ○ 6월, 體察府 從事官으로서 南漢山城을 순찰하고 오다. ○ 8월, 명을 받들고 西沿의 邊備를 시찰하다. ○ 10월, 사간이 되다. 성균관 사예, 응교를 역임하다.

인조 4 1626 병인 天啓 6 42 7월, 號牌御史로서 嶺南을 다녀오다. ○ 12월, 賜暇讀書하다. 곧 號牌御史로서 湖南을 다녀오다. 호

인조 5 1627 정묘 天啓 7 43 1월, 胡亂이 일어나자 扈駕하여 江都로 들어갔다가 4월에 돌아오다. ○ 5월, 동부승지가 되다. ○ 9월, 충청도 관찰사가 되다.

인조 6 1628 무진 崇禎 1 44 10월, 대사성이 되다.

인조 7 1629 기사 崇禎 2 45 윤4월, 이조 참의가 되다. ○ 가을, 扶餘 白馬江 가에 定居하다.

인조 8 1630 경오 崇禎 3 46 2월, 淸州 牧使가 되다.

인조 9 1631 신미 崇禎 4 47 7월, 부제학이 되다. ○ 10월, 모친의 병환을 이유로 휴가를 받아 扶餘로 돌아와 상소, 사직하다.

인조 10 1632 임신 崇禎 5 48 8월, 우승지로 소명을 받들고 올라와 곧 부제학이 되다. ○ 11월, 휴가를 얻어 扶餘로 돌아와 상소하여 사직하다.

인조 11 1633 계유 崇禎 6 49 1월, 전라도 관찰사가 되다.

인조 12 1634 갑술 崇禎 7 50 봄, 부제학이 되다. 곧 上箚하고 扶餘로 돌아오다.

인조 14 1636 병자 崇禎 9 52 봄, 우승지로서 入對하여 時事를 진달하다. ○ 12월, 호란이 일어나자 南漢山城으로 扈駕하다.

인조 15 1637 정축 崇禎 10 53 3월, 경상도 관찰사가 되다.

인조 16 1638 무인 崇禎 11 54 1월, 모친의 병환으로 사직하고 扶餘로 돌아오다. ○ 3월, 동지중추부사로서 상소하여 御留山城의 수축을 청하다. 곧 부제학으로 올라오다. ○ 5월, 대사헌이 되다. 얼마 후 휴가를 얻어 扶餘로 돌아와 상소, 사직하다. ○ 12월, 우승지가 되다.

인조 17 1639 기묘 崇禎 12 55 2월, 부제학 겸 대사성이 되다. ○ 3월, 이조 참판이 되다. ○ 11월, 형조 판서가 되다. ○ 12월, 모친의 병환으로 扶餘로 돌아오다.

인조 18 1640 경진 崇禎 13 56 2월, 모친상을 당하다.

인조 20 1642 임오 崇禎 15 58 6월, 대사헌이 되다. ○ 12월, 申翊聖, 李明漢 등과 함께 淸 나라로 잡혀가 瀋陽에 구류되다.

인조 21 1643 계미 崇禎 16 59 3월, 還國하여 扶餘로 돌아가다. ○ 11월, 대사헌이 되다. ○ 12월, 右議政이 되다.

인조 22 1644 갑신 崇禎 17 60 2월, 瀋陽으로 사신 갔다가 다시 구류되다. 金尙憲, 崔鳴吉과 만나다.

인조 23 1645 을유 順治 2 61 3월, 세자를 모시고 돌아오다. 영중추부사가 되다.

인조 24 1646 병술 順治 3 62 2월, 姜嬪의 賜死를 반대하다가 削奪官職, 門外黜送당하고, 珍島로 遠竄, 圍籬安置되다.

인조 26 1648 무자 順治 5 64 3월, 三水로 移配되다. ○ 5월, 인조가 승하한 뒤 7월에 牙山으로 量移되다.

효종 1 1650 경인 順治 7 66 1월, 석방되어 돌아오다. ○ 3월, 領議政이 되다. ○ 겨울, 嶺南 儒生의 疏斥으로 解職을 청하다.

효종 2 1651 신묘 順治 8 67 봄, 청 나라 사신의 압력으로 영의정 직을 떠나다.

효종 4 1653 계사 順治 10 69 3월, 영중추부사로서 인재를 천거해 올리다. ○ 7월, 재이로 인하여 召命을 받들어 入對한 뒤 萬言箚를 올리다.

효종 5 1654 갑오 順治 11 70 겨울, 청 나라 사신이 다시 와서 문제 삼자 물러나 忠州 田家로 피하다.

효종 6 1655 을미 順治 12 71 5월, 耆社會에 나아가다.

효종 8 1657 정유 順治 14 73 8월 8일, 明禮洞 집에서 졸하다. 遺疏를 자손이 올리다. ○ 10월, 交河 月籠山 아래에 장사 지내다.

숙종 4 1678 무오 康熙 17 -  4월, 抱川 鑄金山 아래 安陽洞으로 移葬하다.

숙종 7 1681 신유 康熙 20 -  家狀(李敏敍 撰) 및 諡狀(金錫胄 撰)을 완성하다.

숙종 9 1683 계해 康熙 22 -  6월, ‘文貞’으로 시호를 내리다. ○ 9월, 珍島 鳳巖祠宇가 낙성되어 배향하다.

숙종 10 1684 갑자 康熙 23 -  아들 李敏敍와 손자 李師命이 문집을 간행하다. (宋時烈의 序) 이민서

숙종 34 1708 무자 康熙 47 -  神道碑銘(宋時烈 撰), 墓表(李頤命 撰)를 짓다.

 


기사전거 : 年譜, 家狀(李敏敍 撰, 西河集 卷15), 朝鮮王朝實錄 등에 의함

 


 편찬 및 간행

저자의 시문은 아들 李敏敍에 의하여 정리, 편차되었다. 1684년(숙종 10)에 宋時烈이 지은 序文에 의하면, 李敏敍가 大提學으로 있을 때 奏御文字를 모으고 정리하여 편차하였는데 여기에 여러 작품을 합쳐 간행하려 한다고 하였다. 여기서 말한 여러 작품이란 곧 家藏 草稿를 바탕으로 정리한 시문을 뜻하는 것으로, 1681년에 李敏敍가 지은 家狀에서 ‘詩文 약간 권이 家藏되어 있다.’ 한 그 시문을 말한다. 李敏敍는 이렇게 奏御文字와 家藏 草稿를 모아 편차해서 15권의 定稿本을 만들었던 것인데, 「肅宗實錄」에 의하면 李敏敍의 大提學 재임은 1680년(숙종 6) 5월~1683년(숙종 9) 4월 사이였다. 따라서 李敏敍는 대제학 재임 중 1681년에 諡號를 청하기 위하여 家狀을 지은 시기를 전후하여 유고의 간행을 도모하여 위와 같은 과정을 거쳤던 것으로 보인다.

그리고 간행은 宋時烈의 序文이 쓰여진 1684년에 이루어졌는데, 「白江年譜」에 의하면 이해에 저자의 손자 李師命이 全羅道 觀察使로 나가게 되면서 간행하였다고 하였다. 李師命은 「肅宗實錄」에 의하면, 1682년 8월에 제수되고 1684년 7월에 仍任되어 임기를 채웠다. 따라서 李敏敍가 대제학으로 있고 李師命이 전라도 관찰사로 나간 1682년경에 문집 간행을 위한 본격적인 준비에 들어가 1684년에 15권 7책의 목판본으로 완성된 것이다.《초간본》 현재 규장각(奎6275)과 성균관대학교 중앙도서관(D3B-409)에 소장되어 있고, 장서각(4-6036), 고려대학교 중앙도서관(Dl-A2383), 연세대학교 중앙도서관에는 같은 판본으로 15권 8책본이 소장되어 있다.

한편 본집에는 실리지 않았지만 목판본으로 된 「白江年譜」 1책이 전해지고 있다. 그 凡例를 통해 보면, 家狀과 諡狀을 기본으로 하여 만들었고, 補遺를 붙여 狀碑나 여타 文字 가운데 年譜에 다 실을 수 없는 것이나 遺聞, 瑣錄에 나오는 기록들, 家藏 手筆帖 가운데 子侄을 訓戒한 書와 箴 등을 아울러 기록하였다. 이 연보가 만들어진 시기는 정확히 알 수 없는데, ‘英宗大王 32년’까지 기록되어 있는 것으로 보아 正祖 연간 이후에 만들어진 것으로 짐작된다. 현재 장서각(2-744) 등에 소장되어 있다.

이후 문집의 重刊 기록은 남아 있지 않다.

본서의 저본은 1684년 목판으로 간행된 초간본으로, 규장각장본이다. 권10의 제17판과 제27판이 잘못 結冊되어 있어 바로잡았다.

 


 

 

 


 

丁丑年 仁祖15年   1637년 --윤4월 듬

역사보기/  

1월 강화도 함락. 인조가 삼전도(三田渡)에서 청태종에 항복함.

2월 후금군 철수.

3월 홍익한, 윤집, 오달제가 청에 잡혀가 심양에서 살해됨.

4월 소현세자(昭顯世子) 등이 심양에 볼모로 잡혀감.

4월 이경여를 경상 감사로 관직을 제수하다.    

戊寅年 仁祖16年

            正月朔日(甲寅月 乙丑日) 대월 평달 양력/ 1638 년2월 14일 房

역사보기/  

1월 5일(기사)경상 감사 이경여가 사직하니 윤허하다  

8월 8일(무술)평안도 철산부에 우박이 내리다

8월 26일(병진) 흉년의 백성 구제에 대해 의논하다

8월 29일(기미) 전라도에 서리가 일찍 내려 곡식이 손상되다

9월 1일(경신)  함경도에 굶주림과 염병으로 사망한 백성이 4천 3백여 명이다 

10월 봉림대군(鳳林大君, 후의 효종)이 청태종의 서정(西征)에 동행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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현종 14권 8년 6월 21 일 (갑오) 1667년

 

임인관 등 명나라 상인 95명이제주도에 표류해 왔다.

 

飄風(표풍)속에서 구사일생 살아난 그들은

또 다른 죽음의 공포가 기다리고 있었다.

 


무사히 고국으로 귀환될 것인지?

아니면 청나라로 압송되어 불귀의 객이 될 것인지?

 


[현종]임금의 결정이 내려지기 까지 100일 간의 처절한 몸부림이 기록으로 남아있다.

 


제주도에서 서울까지 압송되는 동안

당도한 고을의 현관들에게 애걸복걸하였고, 

고국으로  돌려보내주길 바라는 간절한 글을 지나가는 행인에게 건네주기도 하였다.

 

한편 그들을 구하기위해

동몽 교관(童蒙敎官) 이상익(李商翼)이 상소하기를,
 
“오늘날의 국사는 말하자니 통곡스럽습니다. 지금 의논하는 자들은 한갓 이해 관계의 소재만을 알고 구제하는 방도에 대해서는 모르니, 역시 나라를 위해 충성하는 것이 아니며 일을 처리해 나가는 도리도 아닙니다. 지금 만약 신에게 직함 하나를 주어 제주도로 달려가서 압송해 올 수 있는 발판을 마련해 준다면 어찌 별도로 잘 처리할 방도가 없겠습니까. 신이 그들을 놓쳐버렸다고 청나라에 보고하면 신에게만 죄가 내릴 것이고, 나라에까지 화가 미칠 리는 반드시 없을 것입니다. 전하께서는 어찌하여 미천한 신 하나를 아껴 의리상 차마 하지 못 할 짓을 차마 하여 스스로 천하 후세에 기롱을 받으시려 하십니까. 더구나 신의 아비 이흘(李忔)이 지난 숭정(崇禎) 기사년793) 에 중국에 갔다가 불행히 옥하관(玉河館)에서 병사하였는데, 상구(喪柩)가 돌아올 때 특별히 황조(皇朝)에서 불쌍히 여겨 돌보아 주는 은전을 입었으므로, 그에 보답하고자 하는 마음이 하늘처럼 가이없습니다. 그리고 또한 신종 황제(神宗皇帝)께서 우리 나라를 다시 세워주신 그 은혜는 실로 우리 동방이 영원토록 잊을 수 없는 것입니다. 바라건대 전하께서는 신의 청을 허락하시어 속히 결단을 내리소서.
 


 

 

 

고을의 현관들은 한 잔 술로 그들을 위로하고 희망적인 말을 전했으나 !

 

길고긴 100일

 

 

 

현종 14권 8년 10월 03 일 (갑술) 002 / 표류해 온 중국인 95명을 북경으로 압송하다. 


조정에서 ‘이미 청나라에 통보하여 다시는 변통할 뜻이 없다.’고 하자, 인관 등이 모두 울부짖으며 죽어도 가지 않으려고 하였다. 이에 그들을 내몰아 압송해 가니, 연도에서 보는 자들이 모두 비분강개하였으며, 시를 지어 자신의 뜻을 말하는 자도 있었는데, 그 시에,

 

 


남쪽 나라 귀한 손 바다 건너 왔는데


붉은 구름 한 떨기 해 곁에 떠있네


천추의 큰 의리 아는 이 없어


석실산 앞에서 통곡하고 돌아왔네


라고 하였다.

 


일행 중 한사람이 분통하여 강물에 뛰어들었다.

 

 

 

 

 

 

고귀한 생명은 명분의 희생양이되었다.

 


뒷날 역사는

 


정조 49권 22년 7월 23 일 (을유) 003

유민(遺民) 임인관(林寅觀) 등을 봄과 가을에 똑같이 현충사(顯忠祠)에서 제사지내라고명하였다.


○若林寅觀等九十五人之事, 固出於迫不得已之意, 而故副學李端相之詩, 故洗馬尹以健之疏, 可以無愧於千秋。 彼九十五人之一時竝戮, 慘傷錯愕, 何嗟及之。 其來泊雖在耽羅, 其回程必由灣上。 而于今一百三十有二年之間, 尙未有宣鬱疏冤之擧, 其爲闕典欠事, 莫有過此。 適當二十一義士竝享之時, 九十五人, 亦一體造牌同祭, 題曰: ‘皇朝遺民林寅觀等九十五人。’ 若是, 則禮似有據, 義亦有辭。 竝以此意, 分付。


임인관 등 95인의 일은 그야말로 그만둘 수 없는 절박한 심정[迫不得已]에서 나온 것으로서 고(故) 부제학 이단상(李端相)의 시나 고 세마(洗馬) 윤이건(尹以健)의 소를 보아도 알 수 있듯이 가히 천추(千秋)에 부끄러움이 없는 일이었다고 하겠다. 그런데 95인이나 되는 그들이 한꺼번에 모두 죽임을 당하다니 처참하고 경악스러워 탄식을 금할 수가 없다. 그들이 와서 정박한 곳은 탐라(眈羅)라 할지라도 돌아갈 때에는 필시 의주(義州)를 거쳤을 것이다. 그럼에도 지금까지 1백 32년이 지나도록 그들의 답답하고 원통한 마음을 풀어주는 일을 행하지 않았으니 해야 할 일을 하지 않은 것으로서 이보다 더 심한 것이 없다. 마침 21의사를 함께 제향(祭享)하는 때를 만났으니 95인에 대해서도 똑같이 위패를 만들어 같이 제사를 올리되 위패에는 ‘황조 유민 임인관 등 95인’이라고 써넣게 하라. 이와 같이 하면 예(禮)에도 의거하는 바가 있게 될 듯하고 의리상으로도 할 말이 있게 될 것이다. 모두 이런 뜻으로 분부하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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